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財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合法嗎
父母財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一般是不合法的,但是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父母名下的財產,父母可以自行處分,不受到子女的干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2. 父母買的房子 子女為什麼不要父母的財產
父母的房子就應該歸父母。因為他們也要有自己的生活讓他們老有所養。自己有自己的安樂窩他們會過得更幸福子女還年輕靠自己的雙手去打拚自己的生活這很正確。
這樣也讓父母減少一些壓力讓他們覺得自己的孩子也是很有出息的所以而你這樣做是孝心的表現。
3. 父母的財產為什麼不是子女的
因為沒有寫遺產書,遺產書要寫只給子女財產才是子女的。否則要子女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姑,叔,舅。。。。。等一大堆親戚去公證處寫個證明說放棄繼承遺產。
4. 房產證是父親的,但是父關系發生不和,房子可以不給兒子嗎
簡單直接地說;可以不給。
具體的理由:因為房子產權是父親的,所以,即使父親去世後,也可以不讓兒子繼承房子的產權,更何況父親還健在。
但是,關系不讓兒子繼承產權要有前提,這個前提並非取決於父子關系,而是遺囑。
假如父親生前未立下遺囑,即使父子關系十分惡化,房產都要有兒子參與繼承。
有如下兩種不同情況:
【一】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
【二】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遺囑繼承。
5. 有些老人,不願意把財產留給兒女,和哪些原因有關
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老人寧願把財產留給「外人」,也不願把自己的孩子留給「外人」。也有一些老人把自己的財產變成錢捐出去,不管孩子要不要。老人不願將財產留給子女,主要有以下原因。孩子需要反思。孩子不孝,不管父母年老。一家人玩得很開心,沒有怨恨。然而,因為房子給誰、車給誰、押金給誰等問題,利益糾紛不斷,原本美好的家庭變得「不好談」。老人家迴避家產分配問題,從不談。可以做到嗎?因為老人不主動提出財產分配,孩子們也可能會互相嫉妒,怕誰受益,矛盾還是會出現。如果老人不肯把財產分給孩子,那孩子多半是不孝的。
感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但感情也離不開金錢。一個身無分文的老人,走到哪裡都會被人鄙視。父母對孩子很失望,認為孩子是「養不起的豆」。有的老人全心全意地幫助孩子結婚、創業,孩子卻跟不上時代。幾番相助後,他們還是沒有找到路,甚至放棄了折騰。父母盡力幫助他們的孩子,但他們的孩子變得越來越不樂觀。父母會考慮為老人留下財產。父母老了,不能還欠很多債。不管怎樣,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最純粹的。如果父母不願意把財產留給孩子,往往不是父母太狠,而是孩子太狠。父母不願意給孩子財產的原因有很多。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作為孩子,無論老人如何分配家產,都應該承擔孝順父母的責任。做人不求富貴,而求問心無愧。即使父母很窮,還負債累累,孩子也應該理解他們,照顧他們。作為孩子,要想過上好生活,就必須學會依靠自己。自己的能力和頭腦是最大的財富。
6. 在農村,為什麼分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
不是只在農村,在城市也是一樣,受傳統思想影響 更重要的是血脈問題,如果家產給兒子,那麼 他的兒子 孫子 以及以後的男性血脈都是受益者,他的血脈能更好的流傳,家族興旺,如果家產給女兒,等於自己的家族滅亡,女兒畢竟是別人家庭成員,女兒以自己的家庭為重點,而且後代以不再是同樣的姓氏,血脈也會斷絕,女兒如果沒有自己的家族支持做後盾,遇到問題後將是最大的失敗者,想像都可怕,既不是家族成員,又被夫家拋棄她還怎麼活?,不給女兒是正確的,雖然提倡公平平等,但是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兒女沒有什麼高低之分,親遠之分,但是在繼承問題上還是應該由男性繼承更好。
7. 為什麼父母的遺產不分給女兒(有這樣的規定嗎)
父母的遺產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沒有先後之分。但是,也並不是一定非得內給所有子女繼承不容可。如果沒有遺囑,則子女為同順位繼承人,可以協商繼承份額,也可以平均繼承。但如果父母立下遺囑,遺產只給一部分子女繼承甚至是不給子女繼承,這都是父母的自由,都是合法有效的。但在生活實踐中,由於重男輕女封建思想作祟,很多都認為女兒出嫁是別人家的人,兒子才是自家人,遺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雖然這是不對的,可是大家都這么操作很多女兒也只有接受。當然你如果不認同,也可以起訴,只是就算勝了官司也輸了親情,如果不是家裡有礦,這個賬還是算一算吧
8. 父母一分財產不留給子女是為什麼
你是抱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