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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獨生子女動遷

發布時間:2020-12-04 08:20:19

㈠ 現在的拆遷政策中,有獨生子女證的有何優惠政策

目前沒有獨生子女證拆遷方面的政策,但是各地都有其他方面的政策,以北京為例: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第二十一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有利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本市有條件的鄉鎮,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1)合肥獨生子女動遷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㈡ 合肥市最新拆遷補償細則

合肥市集體土地補償標准

合肥市區被劃為4大區域,其中第一區域補償標准最高,主要集中在地段比較好的地方。綜合標准為13.78萬/畝,其中土地補償費5.512萬/畝,安置補助費8.268萬/畝。

1、拆遷區域:瑤海區銅陵路街道;廬陽區四里河街道四河社區;蜀山區南七街道,五里墩街道;包河區望湖街道五里廟居委會、王衛居委會、分路口居委會。

綜合標准:137800元/畝 土地補償費:55120元/畝 安置補助費:82680元/畝

2、拆遷區域:瑤海區七里站街道,城東街道,方廟街道,紅光街道,長淮街道;廬陽區海棠街道,杏林街道,杏花村街道,四里河街道其他社區,大楊鎮五里拐社區、草塘社區;蜀山區井崗鎮興民社區、十里廟社區、十里店社區、衛樓社區(含植物園),荷葉地街道、筆架山街道;包河區淝河鎮賈大郢社區、老官塘社區、葛大店社區,望湖街道王大郢居委會、望湖居委會、沁心湖居委會、盛大居委會,常青街道(不含京台高速合安段以西、繞城高速以南區域)。

綜合標准:108500元/畝 土地補償費:43400元/畝 安置補助費:65100元/畝

3、拆遷區域:瑤海區大興鎮,龍崗經濟開發區,七里塘社區,瑤海社區;廬陽區林店街道、大楊鎮其他社區(村);蜀山區井崗鎮其他社區(村),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含蜀山森林公園),經濟技術開發區蓮花社區、芙蓉社區、錦綉社區、海恆社區(含京台高速合安段以西與繞城高速以南的區域)、臨湖社區(含京台高速合安段以西區域),蜀山新產業園區;包河區駱崗街道,淝河鎮其他居委會(村)。

綜合標准:88700元/畝 土地補償費:35480元/畝 安置補助費:53220元/畝

4、拆遷區域:瑤海區三十頭社區,站北社區,磨店社區;廬陽區三十崗鄉;蜀山區南崗鎮,高劉鎮,小廟鎮;包河區煙墩街道(京台高速合安段以東區域),義城街道,濱湖世紀社區,大圩鎮。

綜合標准:78500元/畝 土地補償費:31400元/畝 安置補助費:47100元/畝

㈢ 合肥小廟鎮拆遷獨生子女未滿十八歲房屋怎麼分

如果未成年人不是基於承租人和同住人的幫助性質而居住在被拆房屋內。
享受的動遷安置款與成版年人一權樣。
1、首先政府會給一個價格,這個價格是政府根據評估公司給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不會比實際價格低多少;
2、根據您家的戶口人數,除以面積,如果達不到人均最低面積,還會有補償;
3、如果您優先配合拆遷,還會多一些補償;
4、如果您拆遷的地方有營業執照(例如注冊過小賣部,打字服務之類的),還會有一些補償;
5、開發商佔地的話基本上比較好談,只要不是天文數字,您盡可以多要,不給您就不搬,但千萬別扛到最後幾戶,也千萬不要坐表率,最先搬走;
6、政府佔地就不太好談了;

拆遷裡面有很多的貓膩,如果您有信得過的朋友或親屬在拆遷辦,就沒問題,如果沒有,就是死扛,這一點非常重要,死扛不是要和他們急,就是不給到咱的心理價位就不走,要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

㈣ 獨生子女拆遷補償政策

根據計生條列的解釋,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是由父母享受的,因此,在103號令中也是是如此。103號令中的獨生子女獎勵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是房屋補償,如果房屋是按人口計算合法補償面積時,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可以增加一個指標,比如說一家三口每人45平米就是135平米的補償面積,如果有獨生子女證,則增加一個,即4*45=180平米補償面積。

