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光榮證享受什麼待遇
無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繼、養兄弟姐妹)的獨生子、獨生女或者依法收養的獨養子女為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夫妻雙方都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各支付一半;
一方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另一方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全額支付。
符合再生育規定的農業人口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養)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獎勵和優待外,由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貳』 《獨生子女優待證》中的優待問題
獨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的待遇: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二條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四至八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75%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 (三)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四)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五十三條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勵的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 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劃分宅基地、享受集體福利、接受扶貧、培訓等方面應當對獨生子女父母給予優先照顧。 第五十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 (二)一方是職工,另一方是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村民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個體工商業者由當地工商行政部門承擔; (四)離開原單位並保留勞動關系的人員,有接收單位 第五十六條 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的夫妻,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並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本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獎勵外,再給予二百元以上的獎勵。 第五十七條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由父母所在單位或者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生活補助。 第五十八條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五十九條 夫妻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優惠待遇後再生育的,由有關單位停止其享受的優惠待遇,並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獎勵待遇所得。 夫妻因獨生子女傷病致殘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條件再生育的,再婚後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條件再生育的,因曾患不孕症收養一個子女後又生育的,由發證單位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各項優惠待遇。參考資料: http://www.advicer.cn
『叄』 民法典獨生子女獎勵
法律分析: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一個檔次;已達到最高檔次的,按最高檔次標準的百分之十予以提高。2、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經本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批准後,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按有關規定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3、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升學、就醫、就業等方面,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優先照顧。4、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職工退休時,按下列規定增發退休金,增發後的退休金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總額:(一)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以及婚後未生育子女的職工,退休時增發退休金的百分之五;(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金的獎勵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肆』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法律分析: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法定產假外,增加35天的產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假期工資照發。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獨生子女有哪些補貼
第一大補貼就是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補助,一定要滿足兩個條件,沒有生兩個孩子,家裡只有一個,然而父母兩人也年滿60歲了,所以在領取了基礎養老保險的情況下,還有一筆獨生子女的養老補助可以領取。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伍』 獨生子女光榮證能享受什麼待遇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法定產假外,增加35天的產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假期工資照發。
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陸』 領了獨生子女證能享受什麼待遇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專民的,從發證之日起屬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法定產假外,增加35天的產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假期工資照發。
(6)獨生子女入托優先照顧擴展閱讀:
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渠道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獎金
『柒』 農村獨生子女有什麼補貼和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有:
1.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捌』 現在的獨生子女有些什麼優惠政策
你可以看一下《人口計劃生育法》中的一些原則性規定。
以下是長沙的:
1、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10、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開展小額貸款、項目開發、科技扶持、以工代賑、扶貧助教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待。
『玖』 農村獨生子女考上大學有補助嗎
農村獨生子女補貼,涉及到子女方面的 一,獨生子女加分補貼 農村獨生子女,在中考升高中時,可享受中考成績加10分的待遇。 二,獨生子女上大學補貼 農村獨生子女,考上二本以上大學的,可享受2000元的獎勵補貼。 三,獨生子女其他補貼 農村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學等方面,可享受優先照顧的待遇。 各項補貼領取條件 1,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現有一個子女、僅有的一個子女已死亡。 3,夫妻雙方均為農業戶口。 4,夫妻雙方在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拓展資料】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補辦程序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申辦流程 1.居民填寫申請表 2.單位或居委初審 3.計生辦審核 4.區計生委審批 5.發證及獎勵 所需材料 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 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