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繼子女與生父母的關系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只是一種因為生父(母)與繼母(父)的結婚而產生的親屬關系——姻親關系。繼子女從小不與繼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撫養的關系。那麼,從法律上分析,也就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法律規定只有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有贍養義務。繼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已獨立生活2)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3)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進行了撫養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貳』 再婚子女與戶主關系
法律分析:再婚帶的自己的孩子和男方法律上稱為「繼子或繼女」,為繼父母子女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叄』 如何處理好二婚孩子的關系
繼父繼母不好當,有時候再婚夫妻認為他們深愛對方,因此一切都不是問題。然而孩子的情緒問題並不是孩子的父母之間有深厚感情就能解決的。這需要兩個成人既為自己也為孩子,真正把自己的一切奉獻給這個新家庭。再婚夫妻如何處理好與對方孩子的關系,下面幾點供你參考:
1、降低期望。在孩子的眼中,繼父母是闖入他們家庭奪了他們愛的「敵人」。繼子女總是把優點集中於親生父母,把缺點統統加給繼父母。這個時間一定要提前有心理裝備。孩子有孩子的天性,不要期待孩子們上來就會和你親密相處,先調整好自己的預期,就會降低再婚夫妻的焦慮和擔憂。
2、愛屋及烏。你真心愛對方,就會發自內心愛對方小孩。當女兒摟著媽媽的脖子,眼淚汪汪地懇求著:「媽媽,我不要後爸爸,我以後聽你的話,伺候你。」天下哪個女人能承受自家孩子的眼淚?這時男方要以孩子大朋友的身份出現,與孩子一起講故事,做功課,玩游戲,日久天長,才有可能得到了孩子的認可。男方願意嗎?這是個大問題。因此再婚家庭要想和對方孩子相處愉快,必須夫妻兩人是真心相愛。
3、真誠對待。不要以為對方是繼子女,就不敢表達真我,不敢引發沖突,忍氣吞聲換不來順暢的人際關系。好的人際關系是建立在雙方「真我暴露」基礎上的,說真心話是最有力量同時「低傷害的」。不要以為,自己只要做得比親生父母好,才能建立好的繼子女關系,這種隱藏在言行之下的比較,往往更容易傷害繼子女的心。反而不如直面問題,坦率承認自己永遠無法和親父母相比,但會盡力提供自己作為繼父母能夠做到的。這樣孩子也會放下「苛求」、放下「敵視」,給予彼此一個真正建立關系的機會。
『肆』 一方再婚時繼子女與繼父母能相互繼承嗎
這個分兩種情況,如果繼子女未成年,父親再婚後完全由生父和繼母撫養教育,繼子女和繼母的法律關系跟子女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系相同,可以相互繼承。
如果父親再婚後繼子女已成年能獨立生活、或是繼子女沒有隨再婚的父親一起生活,繼母沒有撫養教育,他們之間就不能形成相互繼承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伍』 再婚家庭的成員關系要如何相處繼母和子女之間的感情要如何維系
每個人在結婚之前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夠白頭到老,但其實在生活當中偶爾還是會有著遇到風險以及誘惑的可能。等兩個人離婚以後,彼此之間可能在未來的日子裡還會遇到令自己心動的另一半,有一些人也會考慮再婚,但是一般再婚以後所面臨的都是重組家庭,比如說對方也有子女,那麼在這個家庭當中如何自處,如何與對方的子女進行相處,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一種考驗。
雖然說彼此兩個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與對方的父母以及對方的子女沒有辦法好好相處,那麼對於兩個人的感情也是一種傷害和影響,對方的內心當中也會有著很多不好的想法和看法。
『陸』 再婚家庭中的子女想要良好相處,應該怎麼處理關系
雖然我沒有過這樣的真實經歷,但是單純的想一想都會覺得這種關系是十分難處理的,畢竟本來都不是在一個家庭中長大的,現在卻要因為父母的因素導致之前毫無關系人現在成為了一家人,這不論是對於哪方面的孩子來說其實都是難以接受的。
想要孩子間的關系處得好,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父母的態度。父母對待兩個孩子的態度要保持一致,絕對不要存在偏心的行為,這樣也是有利於孩子間的相處的。
『柒』 再婚家庭要如何與對方的子女相處有應盡的撫養權嗎
再婚後一方對另一方的孩子具有撫養義務。根據《民法典》,雖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無血緣關系,但是,未成年的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將形成撫養教育關系,並且,法律賦予其與生父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即在繼父或繼母與未成年繼子女撫養關系存續期間,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個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可能之前再婚家庭對對方的子女是沒有撫養義務的。但是從2021年之後,再婚家庭對對方的孩子是具有撫養義務的。
總之,再婚與對方的子女相處,是一個很值得重視的問題。
『捌』 再婚家庭子女各自贍養父母親
法律分析:法律上定義的贍養義務指的是具有血緣關系或者繼子女關系的父母子女關系。而繼子女是由再婚婚姻關系的產生而生成的。這種繼子女的關系在婚姻存續期間,有贍養的義務。但是,如果雙方離婚,繼子女的關系也會隨之喪失,從而不再具有贍養撫養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喪失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的父母可以要求給付贍養費。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相互歧視或虐待。繼父母與接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父母與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玖』 再婚後,子女與父母是養子關系嗎
父母再婚,子女怎麼就成「養子女」了???我覺得很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