但如果是有證,且按證計算的合法面積大於按人口計算的面積時,則不再額外增加獨生子女獎勵面積,比如剛才的一家三口,如果你有個200平米的產權證,那麼合法補償面積就是200平米,不會再增加45平米。

另一部分是安置,長沙103號令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和貨幣安置,如果有獨生子女證,那麼此戶選擇住房的話,可以多分配80平米的保障性住房指標。如果不要住房,那麼則可以獲得16.75萬貨幣補貼。

(4)合肥獨生子女動遷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㈤ 100分求合肥拆遷政策,到底是按照人口來分房子,還是按照原有的房子來拆遷,有什麼准則

你們家那要拆遷啊?政府有很多種拆遷後的補償方案。有案人口算的;有案平方算的;如果是上派戶口的話,一般是按平方算的,如果不是上派戶口的話,不管多少平方,都按一戶算。在這里給你上派的具體拆遷補償辦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為進一步加快上派鎮舊城改造步伐,改變縣城面貌,改善居民工作、生活環境,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從源頭上遏制違法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肥西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肥政〔2004〕86號)精神,結合上派鎮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適用范圍及對象
凡在上派鎮規劃區內需要實施拆遷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物,以及需要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的,均適用本辦法。
二、拆遷房屋合法性的確認
(一)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合法性的確認
1、被拆遷人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執照》)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所有權證》。
2、無上述有效證照,但在2004年10月31日前地形圖上有標注的房屋(檐口高在2.2m以上的正房,下同)。
凡無證照或在2004年10月31日前地形圖上無標注的,又未經縣政府或縣規劃部門合法批準的被拆遷房屋,一律視為違法建築,拆遷時,不予補償安置。
(二)集體土地上拆遷房屋合法性的確認
被拆遷人必須持有《宅基地使用證》、《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許可證》,且一戶一宅的房屋。
2004年10月31日前建設的房屋雖無上述證件,但屬世居農業人口,且符合一戶一宅的(宅基地面積在167 m2以下),其房屋建築面積視為有效建築面積。
房屋建築面積的計算,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房屋測量規范》(國家標准GB/T17986-2000)的規定執行。
三、拆遷補償安置
(一)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標准
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按以下兩種方式予以補償安置,由被拆遷人自願選擇一種。
第一種是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補償,並予以安置。即對被拆遷的房屋根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標准。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由具有法定資格的房屋評估機構依據有關規定和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建築結構、成新、朝向等因素評估確定。
對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一律實行公示。由房地產評估機構將被拆遷人的姓名、評估因素、評估依據、評估價格等主要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鑒定,鑒定費用由申請人自理,逾期視作無異議。
拆遷安置,由被拆遷人自願選擇貨幣安置或產權調換安置。非住宅房拆遷後原地作為公益性建設的,一律實行貨幣安置。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安置的,按被拆遷房屋的有效建築面積一次性給予600元/m2貨幣安置補助。
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安置的,以被拆遷房屋的有效建築面積為依據,原則上按一戶一套住宅給予產權調換安置。產權調換安置分兩種方式,由被拆遷人任選一種。一是對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分別進行評估,找補兩者之間的差價。二是產權調換時不作評估,對被拆遷房屋不予補償,而是直接找補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之間的差價,由被拆遷人找補給拆遷人。其標准為:框架結構不找補,磚混結構找補60元/m2,磚木結構找補80元/m2。安置房建築面積超過或不足被拆遷房有效建築面積10 m2以內(含10 m2)的部分,按綜合成本均價1140元/m2計算;安置房建築面積超過或不足被拆遷房有效建築面積10 m2以上(不含10 m2)的部分,按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計算。
第二種同集體土地上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標准。
(二)集體土地上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標准
1、本鎮戶口者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標准
被拆遷人符合安置條件的,一律以產權調換方式進行補償安置,其標准為:
(1)被拆遷人拆遷房屋正房有效建築面積達到或超過人均50m2,附屬房(檐口高2.2m以下,不含2.2m)建築面積達到或超過人均15m2的,整體計入產權置換面積,按人均建築面積35m2安置住宅房。其中圍牆和室外水泥地坪按50%面積、機磚井按40 m2/口、壓水井按10 m2/口折算成附屬物建築面積,其餘附屬物(包括室內外裝飾)一律不予以補償、折算。
(2)被拆遷人拆遷房屋正房有效建築面積達不到人均50m2、附屬房有效建築面積達不到人均15m2的,除整體計入產權置換面積外,其正房有效建築面積不足部分按160元/ m2補交差價、附屬房有效建築面積不足部分按20元/ m2補交差價後,按人均建築面積35m2安置住宅房。如果被拆遷人不補交上述差價,一律按人均建築面積20 m2安置住宅房。
(3)對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世居的被拆遷人,其附屬房在拆遷范圍內,且該戶僅此一處住宅,符合一戶一宅的,如本人願意自拆主房的,同上述安置;若不願自拆主房的,則將其所拆附屬房予以評估補償,不予安置。
(4)被拆遷人拆遷房屋正房有效建築面積超過人均50 m2的,附屬房超過人均15 m2,其超過部分,被拆遷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體搬遷、交出鑰匙並經驗收合格的,每平方米分別補助60元、20元,逾期不予補助。
(5)安置房面積超過或不足應安置面積10 m2以內(含10 m2)的部分,按綜合成本均價1140元/m2計算;超過或不足10 m2以上(不含10 m2)的部分,按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計算。
2、非本鎮戶口者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准
被拆遷人戶口在本縣但不在上派鎮,因在城關地區工作、生活等原因,已經上派鎮人民政府批准購置或自建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安置實行貨幣安置或產權調換安置,由被拆遷人自願選擇一種。
(1)被拆遷人選擇貨幣安置的,其拆遷房屋有效建築面積在100 m2以內的,按實際有效建築面積計算,給予400元/ m2貨幣安置補助。其拆遷房屋有效建築面積超過100 m2的,100 m2部分,給予400元/m2貨幣安置補助;超過部分,按60元/m2給予補助。
(2)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安置的,拆遷有效建築面積在100 m2以內的,按有效建築面積安置; 100 m2以上的,按100 m2安置。同時,被拆遷人必須向拆遷人找補差價,其標准為:框架結構找補200元/ m2,磚混結構找補260元/ m2,磚木結構找補280元/ m2。當有效建築面積大於實際安置面積時,被拆遷人在規定時間內整體搬遷的,其超出部分按60元/ m2補助。安置房面積超過或不足應安置面積10m2(含10 m2)以內的,按1140元/ m2計算;超過10m2以外的部分,按房地產市場價計算。
除上述情況外的被拆遷戶,一律不予安置,其被拆遷房屋按實際拆遷面積正房給予20元/ m2拆遷工時費補助、附屬房給予10元/ m2拆遷工時費補助。
(三)國有土地上拆遷房屋安置人口的界定
1、本戶常住人口,即:本戶人口中,與戶主的戶口、居住均在一起的直系親屬,且該直系親屬未享受過國家住房優惠政策。
2、原戶籍在本地(指拆遷范圍內,下同)的在校學生、在部隊服役的士兵、勞改勞教人員。
3、在拆遷公告發布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孕婦增加一人。
4、被拆遷戶是獨生子女的,可增加一人(必須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
5、被拆遷戶符合晚婚條件的單身大齡青年,可增加一人(男24周歲、女22周歲以上)。
6、超計劃生育的人口,按照政策規定的最高標准繳納社會撫育費後,可以作為安置人口,但應按400元/ m2購買。
7、被拆遷戶的配偶及子女戶口在本鎮,且未享受過住房優惠待遇和拆遷安置政策的,可作為安置人口。
8、被拆遷房屋在拆遷范圍內,被拆遷人戶口在上派鎮其他社區(村)的,被拆遷人可享受與其他被拆遷人相同的拆遷安置政策。
9、被拆遷人是五保戶的,一律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養,其拆遷補償安置費作為養老經費。
安置人員的截止時間,以下發的拆遷公告(通告)時間為准。
(四)集體土地上拆遷房屋安置人口的界定
1、本戶常住人口,即:本戶人口中,與戶主的戶口、居住均在一起的直系親屬,且該直系親屬未享受過國家住房優惠政策。
2、1982年10月15日前整戶戶口遷入本地的農業人口中與戶主的戶口、居住均在一起的直系親屬。
3、1982年10月16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整戶戶口遷入本地的,並參與土地二輪承包的農業人口中與戶主的戶口、居住均在一起的直系親屬。
4、農業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確認為安置人口:
(1)原戶籍在本地的在校學生、在部隊服役的士兵、勞改勞教人員;
(2)在拆遷公告發布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孕婦增加一人;
(3)戶主有獨生子女的,可增加一人(必須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
(4)本戶有符合晚婚條件單身大齡青年的,可增加1人(男24周歲、女22周歲以上);
(5)超計劃生育的人口,按照政策規定的最高標准繳納社會撫育費後,可以作為安置人口,但應按400元/ m2購買;
(6)戶主的配偶及子女戶口在上派鎮,且未享受過住房優惠待遇和拆遷安置政策的,可作為安置人口;
(7)本戶中現戶口仍在上派鎮的直系非農人員(除國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及享受待遇人員、國有集體企業正式人員及離退休及人員),一直生活居住在擁有合法產權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且本人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可由本人申請,單位出具證明,經審查確認後,視為安置人口,予以安置;
(8)被拆遷房屋在拆遷范圍內,被拆遷人戶口在城關地區其他社區(村)的,被拆遷人可享受與其他被拆遷人相同的拆遷安置政策;
(9)被拆遷人是五保戶的,一律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養

