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遺棄子女 還能要求子女贍養嗎
小莉出生後,她的父母因重男輕女的思想,將小莉丟棄。小莉七歲的時候,一對夫婦通過民政部門收養了她。現在,小莉已經大學畢業,並找到一份收入不錯的工作。前不久,小莉的生身父母找到小莉,要求小莉盡贍養義務。小莉拒絕了,小莉的生身父母便將小莉告上了法院。他們的理由是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是一 項法定義務,而法官說小莉對她的生身父母已沒有贍養義務。 據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分析,首先,小莉的養父母通過民政部門將小莉收養,完全符合收養的相關法律規定,受法律保護。另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養子女和生身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小莉對生身父母已沒有贍養義務。小莉可以不贍養她的生身父母不是因為他們對小莉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而是因為小莉已和養父母因收養而建立了新的父母子女關系,而這種父母子女關系受法律保護,並要求子女對養父母盡贍養義務,也就是說,小莉對養父母的贍養才是一項法定義務。
B. 對現在一些狠心拋棄自己的子女的人應該怎麼辦
父母就是賤,把子女當出氣筒。當父母的了不起啊?有種斷絕家庭關系,它們敢嗎?內它們不敢容,父母就只能在家裡橫,在外面就是婊子,孫子,狗,搖尾乞憐。然後受了氣回家朝子女身上撒氣,這算什麼?咱做子女的不用怕父母,咱們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別忘了父母老了還指著咱養老呢?它們敢得罪咱嗎??它們不敢!父母就只是嘴上凶,實際就是一條狗!所有當父母的都是婊子,孫子,狗。
讓他們死遠點,當子女是玩具嗎,想甩就甩?豬狗不如,讓他們滾,他們敢再來騷擾你就報警!必須的
C. 親生父母拋棄子女,年紀大了要求養老,該怎麼辦
現在社會中有一種普遍現象,那就是小時候被親生父母遺棄,長大後親生父母卻要求你養老。面對這樣的問題想必很多人都不知道怎麼辦?以下幾點也許會對你有幫助。
如果自己生下來孩子,卻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養育孩子,內心肯定是有愧疚的。別說孩子長大,跑來讓他們養老,就算是去相認都不好意思。因為他們守信用,也體諒養父母的辛苦。有的人是因為家裡條件好了,想要幫襯孩子一把,拿著錢去認孩子的。這樣的父母,才是真心愧疚孩子,真心明白為人父母的責任。
做父母就應該有做父母的樣子,如果自己為老不尊,根本不像父母,那麼孩子也不必被不孝順的名聲「道德綁架」。
D. 從小被自己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長大後還應該和他們相認嗎
一般不會相認。孩子都是在親情的呵護下長大的,沒有親情的關心和愛護,他的人生不完美,會對拋棄他的父母記恨一輩子。
E. 遺棄子女的父母有權利要贍養嗎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另外,《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由上述法律規定可知,收養關系成立後,養子女和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為收養而消除,雙方之間已不再是父母子女關系。
另一方面,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但因為和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已因收養而消除,故不再適用《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對生父母已沒有贍養義務。
F. 一個拋棄了子女,父母,還有親人,斷絕一切來往,
一個拋棄了子女,父母,還有親人的人那這就不能再叫做人了,是人也不會干出這樣的事情來啊,他只是為了錢和愛情就算是以後能過得幸福也不會長久的吧。這樣的人誰敢和他接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