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年11月1日後辦理的獨生子女證還有補助嗎
有,但必須明年才能帶有關證件到戶籍地社區居委會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因為年3一4月申報當年獨生子女獎勵金。
2. 廈門市哪一年取消獨生子女證
2015年11月取消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一般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 離婚後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獨生子女證跟離婚不離婚沒關系,2015年11月1日起放開全面二孩就不能理獨生子女證了。
4. 問國務院取消獨生子女證從那年開始
現在剛剛開始,也就是2015年11月,十八屆五中全會之後。
因為決定實行普遍二孩政策,所有夫妻都可以生育二個孩子,同時今後不再頒發新的獨生子女證。
5. 2015年11月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沒有政策規定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辦理獨生子女證。
6. 2015年出生的子女可以報獨生子女證嗎
2015年出生的孩子符合獨生子女政策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從2016年1月1日開始獨生子女政策才正式停止,但對已經享受獨生子女政策的,不再生二胎的,仍享受原來的政策。
7. 獨生子女證丟失能否補辦
應該不可以補辦了。
2016年實施二孩政策,現在很多地方都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8. 15年11月辦的獨生子女證,現在還給發獨生子女費嗎
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第三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前,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後沒有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60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的獎勵扶助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只有一個子女的;
(二)只有兩個女孩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一次性獎勵金、特別扶助金以及獎勵扶助金的具體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條 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後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的,收回證件,並從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優待和獎勵。
因此,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享受獨生子女相關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