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投靠兒女落戶大連需要什麼條件
基本條件
投靠人員投靠子女的,須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區落戶8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在新市區落戶5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在新區落戶3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
投靠人員在80周歲以上的,其子女應具有本市戶籍並有合法穩定住所。
基本手續
(一)落戶申請表(被投靠人現場簽字)。
(二)被投靠人(子女)與投靠人(老人)《居民戶口簿》(戶籍內勤民警應到公安部「門戶網站」核對遷移人員戶口信息)、《居民身份證》。
(三)被投靠人與投靠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四)被投靠人與投靠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五)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除基本手續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對應提交手續:
(一)被投靠人系現役軍官身份的,需提供軍官證、《居民身份證》,服役部隊師(旅)級政治機關出具的服現役證明,達到隨軍條件和服役年限的任職命令及軍官任免報告表,公安機關出具的部隊駐軍地址證明以及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
(二)被投靠人系轉業安置落戶我市的軍官,需提供《軍隊幹部轉業審批報告表》,公安機關出具的部隊駐軍地址證明。
(三)被投靠人提供父母或子女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還需要提供被投靠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房屋所有權人到派出所簽署的《同意落戶意見書》。
(四)農村居民之間的老人投靠子女,需由落戶地村民委員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
② 大連:自6月1日起全面放開落戶條件
:5月24日,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
據悉,《通知》對大連市戶籍政策進行了調整,主要變化包括全面放開人才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就業創業人員落戶條件;全面放開投靠落戶條件;全面放開居住落戶條件。該《通知》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放開落戶條件的通知如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遼寧省政府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適應人口發展新形勢,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持續和諧發展,實現大連城市人口發展規劃目標,現將全面放開落戶條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戶。
(一)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認定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國家、省、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職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的在校生。
(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
(四)在本市靈活就業並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人員。
(五)經本市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批准成建制遷入單位中,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
(六)在本市投資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含個體工商戶)。
(七)在本市城鎮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人員。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戶。
三、對本市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批准成建制遷入單位,由遷入地派出所設立單位集體戶口。
四、對具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違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調查處理的人員,應暫緩辦理戶口遷移,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決定是否准予遷移。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負責出台落戶指南。原本市落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③ 未婚子女在大連購房落戶可以帶父母一起辦理嗎
大連應該可以的。
④ 大連落戶政策2022年最新版
大連市內買房落戶政策
新政策規定:「市外人員及本市農業人口,在主城區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80萬元以上或購買公建商品房100萬元以上的;在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金石灘國家旅遊度假區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50萬元以上或購買公建商品房70萬元以上的;在旅順口區、金州區購買商品住宅,購房款30萬元以上或購買公建商品房50萬元以上的,購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戶口可以遷入相應地區。」
文件還規定,符合規定的人員,採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償還款項達到規定數額後,可以辦理戶口遷入手續。購買商品房人員辦理落戶手續後,其所購買的商品房3年內不得轉讓。
在主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5年,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5年以上。
在新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年,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
在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下列投靠條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無業人員,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並結婚滿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市區並結婚滿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區。
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戶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現役軍人等情況被投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在我市。
⑤ 65歲以上老年人來大連投靠子女可落戶嗎
不可以,除非65歲以上老人已個人名義一次性付款購買80萬以上的房子,才可以落戶大連市內。(金州區30萬,開發區50萬,大連市內80萬,北三市與大連戶口還有一定的區別)。
⑥ 大連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人才落戶條件:
一、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達到退休年齡的父母可辦理落戶。
二、經認定的城市發展緊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
三、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的下列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
(一)博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35周歲以下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
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經認定後,可按上述標准辦理。
(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職種與本市工作所聘崗位相符的45周歲以下高級技師、40周歲以下技師、35周歲以下高級工。
(三)符合(一)、(二)條件的人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和職業技能競賽獎勵的,年齡可放寬10周歲;獲得副省級城市科學技術獎和職業技能競賽獎勵的,年齡可放寬5周歲。
審批落戶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落戶地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
(一)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1個納稅年度內或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納稅的稅額在1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或累計25萬元以上的,可落戶主城區;在最近1個納稅年度內或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納稅的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累計20萬元以上的,可落戶新市區。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的個人在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2萬元以上,可落戶主城區;在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1萬元以上,可落戶新市區。
(三)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已納稅的稅額累計10萬元以上的,可落戶主城區;在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已納稅的稅額累計5萬元以上的,可落戶新市區。
企業或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是指依法申報並已經完稅的稅款,由稅務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繳入庫的稅款不予計算。
二、經大連市級以上組織部門批准錄用或調入本市的人員可辦理落戶。
