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崑山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崑山父母的擋案需要帶到崑山嗎
需要。
所需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退休證明、房屋產權證。
辦理條件:
父親年齡超過60周歲或者母親年齡超過55周歲,以及已退休人員,父母雙方必須同時符合上述情況,可以在成年子女(含本人或配偶、本人與其父母共有)合法穩定住所家庭戶口申請投靠子女。80周歲以上老人自願投靠成年子女,不受被投靠人是否為家庭戶口限制。
80周歲以上老人投靠戶口登記在集體戶成年子女,被投靠人需提供與集體戶一致的現工作單位社保證明,單位不同意落戶的,公安機關履行告知手續後,可以直接辦理。
崑山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材料和條件: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不動產權證、出生醫學證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辦理條件:
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Ⅱ 想把母親的戶口遷移到我的戶口需要什麼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Ⅲ 南京父母投靠農村子女落戶材料
法律分析:南京市投靠落戶有三種方式:市內移入、市外遷入、遷往農村地區。
遷往農村地區是指公民將戶口遷移至本市農村地區的戶口登記。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請遷往南京市農村地區:
所需條件: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該子女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鎮房產情況查詢證明;
5、原戶籍檔案或其他能證明當事人系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相關材料;
6、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7、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Ⅳ 珠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珠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一)投靠方和被投靠方的戶口簿;
(二)投靠方和被投靠方的居民身份證;
(三)投靠方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公證機構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四)市內投靠需提交派出所核查列印的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珠海無自有房產的證明。(改為核查後不列印和掃描)
(五)市外投靠需簽署承諾書;
1.落戶對象本人現場簽署;
2.他人代辦的,下載或前往派出所領取承諾書,落戶對象本人簽署後交代辦人現場簽名,同時提供申請人辦理戶籍業務所有證明材料原件、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委託公證書或委託書。
(六)市外投靠的需提交落戶地址相應資料
1.落戶自有房產的,提供房屋產權登記證書,除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產權的自有房產外,與其他人員共有的,需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簽訂協議或到公證機關辦理公正:同意現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戶該自有房產內,並提供所有業主的居民身份證(戶籍民警審核原件後收取所有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2.落戶單位的,提供單位戶口簿;
3.落戶居(村)民委會員集體戶的,提供居(村)民委員會的集體戶口簿;
4.落戶人才公共戶的,提供相應人才公共戶戶口簿。
法律依據:《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 第四條 下列因工作關系轉入本市的人員准予遷入戶口,戶口遷入本市後,戶口應落在單位集體戶內: (一)經本市組織、人事、勞動(或其授權部門)批准招調的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標準的幹部、工人。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置在本市的復員、退伍軍人和轉業幹部。 (三)出國留學歸國後到本市工作的留學生。 (四)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標準的大中專院校和部屬、省屬技校畢業生。
Ⅳ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3、個人落戶申請。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Ⅵ 父母投靠非城鎮子女落戶材料是什麼
法律分析: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投靠人在本市城鎮房產情況查詢證明;原戶籍檔案或其他能證明當事人系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相關材料;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五條 國家推動形成平等競爭、規范有序、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民自願有序進城落戶,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推進取得居住證的農民及其隨遷家屬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到鄉村發展與農民利益聯結型項目,鼓勵城市居民到鄉村旅遊、休閑度假、養生養老等,但不得破壞鄉村生態環境,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Ⅷ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
Ⅸ 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以下的手續:
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