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子女巳經結婚父母把房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已子女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這樣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了嗎
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的話,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如果父母有書面協議或者是明確的表明,這個房子是父母贈與已婚子女個人的房產,這個房子在辦完過戶手續後就屬於父母孩子的個人財產,如果父母沒有明確的表示過或出示書面協議的話,過戶後這套房子就屬於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了。
房子是花錢買的話於是婚後共同財產,如果是贈與,也沒有強調贈於誰也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明確贈與個人的話就屬於個人財產。當初小張父母說是給你們住著,並沒有明確贈與小張,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兩個人感情不和離婚的話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
3. 父母買賣房屋給已婚子女,算共同財產嗎
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賣給了已婚的子女,那麼這個已婚的子女購買了父母的房子,那就是屬於子女的婚後的共同財產,因為是婚後用兩個人的錢購買的。
4. 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方法為:1、簽署房產贈與確認書,明確表示贈與一方;2、對所贈予的房屋進行價格評估;3、辦理房產贈與公證;4、繳納相關稅費;5、更換新房產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5. 父母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規定
法律分析:從過戶的成本來看,房產贈與過戶首先被排除掉,最後就在身後繼承過戶與買賣過戶這兩種方式中進行選擇,網上有不少這樣的對比研究,有說繼承過戶最省錢,也有說買賣過戶最劃算。實際上,在新規下,不能一概而論。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6. 父母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一方怎麼樣辦理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可以過戶給已婚女兒一人。過戶完畢,沒有事先特殊約定前提,住房屬於女兒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7.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算不算共同財產
父母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8. 房屋過戶給已婚子女後,這個房子的份額子女配偶可以分嗎
中國的父母對待自己的兒女都非常好,即使子女結婚了,父母也會盡其所能幫襯新家庭。關於房屋過戶給已婚子女後,這個房子的份額子女配偶可以分嗎?我認為不能分得房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如果離婚了,配偶是會分得房產的。其次,為了保險起見,父母最好不要直接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父母可以通過立遺囑的形式將房產贈與子女一個人,將來即使子女離婚,配偶也無法分得這部分的房產。最後,為了家庭的和睦,涉及到房產相關的問題,最好是先咨詢一下律師。父母不要急於過戶,可以填寫一份房產贈與聲明,明確表示該套房產的所有者屬於自己的子女一個人,和配偶無關。
一: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那麼就屬於孩子的私人財產了。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如果離婚了,配偶是會分得房產的。
關於房屋過戶給已婚子女後,這個房子的份額子女配偶可以分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9. 父母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引言:房子對於即將要結婚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說沒有房子,那麼就意味著沒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家,也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此當孩子結婚的時候,家長都想要他們有一個家庭,哪怕這個房子不是很大,但是也相當於有一個落腳點。
因此小編再次提醒大家以及父母,如果說想要給自己的孩子,房產或者是其他財產,一定要有相關的表示或者是有一定的書面說明,要不然的話可能在後面的生活當中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尤其是對自己的孩子有可能帶來一部分的傷害。當然了,如果說有能力的話,最好還是自己買一套,畢竟自己買的怎麼住都是比較舒適的,而且也不用擔心其他的一些問題。
10. 父親把房子過戶給 已婚的兒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男方父親把其個人的房屋過戶給兒子,若登記在兒子兒媳兩個人的名下,如果離婚了,女方是有權利分得一部分房屋折價款的。
根據現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 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知,若是男方父親將其名下個人房產過戶給兒子,房產僅登記在男方名下,那麼房產將視為男方父母對男方個人的贈與,女方無法在離婚時分得相應的份額或折價款;若是登記在雙方名下,則離婚時女方可適當分得相應的份額。
根據本問題所描述的情況,房產雖然由男方父親出全款購買,但登記在男方和女方兩個人的名下,並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之規定。因此,女方也可享有該房產相應的份額,在雙方離婚時可以分得相應的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