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子已經過戶還可以收回嗎
沒有必要了.因為,過戶需要納稅的,不值得,以後子女繼承,還需要過戶納稅,過來過去,除了增加麻煩還要破財.還是省點心吧.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Ⅱ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子還能收回嗎
看什麼條件下贈予的,是單純的贈予還是有約定的贈予,是否已經完成過戶,具體說明情況才好判斷能不能要回來,該怎麼要回來。
Ⅲ 父母贈送房子給子女想收回要怎麼做
可以的,子女如果違反贈與合同約定,或不履行贍養父母法定義務。父母可以申請收回過戶的住房。
一、贈與房屋未過戶,亦未公證,房屋權屬未轉移,撤銷贈與協議,返還房屋。
二、贈與人以受贈人未履行贍養義務、違反協議約定為由,撤銷贈與,要回房屋。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一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Ⅳ 父母分給子女的房子可以收回嗎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一般情況下,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能任意撤銷。另外若受贈人有特定情形,贈與人也可以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Ⅳ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法律分析: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前提需要該房產贈予未經過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受贈方侵害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收回進行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Ⅵ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屋能收回嗎
贈予兒女的房產一般情況下能收回,但是其前提條件是,該房產贈予未經過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受贈方侵害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收回進行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Ⅶ 父母贈與給子女的房產,可以反悔要求法院收回嗎
父母贈與給子女的房產如果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可以反悔,撤銷贈與。如果過專戶,有如下情形,才屬能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Ⅷ 父親把房子給兒子子女需要收回
父親贈予兒子的房產可以收回,前提需要該房產贈予未經過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受贈方侵害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收回進行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Ⅸ 父母贈與子女房產可以收回嗎
父母贈與子女財產房屋如果財產房屋的所有權尚未轉移給子女且贈與合同沒有經過公證的,則是可以要回的,對於房產來說,尚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就認定為所有權尚未轉移可以要回。
如果贈與的財產所有權已經轉移給子女的,則除非子女存在下列情況,否則不能要回來: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Ⅹ 父母贈與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父母贈與房產在房產辦理過戶登記前可以收回。
要收回已經贈與的房子,要確認贈與的房子是否已經做了登記,如果已經登記為新的產權人,則以前的贈與關系已經注銷,贈與的房屋不能收回。父母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將房屋贈與子女。一般情況下,在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時,父母可任意撤銷贈與孩子的房產。當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後,房屋所有權就已經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