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哪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內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容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B.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幾本
只有一本的,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共同持有。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夫妻的憑證。
第三條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C. 遼寧獨生子女補助
根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遼寧退休獨生子女的補貼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3、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4、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5、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3)遼寧省獨生子女光榮證擴展閱讀: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D. 跪求1980年前遼寧農村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政策
樓上說的是獨生子女政策. 計劃生育政策和現在的差不多.
E. 遼寧省獨生子女證截至到幾月幾號
針對持續26年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今年7月起我省將停止受理新辦申請。
這意味著,1980年開始出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將走進歷史。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我省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對於2016年之前出生的獨生子女,還沒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在今年7月前申請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今年6月30日停辦,那以後這光榮證就徹底退出歷史舞台了?有證的待遇還有嗎?」昨日來自北塔街道花園社區的市民陳女士詢問在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否還有用。
今年3月省衛計委就修改後的《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涉及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政策進行了解讀。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按照《遼寧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獎勵待遇有何變化?
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只生一個子女的家庭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沒有再生育的計劃生育家庭,即使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後也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繼續享受獎勵。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可按規定獲得幫助和扶助。
對於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的,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還。
F. 遼寧省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條件,七月一號以後不在辦理了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條件是: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確截止時間,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礎上再延長一個月)。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補領新證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時間限制。
G. 遼寧省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都有哪些規定,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 的城鎮戶口居民有何獎勵規定
以下是《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於獎勵與社會保障的規定,我只摘抄了關於獨生子女獎勵的部分!供你參考!!! 第三十二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10元或者一次性獎勵15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10元或者一次性獎勵1500元,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二)在子女入學、就醫、入托、招工、參軍等方面給予照顧; (三)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資金、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照顧; (四)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照顧。 第三十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支付,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支付50%,僅一方有工作單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 (二)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由當地財政支付。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再發放,已領取的部分全部退回。 第三十五條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當其獨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發生意外而喪失勞動能力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按照本人標准工資的全額發給退休費,已按其他規定享受全額退休費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不低於3000元補助費; (三)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不屬於本款第 (一)項、第 (二)項規定的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給予3000元補助費; (四)農村村民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每年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費,符合國家規定的五保戶條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