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年最新婚姻法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摘要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Ⅱ 兒女出資給母親個人購房,與父親有關嗎
如果只是單獨贈與母親,房屋與父親無關的
可以通過繼承來辦理房產過戶:
一個子女出資為父母買房遺產如何分配1、所需材料: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1`明確說明該房子是對母親的個人贈與即可,讓男方簽字確認或者做個贈與公證;
2、讓母親寫一份遺囑,明確該房子由小女兒一人繼承,遺囑也可以公證。
房產權屬,原則上,以登記為准。登記為父母的,即為父母的房產。子女的出資,在法律上視為借款或贈與。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完全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房產登記在父母的名下,該房產在法律上就是父母的房產;而子女的出資,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的,在法律上可以認定為借款;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的,則在法律上視為贈與。
如果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房子給父母居住,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出資人自己的名字,這種情況下,不存在遺產繼承問題。父母去世後,房子仍然是出資的子女所有的。
二、哪些財產算共同共有財產?
1、共同出資買房:這是一種比較平等的購房方式,離婚的時候也更容易劃分,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首先,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2、一方婚前全款買房:毫無疑問,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款:有的夫妻在結婚之前會要求對方將自己的名字加進房產證上,但其實離婚的時候並不一定只看房產證的,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需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後共同付款的不同,來分割房產。
4、共同按揭還貸:離婚進行房產劃分時要注意,婚後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子女給父母買房,這是孝心的一種表現。兒子出資買的房子,給父母居住一般房產證都登記父母的姓名。這算是兒子對父母的贈與,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父母去世,這個房子就是遺產,兒子有權分割其中屬於自己的份額。
Ⅲ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產權是父母的,能收回嗎
法律分析:子女出錢給父母買的房子,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這是一種贈與行為,房屋已經交付,不可以收回房屋。法律另有規定的才可以撤銷並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Ⅳ 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離婚時應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可以分為分婚前出資和婚後出資兩大部分來說明
一、婚前出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1.父母婚前部分或全款出資,該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方的名下,父母沒有明確該房屋系對單方的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則該出資視為對出資方子女個人的贈與。
2.父母婚前部分或全款出資,該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及子女配偶雙方的名下,但雙方沒有約定該房屋系對個人的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則法院有可能認為該房屋系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從而認定該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婚前部分或全款出資,該房屋登記在配偶方面一下,但雙方沒有約定該房屋系對個人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則法院有可能認定該房屋系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從而認定出資款系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後出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1.父母部分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雙方沒有約定該贈與系對單方的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則法院最終可能認定該出資款系出資方子女對雙方的贈與,故出資款所對應的房屋份額雙方寫共同共有每人各享有1/2份額。
2.父母全款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雙方沒有約定該贈與系對單方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則該房屋最終有可能認定該房屋系對單方的贈與,也有可能會認為該房屋系對雙方的贈與,這個在實踐中是有爭議的。不過法官即使認為該房屋系對雙方的贈與,最終在分割財產份額的時候也應當按照公平原則,對出資方子女予以適當的照顧。
3.父母全款或部分出資,該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父母對配偶雙方的贈與,從而認定該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很有可能平均分割該房屋,有可能對出資方子女予以適當的照顧。
Ⅳ 兒子出錢給父母買房如何繼承
法律分析:1、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屬於父母親的,父母去世後,房子屬於父母的遺產。所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應當依法辦理繼承手續。
2、如果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房子給父母居住,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出資人自己的名字,這種情況下,不存在遺產繼承問題。父母去世後,房子仍然是出資的子女所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Ⅵ 子女出錢為父母買房算遺產
法律分析:如果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房子給父母居住,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出資人自己的名字,這種情況下,不存在遺產繼承問題。父母去世後,房子仍然是出資的子女所有的。如果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後,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屬於父母親的,父母去世後,房子屬於父母的遺產。所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應當依法辦理繼承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Ⅶ 由兒女出資給父母買房,產權最終歸誰
那就要看這個房子最終寫的是誰的姓名了,如果是父母的姓名,最終這個房子是歸父母的。
Ⅷ 父母給自己買房,讓已婚子女出一小部分錢,會有什麼糾紛嗎
只給一方父母出錢容易造成夫妻矛盾,最好是雙方父母都給,如果子女不止一個,也容易產生矛盾。
Ⅸ 媽媽給兒子買房卻讓女兒出錢,這合理嗎
有些孩子生下來是討債的,有些孩子生下來是還債的,父母把女兒賺的錢給兒子買房當然是不好的也是不合理的行為,這樣的事情多得很,對女兒非常殘忍,把一個孩子的東西拿給另一個孩子,本事就不對,對待孩子有失公允。老實講,這種父母生孩子的初衷就是為了給他們養老,並不是單純要個孩子帶大,看著孩子幸福就好。他們認為倖幸苦苦把女兒養大,長大了總得回報他們,給個十幾二十萬很正常,家長私底下都會炫耀女兒給了多少錢,但他們從來不會這么要求兒子。
Ⅹ 子女出錢給父母買房,其他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我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遺產繼承權是一種相互的權利。父母死亡時,子女依法繼承父母的遺產子女先於父母死亡時,父母依法繼承子女的遺產。作為法定繼承順序,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存在的情況下,才能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