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2022-06-04 22:05:07

Ⅰ 上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上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周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Ⅱ 珠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珠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一)投靠方和被投靠方的戶口簿;

(二)投靠方和被投靠方的居民身份證;

(三)投靠方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公證機構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四)市內投靠需提交派出所核查列印的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珠海無自有房產的證明。(改為核查後不列印和掃描)

(五)市外投靠需簽署承諾書;

1.落戶對象本人現場簽署;

2.他人代辦的,下載或前往派出所領取承諾書,落戶對象本人簽署後交代辦人現場簽名,同時提供申請人辦理戶籍業務所有證明材料原件、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委託公證書或委託書。

(六)市外投靠的需提交落戶地址相應資料

1.落戶自有房產的,提供房屋產權登記證書,除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產權的自有房產外,與其他人員共有的,需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簽訂協議或到公證機關辦理公正:同意現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戶該自有房產內,並提供所有業主的居民身份證(戶籍民警審核原件後收取所有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2.落戶單位的,提供單位戶口簿;

3.落戶居(村)民委會員集體戶的,提供居(村)民委員會的集體戶口簿;

4.落戶人才公共戶的,提供相應人才公共戶戶口簿。

法律依據:《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 第四條 下列因工作關系轉入本市的人員准予遷入戶口,戶口遷入本市後,戶口應落在單位集體戶內: (一)經本市組織、人事、勞動(或其授權部門)批准招調的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標準的幹部、工人。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置在本市的復員、退伍軍人和轉業幹部。 (三)出國留學歸國後到本市工作的留學生。 (四)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標準的大中專院校和部屬、省屬技校畢業生。

Ⅲ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3、個人落戶申請。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Ⅳ 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1、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1、老人已符合離退休年齡且辦理離退休證;2、老人所有子女戶口均在北京;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申請材料: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九條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或投靠落戶;其配偶、父母及其他未成年子女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落戶。

Ⅳ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流程

法律分析:(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Ⅵ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

Ⅶ 父母隨子女落戶成都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這個得分情況而定,因為不同的投靠方式,辦理程序是不同的。比如從外省市投靠的,則需要到擬定落戶的區縣辦理一個准遷證,然後回到原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最後在回到成都,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條件:凡男性年滿6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55周歲以上,身邊無子女(農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實際居住,均可申請投靠子女;離退休及主城區(錦江區、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成華區、)內投靠入戶不受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條件限制,但需實際居住。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本區內遷入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當場辦結,主城他區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戶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主城區外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到錦江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戶口准遷證持准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Ⅷ 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以下的手續:

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Ⅸ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版明。

3、個人落戶申權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Ⅹ 投靠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投靠落戶需要的手續有以下七點: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一、投靠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1、投靠落戶需要的手續有以下七點: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6)民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二、辦理落戶注意事項
1、審批部門應當依據有關落戶政策,在各自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批工作,並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審批部門審批同意後,應當按照落戶審批電子檔案目錄清單所列項目,在10個工作日內將落戶審批電子檔案上傳落戶管理信息系統;
2、落戶審批電子檔案目錄清單由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各審批部門制定。審批部門上傳的落戶審批電子檔案應當完整、准確。落戶審批電子檔案上傳後,申請人符合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辦理落戶手續。

閱讀全文

與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60歲結婚被稱為 瀏覽:274
大學入黨政審表父母怎麼填 瀏覽:423
中人養老金補發要等到什麼年月 瀏覽:640
父母如何陪孩子看書 瀏覽:805
社保個人退休年檢 瀏覽:90
長壽花沒有日光怎麼長得好 瀏覽:480
重陽節幼兒園園長致辭 瀏覽:990
古人讓老人勞動是怎麼說的 瀏覽:791
煮老人家菜 瀏覽:111
怎麼演好老年人 瀏覽:941
重陽節老同志講話稿 瀏覽:580
企業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瀏覽:276
父母不同意男朋友買期房怎麼辦 瀏覽:497
國家為何不給農民養老金 瀏覽:585
尤溪縣老年大學的電話號碼 瀏覽:487
職高怎麼體檢的 瀏覽:712
老年大學上級主管部門 瀏覽:655
孝順父母的童謠 瀏覽:705
你有什麼心裡話要對父母說了嗎 瀏覽:885
萊蕪的養老院怎麼樣 瀏覽: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