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哪領取啊,什麼步驟!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專戶屬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 怎麼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哪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內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容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 獨生子女的證明怎麼寫
沒有獨生子女證明,獨生子女,要辦理獨生子女證,足以證明是獨生子女了
4.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證明材料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內口簿》原件容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5.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如何補辦
補辦《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程序
(一)補辦條件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2)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者,可以單方申請補辦。
(二)補辦材料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城鎮人口: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或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農村人口: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例如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相關政策的證明材料,知情群眾的證明材料;
(2)夫妻雙方或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單方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單位或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
(3)夫妻結婚證明或個人身份證。
(三)補辦機關
戶口在本市人員需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的計生部門進行補辦。區劃調整後,由並入地進行補辦。
外地遷入人員需要補辦的,在證明材料齊備(參照本市人員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應由居住地計生部門進行補辦。
6. 領獨生子女證2016新規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和獎勵政策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經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個子女,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遺失的,一直可以補辦。必須出具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材料或享受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的證明。
(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經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再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廢,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5)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遺失補辦
補辦對象
1、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轄區的;
2、已遺失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證機構是本轄區的;
3、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4、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者,可以單方申請補辦。
補辦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2、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3、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4、夫妻雙方單人1寸證件照各3張或雙人2寸合影證件照3張;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1份;
6、已離婚單方或離婚再婚的夫妻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7、已喪偶單方或喪偶再婚的夫妻還需提供喪偶夫妻的結婚證(或結婚證明)和對方的死亡證明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8、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材料或享受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的證明材料有四種情形:一是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二是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三是由本人書面承諾並提供戶籍所在社區或工作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內容含曾經辦理過已遺失);四是現戶籍所在社區不了解情況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的,在本人承諾的基礎上,由社區(或工作單位)內3人以上知情群眾證明並公示7個工作日群眾無異議(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種即可)。
辦理流程:申請人攜帶申請資料到街道申請,街道審核通過予以補辦。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理機構:夫妻一方現戶籍所在地或原發證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工作機構。
7.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程序
(一)補辦條件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2)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者,可以單方申請補辦。
(二)補辦材料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城鎮人口: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或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農村人口: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例如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相關政策的證明材料,知情群眾的證明材料;
(2)夫妻雙方或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單方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單位或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
(3)夫妻結婚證明或個人身份證。
(三)補辦機關
戶口在本市人員需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的計生部門進行補辦。區劃調整後,由並入地進行補辦。
外地遷入人員需要補辦的,在證明材料齊備(參照本市人員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應由居住地計生部門進行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