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條件能辦獨生子女證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條件
2016年實行二孩政策以後,各地出台相關文件取消獨生子女證辦理,建議公民帶上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結婚證原件,孩子出生證明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咨詢能否辦理獨生子女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B. 陝西安康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襲證申請表》、夫妻個人一寸免冠照片各5張、申請人結婚證、戶口本、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將上述相關材料准確齊全後交由村(居)委會或單位審核,向夫妻一方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即可。
同時如夫妻雙方或一方由於戶口多次遷移、多地流動、人戶分離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未覆蓋的空白區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難以核查的,夫妻雙方可作出婚育情況書面承諾,需加蓋手印。
(2)陝西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條件擴展閱讀:
安康市發放獨生子女光榮證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2、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未成年死亡,現存活一個子女的。
3、獨生子女死亡後,夫妻再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4、夫妻離異前或喪偶前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的。
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現家庭只有一個子女的。
6、再婚夫妻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生育過一個子女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辦理。
C.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有年齡限制嗎
摘要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沒有年齡限制,一般應該在孩子16周歲以內時申請,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D.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三)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四)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註: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陝西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條件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二)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四)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六)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九)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E. 離異如何申請陝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按照規定,針對離異、喪偶的情況,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間生育或者收養的一個子女,都可以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具體辦理程序: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提醒注意: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撫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撫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F. 申請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