Ⅰ 一級殘疾人,有一個獨生子女,應該享有國家什麼補助政策
兩個不能混為一談,按規定1-2級殘疾人可以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金,按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所以分別享受殘疾人補貼和獨生子女費。
Ⅱ 孩子是獨生子女且是殘疾人,家長年滿49歲,如何申領補貼
【1】獨生子女是來殘疾人自,
可以去當地殘疾人協會申請做傷殘分類(是肢體,還是語言等)的等級鑒定。
【2】帶著獨生子女的殘疾證,去當地民政局申請每月殘疾人補貼。
【3】有殘疾的獨生子女的父母,會按照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在孩子14周歲之前,領取孩子獨生子女費的。
Ⅲ 獨生子女殘疾特扶政策
法律分析:有勞動力才有生產力,像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如果有一個人傷殘後,會直接影響生產力,國家為了幫助獨生子女家庭順利度過困境,對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現傷殘情況時,可以申請補助,每人補助270元/月。
如果獨生子女不幸遭遇死亡的,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他(她)的直系親屬都能每人每月領到340元的補貼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事業的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殘疾人工作。
Ⅳ 孩子是獨生子女、並且是殘疾人,家長年滿49歲,如何申領補貼
殘疾人要分什麼等級父母滿49歲才可以申領補貼
Ⅳ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是什麼
殘疾人的獨生子女費是全國統一的五元,但生有殘疾的且是獨生子女的,國家每月都有固定的補助。可去居委會或當在的計生委辦理。
Ⅵ 沈陽2016年低保標准
「開豪車、領低保」現象將不復存在;家庭成員1年內有出國出境記錄的,有留學、經商、務工、定居的不可申請低保;一口之家家庭存款不超過14640元可申請低保……
10月1日起,新制定的《沈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新規」)將實行,「新規」不僅擴大了申請低保的人群范圍,還降低了部分申請門檻。「有關「新規」的詳細內容,市民可登錄沈陽市民政信息網查詢。
變化一:取消「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可單獨申請低保」
「新規」中最大的特點莫過於取消了原細則中「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且單獨立戶的,可單獨申請城鄉低保」一項,而這項的取消將從根本上消除「開豪車、領低保」的現象。
「比如,有個商人家裡有一個重度殘疾的兒子,而且已經成年了,他家有很多處房產,隨便找個房產給兒子單獨立戶,就可以開著豪車來辦理低保,按照現在的規定我們是應該給他辦理的,但今後這種情況就不存在了。」沈陽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
變化二:家庭成員中一年內有出國出境記錄者不可申請低保
現行規定中要求,「家庭成員有出國留學、經商、務工的,自費安排子女擇校就讀的,自費攻讀研究生」的家庭不能申請低保。「新規」中對這一項附加了時限,規定「申請家庭成員1年內有出國出境留學(公費、全額獎學金等情況除外)、經商、務工、定居、非特殊原因有出入境記錄」的才不予辦理。
變化三:家庭存款由5000元提至城市低保標准年額
目前規定,家庭存款數額在5000元以上就要取消低保,「新規」中調整為申請家庭存款高於城市低保標准年總金額(單人家庭貨幣財產按照2人標准計算)。目前沈陽城市年低保標准年總額為610×12=7320元,也就是說,一口之家存款不超過14640元、三口之家不超過21960元就可以。「我們也要允許低保家庭有點存款」,相關負責人解釋。
變化四:沈陽城市家庭收入低於等於610元/月都可申請
據沈陽市民政局統計,截至2016年8月底,沈陽城鄉低保共有7.5萬戶11.9萬人,其中城市低保4.5萬戶6.6萬人、農村低保3萬戶5.3萬人。「新規」擴大了低保申請人群的范圍,規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或者等於當地低保標準的,都可以申請低保。
目前,沈陽城市低保標准為每人610元/月,之前要求人均收入必須低於610元/月才可以申請,「新規」中規定,城市家庭人均收入等於610元/月也可以申請。
同時,對於子女在外地就學、戶口遷出的情況,「新規」規定也可作為家庭成員計算,這相當於變相擴大了人群范圍。
同時規定,義務兵、脫離家庭獨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職人員、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含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等三種類型人員不計入家庭成員范圍。
變化五:家庭收入按「實發工資」計算扣除稅和保險
「新規」規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按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社會保障性支出後的收入總和,也就是所謂的「實發工資」,而在這之前對於家庭收入並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按照「應發工資」,也就是沒有扣除稅和保險的最初工資來計算的。這樣一來,相當於變相縮小了家庭收入范圍,能讓更多的困難家庭申請低保。
同時,對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退休補助費、在校學生的助學金獎學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低保對象中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護理補貼等收入都不計入家庭收入范圍。
變化六:沈陽市居民信息平台能查到的都不用提供
目前,申請低保待遇的家庭需要提供包括戶籍證明、收入證明、殘疾證明、婚姻證明、贍養關系證明、失業證明、學生證明、「三無」人員證明、申請就業證明、參保證明等10多項相關證明材料。「新規」取消了這些證明的提供要求,規定只要在沈陽市居民信息平台能夠查詢到的,居民申請時都可以不再提供。
變化七:落戶沈陽申請低保年限由5年縮短至2年
目前規定,3年內購買商品房、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或者在本市購房落戶,從辦理《戶口准遷證》之日起不滿5年的,是不予辦理城鄉低保和繼續享受低保待遇的。「新規」調整為申請家庭3年內購買商品房、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或申請家庭在本市落戶不滿2年的。也就是說,落戶沈陽申請低保的年限由5年縮短至2年,放寬了時限,擴大了申請人群。
變化八:困難家庭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重患可單獨申請
截至目前,對於困難家庭中依靠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撫(扶)養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需要單獨立戶之後才可單獨申請低保。「新規」中規定,這類人群不需要單獨立戶也可單獨申請低保了。
「我們也咨詢了公安機關,如果需要單獨立戶就需要有單獨的房產,但是本來就是困難家庭,單獨立戶更不可能了,所以我們對這條進行了修改。」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釋。
同時,「新規」規定經三級以上醫院診斷,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患有惡性腫瘤、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重特大疾病(由市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公布),以及重殘人員、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實際收入的50%計算家庭收入。取消了之前細則中「且子女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在校學生及學齡前兒童的」作為重大疾病、限制50%計算家庭收入的條件。
