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認定標准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一般指夫婦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視為獨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歲前被收養,養父母無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婦只生育一個子女,該子女以及該夫婦依法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棄嬰或兒童。
(四)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婦離異後,該子女經法院判決或協議由一方撫養並長期共同生活,且撫養方未再婚或再婚後未再生育的。
具體事宜請咨詢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2. 獨生子女的認定標準是怎麼樣
獨生子女的認定標准如下: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內獨生子女證》的;
2、夫妻容雙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個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並辦理《獨生子女證》的;
3、因喪偶、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在喪偶、離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
4、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後不再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3. 河南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2021
4. 河南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在扶貧濟困、農民工培訓、貼息貸款、就業安排、項目規劃中優先扶持,對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時照顧10分。
法律依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發〔2006〕22號文件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 16.建立優待扶持制度。農村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獨生子女父母優待。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在扶貧濟困、農民工培訓、貼息貸款、就業安排、項目規劃中優先扶持,對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時照顧10分。
5. 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2021年
2021獨生子女中考大大加分政策
現階段,並非是全部地域都是有有關獨生子女中考大大加分的政策要求。此外,在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大大加分的狀況下,也是有必要條件的。一般 而言,中考獨生子女的大大加分政策只僅限於具備鄉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中考獨生子女實際是多少分,各地區的大大加分得分全是不同樣的,一般會出現五分和10分2個規范。也是有的中考獨生子女大大加分政策務必達到下邊這三個標准:
1.彼此父母或是是媽媽一方是鄉村的戶籍;
2.父母終生只養育一個兒女;
3.此外學生自己也是農業戶口的。
獨生子女中考大大加分必須的有效證件:
(1)申請表格
(2)戶口本
(3)獨生子女父母無上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
(4)父母結婚證書(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書和是不是二婚再生育證明及其非法定監護人方的生育狀況證實,是離異家中的有是不是二婚再生育證明)
(5)父母一方貫徹落實高效節育手術對策的證實及1份影印件。
注重:全國各地中招辦的文檔針對獨生子女中考大大加分政策很有可能會各有不同,因此詳細信息應參考本地教育部門及計生局文檔實行。
拓展閱讀:
2021年中考加分政策
每一個省區的中考加分政策都有一定的差別,大夥兒必須留意本地的中考加分政策。
下邊是2021年江西省中考加分特惠政策要求,大夥兒僅作參考。
1.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殘廢公安幹警子女報名普高、中等職業學校院校,依照《江西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殘廢公安幹警子女文化教育優惠待遇工作中實施辦法》(贛公字〔2020〕58號)實際要求實行。
2.士兵子女報名普高、中等職業學校院校,參考《關於做好〈江西士兵子女文化教育優惠待遇實施細則〉的通告》(政聯〔2012〕6號)實際要求實行。
3.我國綜合型消防救援工作人員子女報名普高、中等職業學校院校,參考《關於做好〈江西我國綜合型消防救援工作人員以及子女文化教育優惠待遇工作中實施辦法〉的通告》(贛緊急字〔2020〕49號)實際要求實行。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過程中放棄被評定為英烈的一線醫護人員的子女,在入校升學考試層面參考公安機關英烈子女優惠待遇政策實行。
5.鄉村二女不會再生孕和鄉村獨生子子女家中子女加10分。
6.僑民子女、歸僑以及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兒童考生加10分。
7.少數名族聚居地鄉(村)的少數名族考生加10分。少數名族考生特惠加分目標,依據江西民族宗教管理局、江西教育局、江西省公安廳《關於做好〈江西少數名族考生中華民族成分審批確定方法(實施)〉的通告》(贛民宗字〔2010〕20號)文檔審批確定。散居的少數名族考生在相同條件下下優先選擇錄用。
考生能另外享有幾類特惠時,只有享有在其中最特惠的一種。享有特惠的考生均應按相關要求,向所屬縣(區)招生組織 交檢初始有效證件並交復印件(復印件需經招生組織 責任人簽名、蓋公章)進到檔案資料。發覺徇私舞弊的,撤銷考生錄用資質,並追責相關工作人員的義務。
6. 獨生子女戶怎樣界定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四、對特殊情況的規定
4、生育第一胎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辦理《光榮證》,但在其填寫《初育雙(多)胞胎夫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申請書》後可以領取一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安徽:《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 http://www.ahpfpc.gov.cn/page.php?fp=newsdetail&id=784
三、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7. 如何界定是否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無同胞兄弟姐妹,同母異父或者同父異母兄弟姐妹。你們的孩子有同父異母的哥哥,所以這個孩子不算獨生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7)鶴壁中招獨生子女認定標准擴展閱讀:
不屬於獨生子女的情況:
(1)有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8. 怎樣判斷獨生子女的界定
普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獨生子女父母是指《湖北省推行計劃生育的試行規定》實施之日(1979 年9月20日)起,只生育一個子女(實施之日子女年齡未超過14周歲),尚有生育能力(女方在49周歲以內)而不再生育,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界定獨生子女標准
具體包括: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雙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個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並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因喪偶、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在喪偶、離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後不再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再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再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後(或喪偶時)依法由其撫養,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由對方撫養,雙方再婚後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再婚前雙方或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未由其撫養,現家庭無子女,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雙方離婚(喪偶)重組家庭,各帶有一個孩子,先退休後重組家庭的,可享受計生獎勵政策;先重組家庭後退休的,不享受此政策。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遺失的,可憑以前辦該證的審批手續或在雙方單位享受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待遇的相關記錄到計生部門補辦。還可申請所在企業(已破產、改制清算完畢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取證,主管部門確認後到計生部門辦理。以前未辦過《獨生子女證》,女方年齡已超過49歲的不得補辦。
9. 什麼條件算是獨生子女
界定獨生子女的標準是什麼
普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獨生子女父母是指《湖北省推行計劃生育的試行規定》實施之日(1979年9月20日)起,只生育一個子女(實施之日子女年齡未超過14周歲),尚有生育能力(女方在49周歲以內)而不再生育,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具體包括: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雙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個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並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因喪偶、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在喪偶、離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後不再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再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再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後(或喪偶時)依法由其撫養,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由對方撫養,雙方再婚後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再婚前雙方或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未由其撫養,現家庭無子女,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雙方離婚(喪偶)重組家庭,各帶有一個孩子,先退休後重組家庭的,可享受計生獎勵政策;先重組家庭後退休的,不享受此政策。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遺失的,可憑以前辦該證的審批手續或在雙方單位享受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待遇的相關記錄到計生部門補辦。還可申請所在企業(已破產、改制清算完畢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取證,主管部門確認後到計生部門辦理。以前未辦過《獨生子女證》,女方年齡已超過49歲的不得補辦。
此外,符合政策、已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靈活就業人員,其申報工作仍由原企業和主管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