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993計生辦發給的獨生子女證,沒有再生,現在還有效嗎
1993年頒發的獨生子女證,沒有再生育,現在當然有效,且享受相關點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貳』 你好,請問91年我的小孩出生時已辦理了獨生子女證,是否失效。需要重新辦理新的獨生子女證嗎
獨生子女證只在孩子出生後辦理一次就可以,只要不生二胎,獨生子女證常年有效,不需要在辦理新的獨生子女證。
『叄』 我在90年辦的獨生子女證現在還有效嗎以後呢
獨生子女證終身有效。
『肆』 關於獨生子女證的有效期問題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沒有期限的,除非你又生了第二個孩子或者孩子死亡的,才會被取消。關於補辦的事情,是這樣規定的,如果你的孩子在你們省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之前出生的,隨時都可以補辦。如果是你們省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之後出生的,才不會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伍』 獨生子女證有效期
獨生子女證沒有有效期限制。
獨生子女證並沒有過期的這種說法,只要本人持有獨生子女證,符合條件享受政策的情況下,就可以享受相對應的政策。所以,對於獨生子女證有有效期的這一說法,並不需要過多的擔心。如果你所在的省份,完全開放了二胎政策,並且已經產下二胎。那麼,這樣的情況獨生子女證,將自動失效。原因十分簡單,因為你已經有兩個孩子,對於整個家庭來說,並不是獨生子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之後,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符合政策領證的朋友無需擔心以前的證件會過期或失效。凡是持有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優待證等全國各個時期頒發的獨生子女相關證件,均持續有效,可依法享受應有的各項福利,不需要重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陸』 獨生子女證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獨生子女證沒有有效期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國家相關生育政策實行期間,願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即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也就是說在沒有新規定出台前,符合前述條件的,獨生子女證長期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柒』 90年代獨生子女證,在家裡有什麼政策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從2016年起我國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今後,即使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優先證。
但在2016年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且子女在十四周歲以下的,可及時到當地計生部門補辦獨生子女優先證。
『捌』 以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有效嗎
有效的。抄
雖襲然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但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的,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規定獲扶助。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後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玖』 九九年辦的獨生子女證有效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獨生子女證》仍然有效的。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拾』 以前的獨生子女優待證現在還有效嗎
有效啊,但是看你的孩子多大了,在國家放開二胎之前的都有用。好好保存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