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1年
摘要 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⑵ 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0
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以上的表述就是有關獨生子女費的具體新規定。自從計劃生育以來,獨生子女數量在逐步增加,我國的人口增長速度也有了一個明顯的減慢趨勢,但是老齡化趨勢依然在增大。成家之後,兩個人要贍養兩對父母,由此看出,獨生子女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這無疑是一個不好的現象。
⑶ 四川省60歲獨生子女父母補貼是什麼
法律分析: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
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⑷ 小度小度請問一下四川省射洪市洋溪鎮獨生子女有什麼優待政策嗎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哦!一、根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⑸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60歲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760元的標准發放。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18周歲為止,每月標准為5~10元。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對於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可以加發5%的養老金;對於企業退休人員,根據相關法規增發養老金。對於農村居民: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多劃出一個人的宅基地。 2016年1月1日前,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津貼等待遇。2016年1月1日以後,我國已經開放二胎,只生一個孩子的夫妻將不會獲得新的《獨生子女光榮證》,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⑹ 四川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
1、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即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60元或120元,每年從取得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2、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3、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所需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2、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⑺ 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2021年退休,有獨生子女證什麼待遇
摘要 2021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1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⑻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
法律分析:近日,四川省財政廳下達四川省2020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據悉, 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分擔, 省級財政對三州和擴權縣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25元,對其餘地方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15元。2020年,共計下達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省級補助資金2797.5萬元。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⑼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加發5%的退休金;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成都市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基清州本條件的通知》規定執行。即,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在本市,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包括《獨生子女證》)。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裂正攔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肆胡。
三是農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但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雙女戶。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⑽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2021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
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8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860元的標准發放。
(10)四川省農村獨生子女獎扶政策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政策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