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賠償兒子無力父母要償還嗎
不需要的,兒子是獨立民事個體,不需要父母賠償的,除非孩子還未成年。
望採納,謝謝
2. 兒子沒錢賠償能執行父母的嗎
法律分析:不能。只能執行本人財產。權債務具有相對性,兒子是債務人的話其父母並沒有直接的還款義務,除非父母自願代為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3. 我已是成年的人,遇到有要賠償的情況下,跟父母有關系嗎
你已經是成年人了,遇到賠償的問題應該由你自己來承擔。你作為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是要獨立承擔起法律的責任(包括賠償);如果父母沒有參與其中,是不受連帶責任的,所以賠償也跟父母沒有關系,如果父母對你所做的事情非常清楚或者有包庇的行為,那就另當別論了。
4. 子女剛滿18周歲可以訴求法院追討父親之前的撫養費嗎
子女剛滿18周歲,是可以訴求法院追討父親之前欠下的撫養費。已滿18周歲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訴訟行為能力。
5. 子女是否無權償還父母的民事糾紛賠償
1,父母在世,父母因民事糾紛承擔的賠償責任,由本人償還,子女沒有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回務。答
2,父母去世,其生前因民事糾紛承擔賠償責任的,子女對父母遺產繼承後,應當在其繼承遺產范圍內對賠償款進行清償,超出繼承范圍的,子女沒有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務。子女放棄繼承的,沒有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務。
3,《繼承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6. 結婚後子女民事賠償,法律上能讓父母強制賠償嗎
可以,也可以庭前調解解決,實在不行就上法庭
7. 民事糾紛:子女的債務,會牽扯到父母麽
復在民事糾紛中,子女的債制務是否會牽扯到父母,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該子女是未成年人的,則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2、如果是在該子女成年後形成的債務,如果沒有這逃避債務而將資產轉移給父母的情形的,則應該由子女自行承擔責任,父母沒有責任,不會牽扯到父母。
8. 如果子女不還錢可以找父母要麼
1、如果父母並非喪失行為能力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對自己的行為後果缺乏認知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子女為其法定代理人的情形下,亦或者子女並未取得父母的授權委託,子女無權代表父母去向債務人主張債權。
2、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精神健康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它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完全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動。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監護人。
4、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由下列人員擔任:
A、配偶。B、父母。C、成年的子女。D、其他近親屬
E、其它親屬或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同意的。
對監護權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4、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它合法權益。除了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之外,不得處置被監護人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造成被監護人財產損失,應當賠償,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
5、公民、法人可以依法通過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為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承擔責任。但是按照法律規定,或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6、代理分為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託代理是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職權。法定代理是按照法律規定行使代理職權,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職權。
7、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使用書面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姓名或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被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委託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8、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表示反對的,視為同意。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3條、14條、63條、64條、65條、66條
9. 子女借給父母的錢,子女有欠款,法院還可以追給出父母的錢嗎
應該阿可以,因為子女借錢給父母應該不會立字據的,沒有字據就沒有法律依據。
10. 民事賠償會連累家人嗎
首先確定是不會要求兒女賠償,不會要求父母賠償。但是如果欠下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配偶一起承擔責任。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七條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2、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4、」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5、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