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一次性補貼
依據國家獨生子女政策:退休職工男滿60歲,女滿55歲可分別領取,獨生子女費一次性補貼5000元。
2. 我父親60歲了是否可領取獨生子女費了
60歲以後可領取獨生子女費,但要符合當地相關條件。
以常州市為例:
2018年1月1日後常州市人社局按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的同時,經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確認,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金(包括終身無子女),獎勵金標准為每人3600元。
申領獎勵金時,申請人須確認《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並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終身無子女的提供《終身無子女證明》)或《只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孩子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獎勵金於退休次月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持證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代為發放。
(2)退休獨生子女費常州擴展閱讀
山東省獨生子女費政策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如果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將自申請之日起為其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鄭州市獨生子女費政策
根據《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鄭政〔2012〕12號)第二條的規定,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鄭州市戶籍;
(二)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三)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中央、省駐鄭單位以及參加省養老統籌的單位和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獎勵政策執行。
因此,參加了鄭州市統籌並不一定都能享受該政策,具體還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獨生子女費未發放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60歲以上退休老人領取獨生子女費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常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3600元獎勵金改為政府發放
3. 父母退休後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哪些手續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獨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
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
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3)退休獨生子女費常州擴展閱讀:
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4. 退休一次性獨生子女費
一、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規定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二、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述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獨生子女家庭往往會承擔更大的養老壓力,獨生子女費可以多少減輕一些經濟壓力。這樣來說還是很有人性化的政策,了解這方面知識可以對自己的家庭支出等有更好的規劃,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已經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了,在全面開放二孩政策後就沒了,現在已經開放三孩政策了,大家有必要了解。
5. 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發放標准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6. 常州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 符合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獎勵標准 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資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分為三類情況:一是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具體的發放時間從市政府文件下發起即執行;二是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申領程序 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7. 常州公務員無孩退休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補助政策嗎
享受獨生子女補助政策是指父母雙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公務員無孩是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補助政策的。
8. 常州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一)申請
從2018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為政府發放(省部屬企業除外)。
持證退休人員 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xx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以下簡稱《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和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 戶籍地不在本區的 ,到區人口計生局辦理相關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 ,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區人口計生局辦理相關手續。
(二)審核
1.初審。 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和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由社區、村(居)委會對證件的有效性及《申領表》與證件的一致性進行審核,並對申請人的獨生子女父母資格進行調查核實,在《申領表》相應欄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
2.復核。 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對所有相關材料進行復核,在相關表格上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並及時將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金信息系統,報區人口計生局審核。
3.公示。 經審核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所在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擬享受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名單公示榜》,在所在鎮(開發區、街道)和社區、村(居)委會同時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經審核不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不符合享受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條件通知書》,交各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送達申請人,各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送達時應做好解釋工作。
4.匯總。以武進區為例: 區人口計生局對上報數據進行匯總、審核並於當年6月底前將《武進區享受一次性獎勵委託代征代發花名冊》以EXCEL表格和紙質形式報稅務部門;將其他持證退休人員名單以鎮(開發區、街道)為單位進行劃分,匯總報區財政部門、區社保經辦機構。
(三)發放
凡屬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由稅務部門代征後繳入區財政局財政專戶,並按持證退休人員退休時間逐步發放。 一次性獎勵金的標准為每人 3600元 。
發放時間為每年10月。 區財政部門於每年9月底前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區社保經辦機構,由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持證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代為發放。對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區財政部門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通過新建立的銀行卡發放。
(四) 受理地點
1、戶籍在 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 的持證退休人員,到本人戶籍地的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2、戶籍在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以外的持證退休人員,可到四城區的任何一個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3、 死亡持證退休人員的法定繼承人 ,到常州市計劃生育指導所一樓「12356」服務台。常見問題:社保關系在金壇、溧陽、武進的,見當地公告。
辦理時間: 每年1月5日至3月31日
是否收費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