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新規民法典
民法典獨生子女可以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中遺產繼承是有一定的順序的,這個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這個順序中只有子女的情況下,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的,但是這個順序中,還有其他兩者中的任何一個的時候,子女將無法繼承全部的遺產。在這個順序裡面的人將根據相關的法律來進行遺產的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貳』 獨生子女的繼承法律新規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新規是:一般情況下,遺產按照遺贈撫養優於遺囑,遺囑優於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然後,法定繼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叄』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想完全繼承父母的遺產,卻沒有遺囑,只能通過訴訟,要每個相關繼承人確認簽字放棄繼承權利後,遺產才能順利由獨生子女繼承。或者獨生子女只能將其他所有的繼承人全部告上法庭,通過法院判決才能獲得全部的繼承權。這樣是非常麻煩的事情。所以現實中,很多獨生子女往往因為沒有一分有力的遺囑或者舉證不能而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或者花費了過高的維權成本。
有四類財產,就算是獨生子女也不能繼承。這四類財產包括:保險金,死亡賠償金、撫恤金,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公有住房使用權)和特定權利(指父母一方如果有署名權和著作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肆』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新規
法律分析: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的,如果有遺囑,依照遺囑;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處理獨生子女外還有父母好配偶,三方之間要進行遺產的分割;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只剩度正子女,那麼不用分割。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衍生問題:
什麼是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法定繼承製度。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稱為被代位繼承人或本位繼承人,代替被代位繼承人取得遺產的直系卑血親稱為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的適用須具備四個要件:1、被代位繼承人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2、被代位繼承人僅限於被繼承人的繼承人,且沒有喪失繼承權。3、代位繼承人須為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不受輩數的限制。這里的直系卑血親包括擬制血親,如被代位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4、代位繼承僅發生於法定繼承之中。
『伍』 獨生子女可否繼承父母全部遺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繼承法》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提前寫了遺囑,就能夠有權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陸』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新規是什麼
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就只能法定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繼承。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所以即便是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也要在其配偶、祖父母和子女之間平分,不是社會上所說的獨生子女就「當然繼承」父母所有的遺產。
『柒』 獨生子女遺產繼承新政策
父母死亡,父母未立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但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的合法繼承人,獨生子女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獨生子女繼承程序取決於死者是否立了遺囑。未立遺囑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死者生前立遺囑的,按照符合法定效力的遺囑內容繼承。一般來說,房地產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的方式處理;有遺贈扶助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獨生子女需要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協商不成的,獨生子女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順序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捌』 獨生子女可否繼承遺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遺產的,除非父母在遺囑中把遺產給了子女以外的其他人,但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