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子女遷嗎
【法律分析】
父母的戶口可遷入子女的戶口簿的。但還需滿足當地的遷入條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但是父母隨子女落戶遷移,在已經買房的情況下,是可以的,如果買的二手房,要注意買的房子名下原房東的戶口是否已經遷走,戶口的問題,也可以問房子當地的派出所戶籍窗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② 東莞戶口遷出孩子也會跟著遷出嗎
未成年人可以不隨監護人的戶口一起遷移,但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
建議孩子的戶口是隨父母一並遷移的。當然也可以父母先遷過去,孩子晚一點遷過去。遷移條件: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2)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
(3)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
(2)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
(3)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
(4)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③ 東莞市隨遷子女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家長在莞發展就業,隨家長來東莞讀書,但是戶口沒有遷到東莞的,通過積分入學或其它方式讀公辦學校的,屬於隨遷子女。
法律依據:《東莞市教育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辦法》
第一條 為積極穩妥地逐步推進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工作,促使人口合理有序流動,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要求,結合隨遷子女升學的需求和我市城市資源特別是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的實際,堅持量力而為、報考從寬、逐年安排、考錄分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市初中應屆畢業且要求在我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並在我市升讀高中階段學校的隨遷子女。
第三條 本辦法的隨遷子女指因其父母在我市異地務工而在我市初中階段學校就讀的非東莞市戶籍人員。台灣及外籍人員不適用於本辦法。
④ 東莞戶口遷入條件及流程
法律分析:遷入條件:隨父母,投親,或購房等可以遷入。
辦理流程:1.在東莞辦理准遷證;2.帶准遷證到小孩戶口所在也辦理戶口遷移;3.帶戶口遷移到東莞辦理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⑤ 父母可以跟著子女遷戶口嗎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只是個別的特大城市有嚴格的落戶條件。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但是父母隨子女落戶遷移,在已經買房的情況下,是可以的,如果買的二手房,要注意買的房子名下原房東的戶口是否已經遷走,戶口的問題,也可以問房子當地的派出所戶籍窗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⑥ 入戶東莞需要有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一、出生入戶。一般情況下,申請人為小孩辦理出生入戶時,需提供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二、人才入戶類。(包括了條件准入類人才入戶和企業自評人才入戶)。一般情況下,申請人辦理人才入戶時,需提供市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東莞市人才入戶卡》、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和戶口簿;有隨遷家屬的,要一並提供家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申請人與隨遷人的關系證明材料。三、穩定居住就業入戶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即「兩個5年」入戶,申請人符合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並在我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的可申請入戶我市,同時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可一起隨遷。申請時需提供申請人和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相關關系證明及入戶地址證明材料到入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四、投靠入戶類。(包括夫妻投靠入戶、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父母投靠子女入戶)。申請此類戶口遷移時,申請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隨遷人的關系證明材料。五、市內購買商品房、市內遷移入戶。此類遷移屬市內戶口遷移范疇,其中購買商品房入戶適用於在我市購買了商品房後的戶口遷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將戶口遷到該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個新購房產只可申請一次市內購房入戶,申請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申請人及隨遷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以及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能清楚反映關系的《居民戶口簿》或戶籍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市內戶口遷移主要是針對在我市戶籍居民因購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離異原因的市內戶口遷移,申請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請人及隨遷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關系證明,如遷入自建房的還需提供房產的房產證或土地證(不動產權證)。六、因錄取學生、工作調動、隨軍、安置或華僑回國等原因的入戶。群眾在申請此類入戶時,要先到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在獲得有關入戶證明材料後,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除提供申請人及隨遷人員個人證件材料外,還需根據不同的入戶原因,提供前置審批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如因入學辦理戶口的,需提供《新生入學通知書》、《錄取新生名冊》,因工作調動的需提供組織、人力資源、教育、衛生部門出具的批准錄用招收材料(商調函、介紹信、錄用(騁用)呈批表或錄用公務員情況登記表等)。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東莞市條件准入類人才入戶實施細則》 一、申請對象
(一)基本條件。申請入戶我市,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 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超生的,必須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5年,且夫妻雙方接受處理完畢;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3. 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⑦ 父母戶口能遷到子女戶口上嗎
可以,但需要符合條件,父母向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1)入戶申請書;(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5)其他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第二條 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⑧ 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女兒遷嗎
可以,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女兒遷: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8)東莞父母能隨子女遷戶口擴展閱讀:
1、凡老人申請來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2、凡被批准來廣州市落戶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被投靠人的戶口本,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⑨ 東莞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為例,東莞市內戶口遷移手續如下: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2、《入戶申請審批表》。 3、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