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雲南2021辦理獨生子女加分都需要什麼證件
摘要 1、夫妻雙方寫申請書
B. 雲南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新規定
摘要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符合《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申請辦證條件,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辦理,逾期將不再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提供證件遺失補辦。
C. 龍城街道辦轄區范圍是哪些地方
深圳市龍城街道辦
地址:沙園路
電話:(0755)89916222
位於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西與東莞相連,北與惠州接壤,南接橫崗街道,東與坪地、龍崗街道毗鄰,是深圳東部規劃發展的中心區域,是龍崗區委、區政府所在地,也是深圳東部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現轄10個社區,其中「居改社」社區3個:紫薇、愉園、尚景;「村改社」社區7個:五聯、龍西、回龍埔、愛聯、盛平、黃閣坑、龍紅格, 有愛聯、新城、盛平三個派出所。轄區面積77.6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萬人,其中,戶籍人口8.5萬人,暫住人口14.5萬人。
D. 雲南省2020高考獨生子女表格獲取
現在的雲南省2020年的高考獨生子女表,或許也是可以特別方便的,我們大家還是極致的天宇的。
E. 雲南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新規定
雲南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新規定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優免補政策。
對獨生子女升學加分對象資格認定行兩審核縣市區教育部門對符合中考考加分的學生情況進行審核。
具體如下:
1、對免除籌資籌勞對象資格認定實一評議村居委會對免除籌資籌勞申請的條件進行集體評議兩公示村組公示除籌資籌勞申請人情況和免除金額情況和除兌現情況進行監督;
2、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工作的監督,遵循客觀公正、高效的原則;重點對格認定、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的運行機制及程進行監督。
法律依據
《雲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工作監督辦法規定》
第四條 對獎優免補獎勵對象資格認工作實行以下監督:
一對公開政策規定、公開辦事程序、公辦理結果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一次性獎勵對象資格認定實行「公示」鄉、村、組公示獎勵對象、獎勵事項、獎金數量、「一評議」村、居委會對一次性獎勵請人的條件進行集體評議情況和獎勵兌現況進行監督。
三對獨生子女升學加分對象資格認定行「兩審核」縣、市、區教育部門對符合中考、考加分的學生情況進行審核;州、市教育部門符合高考加分的學生情況進行審核、「一公元獨生子女就讀學校公示升學加分申請人的況情況和兌現加分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享受教育獎學金對象資格認定實「兩審核」獨生子女就讀學校對教育獎學金請人情況進行初審,縣級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學校報送的享受教育獎學金學生情況進行核、「一公示」獨生子女就讀學校對教育獎金申請人情況和發放金額情況進行公示情和兌現情況進行監督。
五對免除籌資、籌勞對象資格認定實「一評議」村、居委會對免除籌資、籌勞申請的條件進行集體評議、「兩公示」村、組公示除籌資、籌勞申請人情況和免除金額情況和除兌現情況進行監督。
六對養老生活補助對象資格認定實「一評議」村、居委會對養老生活補助申請人條件進行集體評議、「兩公示」村、組公示養生活補助申請人情況和獎勵金數量、「一見正鄉、鎮人民政府每年組織鄉、村幹部對每一養老生活補助對象進行見面復核情況和補兌現情況進行監督
F. 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管理,根據《雲南省計劃生育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只生育的一個孩子已死亡,經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的;
(三)夫妻未生育過孩子或者只生育的一個孩子已死亡,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再婚後新組合家庭只有這一個孩子,不再生育的;
(五)再婚夫妻中屬初婚或者未生育過的一方,再婚後經批准生育一個孩子,且新組合家庭只有這一個孩子的;
(六)無配偶未生育過孩子,依法收養一個孩子的;
(七)經省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認定符合只生育過一個孩子的其他條件的。第三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出具本人身份、婚姻、生育、收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經所在單位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後,報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發證。
夫妻雙方戶籍都在本省但是不在同一縣(市、區)的,可以報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發證。第四條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表和有關證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發證或者不予發證的決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發給申請人一人一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將不予發證的決定和理由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對不予發證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五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持證人及其子女享受的優待和獎勵,按照《雲南省計劃生育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六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持證人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領新證。第七條持證人婚姻、生育狀況如發生變化,所生育孩子或者收養孩子數超過一個的,原發證機關應當在30日內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收回。無法收回或者持證人不按規定交回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並書面通知原持證人所在單位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第八條對騙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退回證件和所領取的獎勵費用,依照《雲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第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G. 雲南昆明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受理地點】夫妻任何一方單位計劃生育宣傳員或夫妻任何一方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辦公室
【辦理依據】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號)
【辦理程序】對符合《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雲政發[2006]136號)規定的夫妻,雙方有工作單位的,向任何一方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交由雙方單位蓋章後逐級上報,由縣(市)區人口計生局審批發放;城鎮居民或農業人口,可向夫妻雙方任何一方現居住地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後逐級上報,由縣(市)區人口計生局審批發放。
【提交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或者其他婚姻證書;(3)獨生子女的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明。
H. 獨生子女證在哪裡辦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回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答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I. 雲南省在哪個軟體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雲南獨生子女證目前還不能網上申請辦理。
雲南獨生子女證目前還不能網上申請辦理,需到所在社區提交材料辦理,夫妻雙方寫申請書;夫妻雙方戶口復印件一份(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孩子的戶口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雙方所在單位開具證明(證明需寫明夫妻結婚時間,孩子出生時間,為計劃內生育情況屬實特此證明等字樣);到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申請登記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J.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中申請理由如何填寫
各地申請表格式不統一,一般不需要填寫。需要填寫理由的,參照以下聲明:「XX夫妻(離異、單親,為符合條件一方)已生育(收養)一名子女,自願不再生育或收養。本人保證上訴情況屬實,願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但是現在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9)子女滿16周歲,符合條件也可申請,但不享受相應獎勵政策。
二、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