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發放條件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是給獨生子女父母的一種獎勵政策。現行的法律體系中,規定了單位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B. 獨生子女父母60歲國家有什麼補貼
享受獨生子女優惠待遇補貼,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即可享受其優惠待遇被貼。請到當地計生委咨詢或投訴,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全國各地都有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扶助范圍和額度,各個地方標准不一樣,通常每人每年補貼1000元左右,具體可以到當地計生辦咨詢。
基本上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都有獎勵,魯中網淄博10月21日訊 山東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或進入大提速時代。今日,記者獲悉,山東省首條城市輕軌建設工程日前在濰坊啟動。而在此之前,繼青煙威城際輕軌概念提出後,濟南也擬建6條輕軌。這一切也似乎預示著山東城市輕軌建設時代就此來臨。
濰坊已躋身山東省城際輕軌發展第一梯隊。今日,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山東省首條城市輕軌建設工程日前在濰坊啟動。據悉,此條總投資30億元的輕軌全長約50公里,連接規劃建設城區至濱海新城。
有的地方甚至城鎮居民都有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如《福建省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細則》規定,從2014年起,實施城鎮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200元,2014年8月正式發放。一、獨生子女父母60歲後能得到多少補貼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一次性獎勵。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二、農村獨生子女父母60歲後能領多少
《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
1、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
2、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
3、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
這3個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的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其他標准可能有所差異。同時,部分地區政策落地有獨生子女證的每人每年補貼2400元。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獨生子女父母60歲後能得到多少補貼」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一次性獎勵。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C. 瀘州市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是否有補貼
每個地方的補助是不同的,而且也要看你領沒有領獨生子女,應該是父親年滿60有一筆獨生子女費。
D.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2021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
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8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860元的標准發放。
(4)瀘州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政策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E. 四川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
1、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即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60元或120元,每年從取得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2、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3、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所需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2、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F. 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獎勵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第四條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項經費建立財政專帳進行管理,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全額進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第五條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於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實際情況編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名冊,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
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應獎勵對象和金額,應在第二季度內將獎勵專項經費撥付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收到撥款後應於30日內以現金形式發給應獎勵對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強制購買保險等。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獨生子女父母或其委託人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簽字領取。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每年發放專項獎勵金時,應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總額、應獎勵對象名單、實際發放獎勵金人員名單和金額等情況在村(居)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不符合條件享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有權舉報。有關部門應認真核查,情況屬實的,應責令改正。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應按時足額劃撥、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剋扣、挪用、貪污、私分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監察、審計、計劃生育等部門應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監督、檢查,確保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專款專用。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批評,逾期不改正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一)不按時足額劃撥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不按時足額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
(三)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人員徇私舞弊,虛報、冒領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的。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第十三條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細則。第十四條本辦法從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G. 瀘州勞動局四川省1997年印發《關於確保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的通知》(川衛婦發〔1
摘要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
H.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加發5%的退休金;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成都市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基清州本條件的通知》規定執行。即,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在本市,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包括《獨生子女證》)。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裂正攔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肆胡。
三是農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但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雙女戶。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I.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
法律分析:近日,四川省財政廳下達四川省2020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據悉, 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分擔, 省級財政對三州和擴權縣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25元,對其餘地方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15元。2020年,共計下達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省級補助資金2797.5萬元。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