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隨遷落戶在天津具體的要求是什麼
父母落戶天津:投靠子女,時限縮短為5年
新政策規定:外省市戶籍人內員,男性年滿容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天津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天津落戶。
父母投靠落戶天津的條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均退休
(2)子女均為天津戶口,且在津滿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
投靠落戶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親緣關系的親戚不能投靠落戶。申報前提前做好准備
⑵ 父母投靠天津子女的戶口問題
1、小兒子不能遷,您投兒子那屬於老人投子女,天津的戶口政策里沒有弟弟投專靠哥哥。
2、既然您小兒子投靠屬不了哥哥,那您二老也投靠不了大兒子,因為天津的戶口政策是外地老人投子女,不僅要符合女滿55,男滿60的條件,且同時滿足外地必須無子女。
⑶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規定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如下:
1、父母均已到退休年齡且均已退休;
2、父母在外地無其他子女;
3、在津有住房條件(可跟子女住);
4、需要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以及單位和居(村)委會證明和他處無投靠證明。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材料如下: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男性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5周歲的,還須提供退休手續);
3、能夠證明申請人全部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個人檔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證(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銷戶口的現役軍人和出國定居人員系統內部查詢確認);
4、申請人《天津市居住證》;
5、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9、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該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後可以買房嗎
法律分析:天津戶籍可以直接買房,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⑸ 父母戶口隨子女遷入天津有什麼用
這個你必須咨詢天津當地社保部門···因為歲數原因就算可以享受天津待遇估計也待專遇不一樣或想屬待遇一樣要按照天津標准一次性補繳養老醫保費用。(當然第二種雖然花錢多但還是最好的)。
加快速度·等退休歲數過了再辦就更不容易解決這個問題(你母親歲數已經過了50歲退休歲數了)所以你父母情況還不一樣·一個退休歲數到了一個沒到·都可如何解決你要詳細問你天津相關部門
⑹ 父母能隨擁有天津戶口的孩子落戶天津么
目前來講,天津市是允許外地戶籍父母隨遷子女落戶的,但是也要滿足一定條件:
1、父母均已到退休年齡且均已退休。
2、父母在外地無其他子女。
3、在津有住房條件(可跟子女住)。
4、需要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以及單位和居(村)委會證明和他處無投靠證明。
滿足以上條件,父母即可隨遷子女落戶。
⑺ 外地父母在天津投靠獨生子女沒有獨生子女證書怎麼辦
摘要 辦理流程:申請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戶籍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居民委員會提出辦理申請即可。一般只要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即可辦理。具體辦理流程依據本地計劃生育政策執行。
⑻ 父母能隨子女遷戶口天津有資格買房嗎
摘要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後就是天津戶口了,是可以買房的。
⑼ 親戚在天津,孩子可以投靠落戶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外省市投靠落戶天津包括:外省市夫妻投靠、外省市投靠子女、外省市投靠父母、外省市投靠繼父(母)、外省市投靠養父(母)。單純只是親戚關系是不可以投靠落戶天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