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將自己未完成的夢想寄託在孩子身上,如何看待父母的這種教育方式
父母將自己未完成的夢想寄託在孩子身上,小編認為這樣的教育方式是不對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和自己的人生,如果父母把自己未完成的夢想寄託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其實這在無形中控制了孩子的人生,替他們做決定,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自己喜歡的事情和東西,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葉子,也不可能有相同的思想,所以無論孩子選擇什麼,父母都應該選擇支持,前提是不違反法律和道德,父母有自己的夢想,當然,孩子也有自己的夢想,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麼你是怎樣看待,父母把未完成的夢想寄託在孩子身上這種種教育。
㈡ 父母給予了子女生命,所以子女生來就欠父母嗎
小時候我也曾被這個邏輯洗腦。如此說來,既然生養了子女,那麼如果父母是吸毒患者,是逼女為娼者,是棄子女於不顧者,子女均應以孝對之,不離不棄?非也。父母生小孩,絕對是為自己好,為了完整自己的生命,為了充實自己的生活,沒有啥父母生養小孩是為從未見過面的小孩好的。所以,小孩不欠父母的。反而,父母為了自己好把小孩生下來,有撫養子女的責任。但是,生下了這個心頭肉之後啊,人的天性被激發,看著這個襁褓里的嬰孩,就忍不住把最好的都給他,見不得他受苦,希望他一輩子幸福安康。這時,倒是會全心全意的為了小孩好了,即便要付出犧牲自己的代價。「撫養」是父母的責任,「愛」卻不是。所以,子女要對父母好。因為你要回報的,是他們的那份愛。如果他們不愛你,對你做出種種不堪之事,子女理論上沒啥可回報的。弄明白這個事情了,我跟我媽有了以下對話:我:媽,你帶我來這個世界上,經過我同意了嗎?我媽:。。。我:媽,你可真夠不負責任的,這個世界那麼多辛苦的事,你也不問問我願不願意,就生下我了你生下我就是為了自個高興吧?沒考慮過我吧?我媽:。。。我:反正對你生下我來這件事,我沒法感激你,你是為了自己好。但是生下我之後,你用盡全力保護我,用心對待我,把最好的愛給我,這個,我就得用一輩子來回報了。我媽:。。。我:對了,愛我不是你的責任,可是養我是的哦。誰叫你生我呢。16歲之後我再自己管自己,這是法律規定的。(彼時我正好16歲)恩,小時候被我媽洗腦的我,現在開始向我媽輸入我的邏輯了。
㈢ 父母為兒女的付出要不要回報
這是不能定論的
父母首先都是人
是人都會有欲求
要回報也好
不要回報也好
這是子女與父母間的感情有關
這個問題
沒人能斷的清
因為親情是世上解都解不掉的情
只能用情來解情
㈣ 為什麼父母犯錯要子女承擔,沒能力承擔,就是沒用對不對。
父母犯的錯其實要他們自己承擔才對,如果父母實在沒有償還能力,可能要殃及子女,讓子女給予承擔,如果子女沒有承擔的能力,那隻能由父母個人承擔。
㈤ 「養不教,父之過」,父母對子女教育需要承擔責任嗎為什麼呢
父母對子女的養育文化教育責任,是最新婚姻法明文規定的條文,都是慣常的企業社會責任。假如一對成年人爸爸媽媽(未滿十八歲出現意外生孕以外)不履行此責任,未成年子女(或無法獨立生活的兒女)可申請辦理根據法律途徑規定贍養費。撫養未成年子女,是奇趣大自然具備的本能反應,升高到社會道德方面,就成了對被告方崇高的規定:
在家裡面爸爸媽媽要和諧、相愛,給孩子樹立正確的楷模,讓寶寶回到家幸福的環境。爸爸媽媽的人物職責分工,爸爸要多教育孩子,就算再苦多忙,也需要抽出來時長來走入寶寶的日常生活,媽媽要鼓勵孩子養成好習慣和小孩子的「情商智商」。爸爸媽媽有職責分工,在寶寶內心扮演的角色也不一樣,多和小孩在適當的時長根據正確的方式方式實現溝通交流。根據多與孩子溝通,與寶寶構建優良的關聯,保持優良的家庭環境。
㈥ 父母需要對成年子女負責嗎
那肯定是不需要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需要負責是法律規定的,但是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父母需要對成年子女負責,那不是教育,那是啃老。
首先,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成年子女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已經能夠獨自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對成年子女是沒有教育義務的。
