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二孩需退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費嗎
單獨夫婦生兩孩不需退獨生子女費,非單獨夫婦就需要退回獨生子女獎勵了。 可以參考江西省的新聞報道: 根據報道,領獨生子女證不影響二孩申請。,要符合單獨二孩的申請條件,即使現在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後仍然可以申請生二孩,申請不受影響。按照《江西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規定,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從領取《再生育一胎生育證》之日起停止享受獎勵和優待,此前已經享受的不需要退還。」省衛計委工作人員稱,對不屬於獨生子女情況的家庭,不能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發給的應當收回或作廢。
⑵ 全面放開二孩,那麼獨生子女的獎勵費以後還有嗎
你好!全面放開二孩,那麼獨生子女的獎勵費以後還有嗎?這個問題,雖然是放開二孩,各省會根據中央政策,重新制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及管理措施,形成人口方案報國務院審批後,實施二孩政策。至於原來超生二孩三孩的是否繼續罰款、獨生子女的獎勵是否繼續執行,這些都制訂在措施上,快了,耐心等待結果,祝你生活愉快!
⑶ 二孩政策放開後能否辦獨生子女證
二孩政策放開後不再辦獨生子女證。 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家調整計劃生育政策,提倡生育兩個孩子,停止辦理獨生子女。
自2016年1月1日實施二胎政策之後,在之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仍然可以繼承享受,但2016年1月1日後,公民不能再要求申請享受獨生子女相關待遇。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⑸ 村裡簽了獨生子女獎勵不讓生二孩,國家放開二孩政策
這個肯定的是有效的,國家開放二孩政策與獨生子女獎勵是不矛盾的。以前是國家鼓勵獨生子女政策,所以會相應提供獎勵的。如果您這邊想生二胎,國家政策是允許的,但得取回您以前的獨生子女證,那麼相應的獎勵也會拿回去的。
⑹ 14年辦的獨生子女證。如今國家放開二孩政策,對於這個補貼還有嗎具體是怎樣的(以前1年好像是12
2014年辦理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到了相關待遇的,且目前該夫妻還沒有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可繼續享受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優惠政策,包括你所說的「120元」(那不叫「補貼」,而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這在你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是有明確規定的,你可自行在網上查閱你省的這個《條例》。
以浙江省為例:現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
(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⑺ 全面二孩實施後獨生子女有優待政策嗎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有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力度,切實解決他們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⑻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會取消嗎
已經取得獨生子女光榮證,並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可以繼續享受這種待遇!除非你又生了第二胎!
⑼ 現在生二孩要返還獨生獎金當地政府怎麼回應的
已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的市民如果要生二孩,至少得雙倍返還此前獎勵金?日前,福建閩侯縣的這份官方回復引發關注與質疑。昨日下午,從閩侯縣衛計局獲悉,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金不再需要退回和返還,此前規定作廢。
昨日(3月22日),福州市衛計委方面表示,閩侯縣衛計局要求雙倍退還獨生子女獎勵金的做法是錯誤的,已要求改正。
福建省衛計委方面表示,對於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其生育服務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此前已享受獎勵優惠的不退還。
昨日下午,閩侯縣衛計局家庭發展科相關工作人員表示,3月22日向上級請示得到回復,認為原本實施的《意見》與國家鼓勵二孩的政策沒有連續性,所以該規定作廢,二孩市民不再需要退回獨生子女貢獻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