變化九:推薦工作拒絕就業超三次按最低工資標准算
同時,對於現有規定中「經二次介紹工作拒不就業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收入」調整為「經推介適合其自身條件工作但拒絕就業三次以上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收入。增加了非本人原因確實無法就業的,按照實際情況計算收入。明確規定有勞動能力的人群不幹活、等吃低保是不可以的。
「新規」還將「喪偶單親家庭中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上浮低保標准30%」,調整為喪偶單親家庭中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上浮低保標准30%;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上浮低保標准20%」,調整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上浮低保標准20%。增加了一個家庭中有兩人及以上殘疾人上浮低保標准30%的規定。
變化十:不符合標準的家庭可保留待遇6-12個月
「新規」增加了漸退制度,也就是說當低保家庭中有人員就業等變化、不符合低保標準的時候,低保待遇不會立即取消,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准和低保邊緣標准1.5倍以下的,繼續保留原待遇12個月不變;家庭月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准和低保邊緣標准1.5倍以上的,繼續保留原待遇6個月不變。對於上述兩種情況的殘疾人低保家庭,視情況可再延長6-12月不變。
Ⅶ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是什麼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就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殘疾人和健全人一樣。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Ⅷ 有殘疾證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什麼
法律分析:可以享受殘疾人和獨生子女優惠政策。按規定殘疾人持有殘疾證的可以享受國家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如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辦理愛心卡免費坐公交車、自主創業享受無息貸款和減免稅收、旅遊景點減免門票等等待遇。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可以享受國家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惠政策,如在子女18周歲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和當地規定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Ⅸ 有獨生子女證的殘疾人有什麼待遇
殘疾人可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政府有關部門鼓勵、幫助殘疾人自願組織起來從業或者個體開業。」
根據有關規定,對於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工商、衛生、公安、房管、勞動、城管、文化等部門減半收取有關規費,並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殘疾人員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營業收入,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的,如營業額較小,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徵增值稅。對農村殘疾人,減免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對各類殘疾人工療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減免稅收和管理費。
盲人就業仍以個體私營和組織起來從事保健按摩為重點,飯店、浴室、保健康樂機構等有按摩業務的服務行業和社會醫療機構的按摩推拿科室,應優先錄用有按摩技術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盲人按摩人員。
另外,國家對殘疾人福利性事業組織和城鄉殘疾人個體勞動者,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國稅部門對生產銷售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形器,經批准免徵增值稅;對殘疾人工商戶從事其他經營所取得的應征增值稅的收入,按適用稅率(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地稅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員個體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管理費、個體協會會員費予以酌情減免。
殘疾人個體工商戶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以及申請減免報告書直接向當地國稅、地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經批准後予以減免。
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現行稅收政策法規中,針對殘疾人個體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對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徵增值稅;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型器(包括上肢矯型器、下肢矯型器、脊椎側彎矯型器),免徵增值稅;對殘疾人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對殘疾人員所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可依法減征個人所得稅;為便利殘疾人行動而特製專為殘疾者使用的車輛,可免徵車船使用稅。
同時,國家還對安置殘疾人員就業達到一定比例的民政福利企業制訂了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增值稅方面:對安置盲、聾、殘、啞「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業企業,其生產增值稅應稅貨物,先征後返還全部已納增值稅;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35%以上,未達到50%的民政福利工業企業,其生產銷售的增值稅應稅貨物,如發生虧損,以不虧損為限,可給予部分或全部返還已征增值稅照顧;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民政福利工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6%的徵收率返還已征稅款。二是營業稅方面:對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35%(含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業,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徵營業稅。三是企業所得稅方面: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民政部門辦福利工廠和街道辦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暫免徵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所得稅。
Ⅹ 獨生子女是殘疾人的有什麼政策
優惠來政策有:
1.每個月的時候給源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