成年子女應該有自己的生活包括經濟獨立、包括組建自己的家庭,如果你成年了,還需要父母對你的行為負責,那麼你就是一個失敗的人。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歡迎大家討論。
㈦ 父母對孩子有恩嗎
中國自古是一個尊崇「孝悌」的國家,兒女對父母一定要言聽計從,幼者要對長兄恭恭敬敬等,這些在古代中國是最基本的人倫,《二十四孝》里的郭巨要埋兒奉母說明古人對孝推崇備至,但是我們卻也聽到了不同的聲音,比如孔融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中,出則離矣!」孔融的說法更加簡單:他將子女和父母的關系比作是一件東西寄放在瓶子里,一旦東西離開了瓶子,彼此就毫無瓜葛了。孔融的「物寄缻」觀點,肯定了子女的獨立性,不應該因為子女需要在母親身體里孕育出生而認為子女屬於父母的私產,是母親的一個子集。
隨著西風東漸,科學與民主深入人心,傳統的「孝悌」觀念有了更加理性的定義。新文化的旗手胡適在自己的孩子剛出世時,在一篇文章中就談到了父母之恩:「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至於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於他。」胡適的這段話從另一個角度解讀父母和孩子的關系,引發我們對父母之恩的思考。它是傳統文化道德強加於子女身上的,還是「賦予子女生命,父母就對子女有恩」呢?。
父母於子女無恩
濤濤的父母在他記事起經常為一些瑣事吵架,對他的教育缺乏耐心,雖然父母總是要他聽話、順從,但這種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讓濤濤從小就沒有和父母建立起親密關系,濤濤因為缺少家庭的溫暖,對人格形成和長大後的人際關系產生很大影響,在和戀人和同事之間也很難建立起信任和親密的關系。
這個實例告訴我們父母和子女之間並不存在無緣無故的所謂的恩情。就像胡適先生所說,父母是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就把他帶到這個並不完美的世界上來的,而且將來他要經歷怎樣的風風雨雨,能否安身立命,甚至會不會有身體和心理的危機,做父母的都無從得知。父母是在拿子女的人生來冒險。父母若認為子女沒有做到孝順,就會心生怨恨;而子女背負了父母「恩情」,從小受到了道德捆綁,認為理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想著掙錢贍養,而放棄繼續求學深造,造成了退縮,不敢探索的性格。這種有恩論同時會傷害親子雙方,不平等的親子關系,不僅會產生代溝、不利於溝通,造成家庭的不和諧,也會讓兒童形成依賴退縮人格特徵。
反觀西方親子觀,西方父母把孩子的出生當作上天賜予自己的禮物,在陪伴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和他們做朋友,子女對父母可以稱名道姓,關系是平等獨立的。子女十八歲成年之後,就會離開父母的居所,不管是上大學還是工作,都是自己的事情,如果生活拮據困難,也是向父母借錢,而不是將父母的錢視為理所應當,花得心安理得。成年子女和父母會尊重彼此的生活習性,父母對子女的生活方式及其他觀點即使有不同看法也會保留而非強制修改。這種建立在平等、尊重和互敬互愛基礎上的親子關系要比讓子女對父母懷有恩情更加持久和健康。
㈧ 有總想向子女索取、給子女增添負擔的父母嗎
我爸50還在工作。物業。一個月少說也5000工資。我媽49。也在工作。上一天休一版天。一個月10000前後。權我妹和他們一起住。教練員一個月10000前後。工作時間自由。這樣的小資生活三人一分錢不贊。但凡有事就直接讓我花錢。說是下個月還或者什麼時候還之類的。但從來不考慮要錢的時候我有沒有難處。從來不為我考慮。都是直接張嘴。稍微提點意見就大喊大叫。不管什麼原因張嘴我就得給不然就急。我一個結了婚的人。從來不考慮會不會影響我和老公的關系。只考慮自己痛快。
㈨ 父母辛辛苦苦為兒女操勞一輩子究竟是為了什麼
有人說父母辛辛苦苦為了兒女操勞一輩子,就是為了兒女老的時候能夠給他們養老,但看現在的一些父母之間的相處,大部分老了之後都是住進了養老院,原因很簡單,作為兒女來說大部分也都是獨生子女家庭,沒有能力贍養4位老人,而且年輕人要為自己的事業打拚,膝下還有子女需要照料,所以對於長輩自然會有心而力不足。
所以作為兒女的我們,只要有空閑,應該多陪伴著父母,在有生之年盡到做兒女的義務,不要等到父母不在的那一天再去惋惜。事業固然重要,但是和情感比起來事業根本也不值得一提,因為人生在世,很多的情感都是彌足珍貴,錯過了也將永遠不可能從頭再來。
㈩ 作為父母的子女要有的擔當有哪些
關心父母的身體健康!父母老了要盡到瞻養義務,關心父母的情緒變化!讓父母過一個健康快樂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