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的房子兒子女兒都有份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子女是沒有資格分割的,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子女沒有關系。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父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分房產,可以通過遺囑來進行處理,也可以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Ⅱ 父母房子拆遷子女都有份嗎
父母的拆遷房子女沒有份。
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是給予被徵收人的,房屋是屬於父母的,徵收補償給父母,子女是沒有權分的。如果父母雙方過世,子女應當享有繼承權,但是這個也是與房屋拆遷無關的。
根據即將實施的相關規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Ⅲ 父母的房基地,兒子給翻蓋,女兒有繼承房子遺產的權利嗎
有繼承權利。如果這是父母的遺產,在父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女兒享有法定的繼承權。因宅基地不能繼承,房屋可以繼承。由於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不是該集體成員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戶口對於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而房屋屬於父母的財產,子女可以繼承。操作方式就是變賣房屋為現金進行財產繼承,宅基地歸還原農民集體。
法律分析
宅基地不能繼承,就憑依法使用宅基地,群眾需要符合相關規定也能知道就是審批,另外根據一戶一地的規定也可以知道孩子們不要胡攪蠻纏,政府不會同意那麼做、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所有權屬於集體,農村居民只有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單獨作為遺產進行繼承。但是,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屬於您父親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原則,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所以,您不能單獨繼承您父親的宅基地,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產新聞新房論壇微博,您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產房屋並且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您父親的房屋滅失後,您就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了。如果房子以後拆遷,也只有房屋補償,不會給買宅基地的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房子是兒子出錢蓋的土地證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那其他幾個子女有權分嗎
有權利分,因為土地證是父母的,所以房子就是父母的。如果父母立下遺囑單獨給你,那麼百年之後就都歸你所有了。
Ⅳ 父親把土地證給了其中一個兒子,但沒有遺囑,其他子女還有繼承權嗎
父親把土地證給了其中一個兒子,但沒有遺囑,其他子女沒有該土地的繼承權。
法律分析
父親把土地證給兒子的行為屬於正常贈與,並不是死後的遺產,所以不存在繼承。生前辦理房產過戶,流程非常的簡單,只要父母雙方和子女帶上證明身份的身份證件、房產證以及簽署好過戶合同,到房管局就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了。而死後繼承,需要先辦理好父母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等相關的證件,然後要到公證局辦理繼承公證,最後再拿上相關的資料到房管局過戶,手續流程非常的麻煩。不論是生前過戶,還是死後繼承都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並且,生前過戶有贈與和買賣兩種方式,不管選哪種,都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不過兩種方式的繳費金額不同,死後繼承也需要納稅。大家可以到當地的相關機構咨詢一下兩種方式的繳費標准,對比計算,選擇最劃算的一種方式。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按照以下規則確定: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特殊情形特殊處理:基於對弱者一貫同情和照顧的立場,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多分;作為激勵機制,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多分;作為事後懲罰,對於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卻不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Ⅵ 農村兒子結婚後有權分得家中房屋和土地嗎,父親說宅基地,房屋土地,都是他的,只負責養大兒子,合法嗎
是否合法,是要看具體情況的。
1、房屋,如果是你父母修建的,那麼房屋屬於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是沒有子女的份額的。2、關於宅基地,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以戶為單位,免費劃撥的使用權使用。嚴格來說,如果你們還沒有分戶,你對宅基地是有使用權的,但是這個無法分割。另外,根據土地管理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子女如果已成年,達到分戶條件並分戶,是可以再單獨申請宅基地的。所以,子女無需和父母爭宅基地。
3、關於土地,這里特指農村的承包地,也是農用地。這種土地也是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家庭聯產承包,擁有的是土地使用權和經營權(即常說的三權),如果在取得土地時,已經有上述題中的子女,那麼這個土地中是有該子女的份額的。如果取得土地時,子女還沒有出生,那麼這塊土地僅僅是原家庭成員共同承包的。和後出生的子女沒有關系的。
Ⅶ 父母房產分配女兒有份嗎
按照法律繼承順序來說,父母的房子女兒是有份的,房產跟女兒和兒子是沒有多大關系,但是也分情況的哈。如果說家裡有遺囑,且遺囑裡面明確表示房子的所有權,那麼就是按照遺囑來分配的,如果沒有的話,就由子女,配偶來繼承,法律對這方面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繼承人也是有順序繼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換言之,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響,出現了各種各樣剝奪女兒繼承權的情況。如有的父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不承認出嫁女兒的繼承權;有的同胞兄弟不讓出嫁姐妹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都是違背法律的。
只要能證明除父親以為的其他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
遺產的繼承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父母房產土地子女有份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Ⅷ 父母的土地子女有繼承權嗎
沒有,因為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是生產小組集體所有,不是個人所有,因此沒有繼承權,要有所有權的財物或權益才有繼承權,現在農村的土地之所以沒有隨時調整,那是因土地使用30年或50年不變的政策,如果爸爸和兒子戶籍是同一個生產小組的,那有可能爸爸去世後可以由兒子繼續耕種,如果爸爸是農村的兒子是城鎮的,那就不能繼續耕種了。
Ⅸ 父母住的房子土地發票是兒子的,父母過世後女兒有份嗎
這個從法律上來講是沒有份
但如果女兒能證明房子雖然名字是兒子的,但實際是父母的,那女兒就有份。再者,兒子也要考慮姐妹的繼承權,不要剝奪,這樣心裡才會安寧
如果父母過世未留遺囑,應當適用法定繼承,每個子女都應當得到相應份額,如果其中一個子女將全部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侵犯了其他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其他繼承人可以起訴要求拿回自己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