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給父母買房子嗎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專房公積金卡);
3、申請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⑵ 子女給父母買房後欠債,父母用房子抵押貸款還給了子女,和父母還有關系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29
⑶ 該不該用自己名義給父母貸款
用自己的名義給父母貸款,會面臨很多風險,影響個人生活,不建議用這種辦法。
隨著社會對信用的重視,越來越多的地方需要用到人們的信用,尤其是貸款的時候,更是會考察貸款人的資質。當自己的父母需要貸款,但是又沒有貸款資質,想要兒女幫忙貸款的時候,作為子女要想清楚風險,然後再做決定。
子女在父母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盡心盡力幫助父母,但是不應該透支自己,否則自己受到影響,反而會連累父母。因此子女幫助父母,盡量不要用貸款的方式,可以用其他方式幫助他們。
子女不應該用自己的名義給父母貸款,否則會影響自己的信用,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⑷ 孩子貸款買房子,用父母的銀行卡的錢交首付,房產名字寫自己的,那這個房子首付錢,如果父母想要回可以嗎
應該可以的,銀行卡有轉賬記錄,可以證明房子首付是父母付的。
⑸ 但是兒子偷偷給錢給父母還貸款呢又沒有證據
兒子所欠的債務,由兒子自己償還,父母不用償還,除非父母為兒子所欠的債務提供擔保或有繼承兒子的財產。
債務是相對權,只對債權債務雙方當事人法律約束力,在法律上不存在父債子還或子債父還的規定。
⑹ 如果子女不孝,一直網上貸款,家裡幫他還了上百萬元錢,父母怎麼和他解除關系
假如這個孩子一直是這樣不天降還屢教不改的話那麼父母是可以不管的,因為它畢竟是一個成年人了,可以不用幫她還款,他自己借的錢由他自己負責。假如想要解除關系的話可以直接讓他另立戶頭。
⑺ 子女可以用公積金為父母購房還貸嗎
日前發布實施的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規定,子女的公積金版可為父母貸款購房或償還權貸款。
子女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共享給父母使用,以申請到較高的貸款額度;或直接沖抵父母的公積金貸款本息,以減輕還貸壓力。這有助於實現代際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聯通,將公積金貸款作用發揮到最大。
⑻ 父母給首付買房子,戶名是子女的,貸款也是子女名義貸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許么
戶名是子女,貸款也是以子女名義貸得,那麼,法律是不支持父母要房子的。但是,如果,能有證據證明,錢是父母出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歸還(錢款)。希望能夠幫到你,再會。
⑼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義貸款父母還款這種情況房產權屬於誰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貸款是以子女名義貸款,還款也是父母還的款。從法律角度上講雖然錢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門和銀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麼房產歸屬權應該在子女名下。
⑽ 妻子名下貸款給她父母使用現在還不起了仗夫要離婚用給償還嗎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
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後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於房產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證據不充分無法認定,那麼夫妻一方主張婚後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二,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後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乾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