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怎麼保障出資子女的合法權益
(1)對於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名字寫父母名字,那麼房子所屬權歸父母所有。
(2)父母可以與子女簽協議,表明子女出錢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當父母去世後,
房產歸子女共有。按出資額繼承房產份額。
(3)也可以簽協議,房產證寫子女名字,房產歸子女所有。在父母有生之年歸父母居住。
父母去世後,房產歸子女所有。
⑵ 由兒女出資給父母買房,產權最終歸誰
那就要看這個房子最終寫的是誰的姓名了,如果是父母的姓名,最終這個房子是歸父母的。
⑶ 子女湊錢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的名字未來會有什麼矛盾問題嗎會影響後面賣
我認為這個實際上不會有什麼矛盾的。其實子女湊錢給父母買房子,這是應該的。如果父母不在了那麼誰出多少錢。這房子賣掉就應該把這份錢給侄女的。這個我認為只要互相商量就好。
⑷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子寫老人的名字,出資方有房屋的所有權嗎
需要分情況:
(1)對於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名字寫父母名字,那麼房子所屬權歸父母所有。
(2)父母可以與子女簽協議,表明子女出錢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當父母去世後,
房產歸子女共有。按出資額繼承房產份額。
(3)也可以簽協議,房產證寫子女名字,房產歸子女所有。在父母有生之年歸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後,房產歸子女所有。
(4)多子女湊錢給父母買房擴展閱讀
有證據,就可以將房屋產權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證據一般包括出資證明,多年佔有房屋的事實。當然出資人現在也必須具備購房資格。
房地產登記分為初始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變更登記和其他登記。其中對購房者真正有意義的只有轉移登記。
所謂「轉移登記」,是指房屋所有權因買賣、贈與、交換、轉讓等法律行為變更時進行的登記。購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記在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才算真正獲得了房屋所有權。
人們所說的「房產證」其實是不動產權屬證書。
法治社會,講究證據為重,如果子女出資所購是二手房,建議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付款,即使有不虞之事發生,付款單據也將作為為此房出資的有力證據,如果直接交付現金,則很難證明該房產的出資人是子女。
⑸ 四個女兒一個兒子,只要兒子一人為父母買房養老,公平嗎
一般情況下,中國普遍國情,父母的錢財都是給兒子,女兒一般沒有,那麼只能是兒子給父母買房養老,女兒也就節假日看看父母。如果父母有錢給女兒,差不多和兒子一樣多,那麼女兒也要出錢幫父母養老。
⑹ 老人有錢自己買房不花,讓子女湊錢怎麼辦
老人自己有錢買房不花,讓子女們給湊也沒有錯,老人擔憂自己老了,以後身體不好,需要花錢的地方還要多,再跟子女要就很難,你們應該多理解父母。
⑺ 父母買房自己出一半錢,另一半錢是由四個子女中的三個出資,有一個子女未出資,父母去世後如何分割財產
賣了房子分配
⑻ 兒子出錢給父母買房如何繼承
法律分析:1、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屬於父母親的,父母去世後,房子屬於父母的遺產。所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應當依法辦理繼承手續。
2、如果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房子給父母居住,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出資人自己的名字,這種情況下,不存在遺產繼承問題。父母去世後,房子仍然是出資的子女所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⑼ 子女出資為父母為買房是否認定為共同財產
一、子女出資為父母為買房是否認定為共同財產?
子女出資為父母買房的情況下,顯然應當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父母全出資的情況
1、父母全出資未登記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前出資買房,則該出資資金被認定是對其子女一方的贈予。
受贈一方子女可獲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後出資買房,則認定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子女。
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於子女婚前財產。
(2)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於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後,則該出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相應的,婚後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子女出資為父母買房,那麼房產證上應當寫的是父母雙方的名字,顯然算做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主張公平平等的分割,另外如果父母雙方在離婚時協議將房產留給子女的,可以先將房產權過戶給子女,再進行離婚財產分隔,以避免出現在財產分隔時發生矛盾和糾紛。
延伸閱讀:
婚後買房寫一個人名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賣掉婚前房子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時工傷賠償金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⑽ 兄弟姐妹幾個湊錢給父母買房子,寫誰的名字合適
按份額寫,到時候大家要也有一個見證,父母百年以後,房子按份額還給大家。
謝謝你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