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法典第26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的義務
法律分析: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的義務有:①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父母都有義務把他們撫養成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對子女的關心和培養。②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② 父母對子女有什麼義務和責任
《婚姻抄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襲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
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
③ 父母有什麼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以下義務: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義務。3、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義務。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管教義務包括: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條至第20條對父母的管教義務做了一系列具體的規定,主要包括: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1)曠課、夜不歸宿;(2)攜帶管制刀具;(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6)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未成年人組織或者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該團伙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條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殘疾人聯合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以及其他人民團體、有關社會組織,應當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檢舉、控告或者報告,應當依法及時受理、處置,並以適當方式將處理結果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④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父母可以決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具體內容如下:
1、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父母都有義務把他們撫養成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對子女的關心和培養;
2、父母可以決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對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有權確定其姓名,若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確定更改子女姓名應征詢其本人意見;
3、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⑤ 父母有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我國《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規定,父母應當從下列幾個方面正確、適當地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一、父母必須從物質上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也就是說,父母必須從物質上、經濟上對未成年子女進行養育和照料,使子女身體能夠健康成長。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和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這是保障兒童的基本生活和生存權利的需要。
二、父母必須保證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父母必須適齡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一項權利,是其認識世界、認識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但無權加以限制和剝奪,相反,保證未成年子女入學接受義力教育是春依法必須履行的職責。
三、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應當加強理想、道德、法制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對於達到義務教育年齡的未成年人,同時應當進行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不得有:(1)曠課、夜不歸宿;(2)攜帶管制刀具;(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6)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及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備的不良行為。對已染上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應當和學校互相配合,嚴加管教,並採取有效措施對其不良行為進行矯治,絕不能放任不管,放棄監護職責。
四、父母應當保護子女的人身權不受侵害,包括身體不受傷害、生命不得剝奪以及勝名權、榮譽權及名譽權等不受侵害。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時,父母應當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以非訟或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侵權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⑥ 民法典父母對子女有哪些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對於子女的義務主要是撫養,而且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也禁止溺嬰、棄嬰。除此之外,法律也規定了父母對於未成年人還有教育服務,即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⑦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樣的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的義務:①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父母都有義務把他們撫養成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對子女的關心和培養。②父母可以決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對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有權確定其姓名,若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確定更改子女姓名應征詢其本人意見。③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④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