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父母的撫養義務;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B. 父母保護未成年子女權利和義務有什麼
法律分析:父母保護未成年子女權利:一、從物質上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二、必須保證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三、應當加強理想、道德、法制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義務:一、父母應當保護子女的人身權不受侵害,包括身體不受傷害、生命不得剝奪以及勝名權、榮譽權及名譽權等不受侵害。二、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及其他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三、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產造成損害時,父母應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父母已盡了監護職責,那麼適當減輕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C. 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有扶養義務嗎
父母對成年子女一般沒有撫養義務。如果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或者尚在校就讀,而父母又有負擔能力的,則仍需對成年子女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D.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的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 父母都有保護子女的義務么
父母有對子女的保護和教育義務。因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F.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護義務有哪些具體包含哪些
法律分析:(1)保護子女的身體健康;
(2)照顧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子女財產;
(4)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處分其財產;
(5)代理子女進行民事活動;
(6)代理子女進行訴訟;
(7)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父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人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人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G. 民法典第26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H. 父母保護未成年子女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父母保護未成年子女權利:
一、從物質上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
二、必須保證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應當加強理想、道德、法制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
義務:
一、父母應當保護子女的人身權不受侵害,包括身體不受傷害、生命不得剝奪以及勝名權、榮譽權及名譽權等不受侵害。
二、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及其他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三、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產造成損害時,父母應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父母已盡了監護職責,那麼適當減輕其責任。
【法律依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