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能否繼承全部財產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獨生子女可以通過遺囑繼承全部財產,但是如果依據法定繼承的不能繼承全部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 獨生子女在父母未立遺囑情況下可以全部繼承父母所有財產嗎
獨生子女在父母未立遺囑情況下不一定可以全部繼承父母所有財產,因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除了配偶子女之外還有父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享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所以獨生子女不一定可以繼承全部 財產。
3. 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遺產嗎
法律分析:能,但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民法典的最新有明確要求, 法定繼承 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獨生子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獨生子不一定能繼承父母遺產。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去世,生前並沒有留下相關遺言或者遺囑的,那麼房管局不會直接把房產過戶到獨生子女名下。因為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遺囑繼承一般會優先於法定繼承,但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的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說,除了子女外,還有配偶和父母等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5. 獨生子女能不能百分百繼承父母房產為什麼這么說
不能,因為還有一些小概率事件比如:
一,父母比長輩先去世,父母過世之後,房產中屬於他的份額發生繼承。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因此獨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如果說是爺爺奶奶繼承了父母的房產那麼爺爺奶奶過世之後,他們的財產(包括對父親房產的繼承份額)發生繼承,將由他們的法定繼承人,包括父親的兄弟姐妹、以及獨生子女(代位)繼承。所以,最終就會產生獨生子女的叔伯姑姑等人,來分得父親的房產份額,獨生子女,確實不能全部繼承。
四,父母生前已經將房產指定給他人。出於對獨生子女不信任也好、或者對他人由衷喜愛也好,父母生前安排將房子留給他人的情況,現實中也存在,例如,父母通過遺囑的方式,將房子遺贈給孫子。若父母生前做過如此合法有效安排,則獨生子女依然不能繼承、或者不能全部繼承父母房產。
五,子女婚姻不穩定。嚴格意義上講,這種情況不屬於「獨生子女不能全部繼承父母房產」的問題范圍。但是,從結果上,房子卻不會全部屬於子女——因為法定繼承所得,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這類情況,同樣需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子女在婚姻內全部繼承了父母房產。若為法定繼承,則子女繼承所得,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若為遺囑繼承、且父母遺囑未聲明由子女個人繼承情況下,子女繼承所得依然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
6. 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因為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如果在世,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與獨生子女一樣,具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7. 獨生子女能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法律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親去世,母親、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也都健康,父親的遺產應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這樣獨生子女就不可能直接繼承父母的所有遺產。但是如果提前寫了遺囑,就能夠有權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遺囑繼承能夠優先於法定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才會開始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8. 獨生子女是否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
子女對父母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對於父母的遺產(房產),當然有繼承權。為什麼會有如此一問?有什麼特殊情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