經市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聘用的事業單位人員可辦理落戶。
三、經大連市政府批准成建制遷入的人員可辦理落戶。
四、符合教育部、公安部相關規定,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本市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可在學校屬地派出所落報學生集體戶口。
五、按政策規定可以回原戶籍地落戶的本市生源畢業生、退學人員、退役運動員、出國回國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可在原戶籍地落戶。
六、符合國務院、中央軍委以及遼寧省、大連市有關落戶規定的復退轉軍人、軍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隨軍家屬,可辦理落戶。
七、符合下列政策規定的投靠人員可在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辦理落戶:
(一)投靠人的配偶在主城區登記常住戶口,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參加社會保險5年以上;在新市區登記常住戶口,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在新區登記常住戶口,並合法穩定居住。
(二)投靠人18周歲以下或以上但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下同)在主城區登記常住戶口,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父母在新市區登記常住戶口,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其父母在新區城鎮登記常住戶口,並合法穩定居住。
(三)投靠人單老人65周歲以上、雙老人130周歲以上,已辦理《大連市居住證》2年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區落戶8年以上或在新市區落戶5年以上或在新區落戶3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
投靠人80周歲以上,其子女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
八、經批准在本市定居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可在本人或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登記常住戶口。
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新區城鎮落戶:
(一)本市戶籍在新區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二)符合主城區、新市區落戶條件的人員;
(三)在新區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取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及以上學歷或在本市就讀並已取得初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的人員;
(四)在新區城鎮合法穩定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的人員。
積分落戶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並持有《大連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未受過刑事處罰和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人員,戶籍遷入主城區、新市區的可辦理綜合積分落戶。
二、申請人積滿150分可在主城區申請辦理落戶,積滿100分可在新市區申請辦理落戶。
⑦ 子女是大連市戶口,父母投靠子女戶口可以遷入嗎
符合規定的話,可以。
根據《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八條第六項「三投靠」落戶流程:
「三投靠」落戶(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由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審核,手續齊全,5個工作日核發准遷手續。
(7)大連市父母隨子女落戶政策擴展閱讀
《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參加投靠落戶的申請人有下列情形的,按相應要求辦理:
(四)夫妻雙方均為我市駐軍部隊現役軍官,其中一方達到隨軍條件的,或者夫妻一方為現役軍官,另一方為我市常住戶口居民的,其雙方父母均可以按照父母投靠子女政策,在投靠人子女服役部隊同一區域內的合法穩定住所辦理落戶。
父母投靠子女政策規定的「子女在我市登記常住戶口時間」條件,比照被投靠現役軍官在我市部隊服役年限辦理。
(五)按政策規定回原戶籍地落戶人員,作為被投靠人辦理戶口業務時,其在我市登記常住戶口時間應自遷出或注銷前戶口登記時間起連續計算。
(六)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應與本人戶口登記一致,否則不予辦理投靠落戶。
(七)被投靠人因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而與父母、子女共同居住,且房屋所有權人或合法承租人同意投靠人辦理遷入登記的;軍休幹部、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復退轉軍人、軍隊職工、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
取得本人服役部隊住房產權單位營房部門合法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住房證》或合法住用部隊住房證明,經派出所調查屬實的;符合上述規定情形的視為有合法穩定住所。
(八)符合「無合法穩定住所但參加社會保險」條件被投靠人,應先將本人戶口遷移至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設立的空掛集體戶中,同時以此地址申請辦理投靠落戶。其中主城區、新市區的「無合法穩定住所但符合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條件的被投靠人,其單位注冊地應在主城區或新市區。
參考鏈接:大連市公安局關於印發《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
⑧ 父母隨子女落戶大連有什麼好處
父母隨子女落戶大連,享受大連居民的同等待遇,比如坐公交去公園、醫療等等,但退休金不能享受,若有退休金只能在原單位發放,其它同大連城鎮居民一樣。
⑨ 大連市落戶新政
法律分析:調整完善的主要內容概括為:六個放開、四個取消、四個調整、四個新增、一個放寬。
六個放開
1.以學歷和年齡梯度為基本條件,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對博士、碩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職院校)畢業生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2.以職稱評定等級和年齡梯度為基本條件,全面放開職稱專業技術人才落戶限制,對高級、中級、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3.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級和年齡梯度為基本條件,全面放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級人才落戶限制,對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4.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全面放開金普新區和北部地區落戶限制。
5.以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為基本條件,放開年輕子女投靠我市戶籍父母落戶限制。
6.放開「已婚人員隨遷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應當同時辦理,隨遷人員有工作的應當先辦理工作調動」落戶限制。
四個取消
1.取消新市區綜合積分落戶政策。
2.取消主城區綜合積分落戶政策中「購買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穩定住所」條款。
3.取消主城區綜合積分落戶政策中「就業社保繳費基數」積分指標項。
4.取消投靠落戶政策中「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條款,以有合法穩定住所為落戶基本條件。
四個調整
在主城區綜合積分落戶政策中:
1.調整「繳納社保年限、申領居住證年限」積分分值,累計滿5年即分別取得該積分指標項最高分,不再附加其他條件即可在主城區落戶。
2.調整「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積分分值,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積分佔主要比例。
3.調整「年齡」梯度積分最高分值,吸引年輕勞動力落戶,進一步改善城市人口年齡結構。
4.調整「失信人員」扣分分值,引導公民守法誠信。
四個新增
在人才落戶政策中,新增35周歲以下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級中級工落戶條款。
在主城區綜合積分落戶政策中新增3個積分指標項,並賦予相應積分分值:新增「新生代農民工」積分指標項;新增「兵役情況」積分指標項;新增本市護理、公交駕駛、消防、殯葬服務、民辦教育、保安等特定公共服務領域積分指標項。
一個放寬
放寬稅收貢獻者落戶條件,鼓勵我市企業、個人、個體工商戶積極依法納稅。
法律依據:《大連市戶籍遷入管理若干規定》
第九條 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由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隨遷的父母須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
第十條 經認定的城市發展緊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由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由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一)50周歲以下博士、碩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普通高校(含高職院校)畢業生。
在國(境)外取得學歷並經認定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上述標准辦理。
(二)經認定的50周歲以下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45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40周歲以下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
(三)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50周歲以下高級技師、45周歲以下技師、40周歲以下高級工。
(四)符合本條(一)、(二)、(三)款條件的人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和職業技能競賽獎勵的,年齡可放寬10周歲;獲得副省級城市科學技術獎和職業技能競賽獎勵的,年齡可放寬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