㈥ 合肥小廟鎮拆遷獨生子女安置房雙份嗎十八周歲內。

這個具體來講,得復看制小廟鎮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當中,對於被安置人員的資格是如何認定的?對於被安置人員所享受的安置福利,而是如何確定的標准。
安置問題一直來都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不管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地上的國家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說一戶可以得到多少安置面積,或者是安置費用,都是需要省一級的人民政府來制定這個標准,然後呢個片區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定的這個標準的范圍內呢,制定一些詳細更為具體的標准。也就是說的,片區內的補償安置方案,所以說至於獨生子女有沒有雙份兒,這得看當地的政策了,如果有的話就是福利性的,如果沒有的話也無可厚非,就因為這個沒有法律依據。

㈦ 獨生子女戶在拆遷中應享受的待遇,國家有規定嗎

一般來說,有獨生子女證的獨生子女在拆遷中,是享受一人按兩人的份分配拆遷補償的,當事人可具體咨詢當地的政府拆遷徵收管理部門,或者參看對方的拆遷政策的公示。

《2015年獨生子女費發放相關新規定》規定:

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以湖南長沙為例,《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5條第1款第2項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

《長沙市征地補償安置條例》、《長沙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征地補償安置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條例》中規定,被征地的農業人口中是獨生子女的憑計生部門的《獨生子女證》增加一個人的購房補助費。

(7)合肥獨生子女動遷擴展閱讀: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經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計生法第二十七條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伴隨「二孩」政策的最終落地,是否取消獨生子女獎勵一直引發公眾熱議,如今修改後的計生法內容無疑表明,「老人老辦法」的規定不會被取消。

其實,對於生育獨生子女的家庭而言,其關心的並不是獎勵的多寡,而是其他更為現實和重要的問題。

計劃生育是一項基本國策,而獨生子女政策是特殊環境下的產物,對於那些曾經響應「只生一個」的家庭,他們有理由得到國家層面的保障和扶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生育獨生子女不能止於獎勵

㈧ 獨生子女在拆遷政策中有什麼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在拆遷政策中沒有優惠政策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因此並未說明獨生子女有優惠政策。

(8)合肥獨生子女動遷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其他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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