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問題:我是一位進城打工的農家姑娘,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車間正式工田浩。我倆在相戀五年後決定結婚。但他父母親極力反對,並以死相挾,說我倆:門不當、戶不對,一個城裡人、一個沒戶口的農村人。田浩從小就對他母親的話言聽計從,沒有太多的主見。但我倆感情確實深厚,幾乎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請問題: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時,子女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說,田浩的父母親以你是農村姑娘為由,反對你倆戀愛結婚,這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做法。只要你倆雙方有感情,完全自願戀愛結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幹涉你倆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至於田浩父母的說法完全是一種落後的封建思想,是與現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實農村姑娘身上有很多優點,他們中有許多人興業成才。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小,說不定有一天城裡的人們還要紛紛爭著到農村去安家呢。
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為依據,曉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時還可請當地婦聯、共青團、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其父母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他們行為的違法性。如實在暫時做不通他們的工作,你們完全可以自主結婚。如其父母採取暴力的手段來干涉,就會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
⑵ 父母可以干涉兒女的婚姻嗎
前提是要看父母干涉的原因,隨然說父母干涉你的感情是不對的,可是父母畢竟是站在關心你的角度來考慮的,所以你應該適當時與父母多交流,如果這樣的話,我想你的父母應該會放心,也就不會再干涉你啦。
⑶ 父母能幹預兒女婚姻自由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版則,所謂的婚權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⑷ 中國法律有規定父母不能幹預子女婚姻的沒
有,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是以武力去干涉婚姻,則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刑法第257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⑸ 對於子女的婚姻,父母應該干涉嗎
我覺得在兒女婚姻的這件事情上,父母可以提意見,但是沒有辦法干涉,因為婚姻是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很多人都掙扎在婚姻的邊緣,面對婚姻大事,很多人其實並不著急,但是父母卻操碎了心,從古至今中國人都有父母為兒女操心的傳統。
所謂的好與不好是非常主觀的,如果對方有非常大的人品問題,父母當然可以就這一點來警告孩子,但是如果沒有什麼常人不能接受的地方,只是父母存有私心的話,那我覺得我們可以完全不在乎他們的想法。
⑹ 父母有權干涉子女婚姻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⑺ 法律規定子女能不幹涉父母婚姻
子女干涉父母婚姻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1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⑻ 父母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