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父母親生病,獨生子女陪護有假期嗎
沒有陪護假,沒有這個說法
B. 獨生子女假國家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護理假」已陸續在全國14個省市落地。北京市已明確將探索建立家庭護理假制度,對照顧患病住院、失能失智、臨終老年人的贍養人、扶養人,給予相應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不予扣減。對於「護理假」的具體時間規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例如,淮安市規定,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五天的護理時間;河南省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河北省則未明確規定護理假天數,只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其護理照料老年人,給予適當陪護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C. 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還明確了市民可享受的優生健康服務。比如,本市戶籍居民和在本市居住以上的非戶籍居民按照規定享受婚前和孕前免費醫學檢查、生殖保健咨詢、跟蹤隨訪等優生健康服務。免費優生健康服務的具體規定由市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五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D.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財產和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E. 獨生子女在外地I作父母有探親假嗎
父母沒有探親假。
只有探父母和異地配偶,才有探親假。
F. 湖南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有探親假嗎
子女14歲前每月5元至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退休每月領取獎勵金80元或一次性領取5000元獎勵金。有探親假。
湖南獨生子女補貼主要包括兩種,一是獨生子女保健費,二是達到法定年齡時的獎勵金。獨生子女保健費是在子女14歲前發放的。根據2021年底修訂的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5元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一方每年擁有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的假期,未婚員工每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20天假期。也可按照實際情況,2年給予一次45天的假期,已婚員工每4年給一次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除此之外,按照實際需要放路程假。以上假期都包含在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內。
G. 獨生子女在外地I作父母有探親假嗎
【1】工作在外地的子女,有工作單位的,有探親假。
未婚的,每年一次。結婚的四年一次。
【2】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
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享受探親假待遇。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
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H. 國家關於探親假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享受探親假需符合以下條件:(1)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且工作時間得滿一年。(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或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