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侵犯子女隱私權怎麼處理
侵犯到什麼程度呢?雖說父母侵犯子女的隱私權是犯法的,可是,如果你還未成年,他們同時又是你的監護人,法律只會警告,不會判他們獲罪。但你若告到法庭,你們的關系也就完了。以後自己注意保護好自己的隱私吧。
B. 子女有沒有隱私權父母能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嗎
子女有隱私權,父母不可以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十三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章第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2)子女能侵犯父母隱私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章第五條,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章第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侵犯通信自由罪: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 父母窺探子女隱私是否觸犯隱私保護法是否侵犯隱私權請明確指出相關法律法規。謝謝!
法律上任何人不得不經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們的日記、信件等。侵犯未成專年人隱私,構成違屬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家長不可以偷看孩子的隱私。即使是孩子,他的個人隱私也應該受到保護,不能被隨意侵犯,現如今有多少孩子為家長總是偷看孩子日記極為苦惱!
孩子與家長之間需要的是理解有溝通,而不是偷窺。許多人都認為家長偷看孩子日記不犯法,可是,他們只認為家長是為孩子好,卻都沒有顧及到孩子的感受,你可以與你父母多溝通,讓他們了解你的狀態和你的想法,也許他們就能理解你並知道他們錯了。
D. 小孩子有隱私嗎
法律分析:子女有隱私權,父母不可以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E. 父母能不能侵犯孩子的隱私權
法律分析:不能。父母在沒有得到子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機、電腦是侵犯其隱私的行為。父母了解、關心子女應該與子女進行溝通與交流,而不能通過偷看子女的信件等侵犯隱私的方式來掌握其思想和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F. 子女能隨便查看父母的手機隱私內容嗎
子女是不能隨便查看父母手機的隱私內容,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都有自己的權利,同樣的父母也不能私自看你的隱私內容。需得到同意才能查看,這也是互相尊重。
G. 父母侵犯子女隱私權
法是一個組織合理運作的總章程,有法比有國更重要,有國比有家更重要,所以,固然法比之於家,那是重中之重,不能以個人情理和所謂的公眾標准來評論法,法是為了維持社會公平,社會秩序安定和諧不被破壞,組織合理運作而存在的,怎麼能說按自己想法小孩子沒有隱私權就說沒呢?這是極度自以為是的表現,父母雖然生你養你,但感情是感情,不能以感情來衡量法的偉大,感情只是說說而已,法是總章程,必須遵守,你想告就告吧,不勝訴估計都是那法官有問題(證據確鑿情況下),愛是愛,但不能過度自以為將孩子掌握在自己手中,使孩子為自己而活是極度對孩子未來不負責任且對自己不負責任的,孩子的夢想就應該是孩子的夢想而不是父母的夢想,如果你父母侵犯了你隱私權,你最好把每次的證據都偷偷留下來,例如錄音視頻什麼的,別讓父母和老師發現,然後直接跟父母討論,然他們不要再侵犯你的隱私權,如果他們不相信什麼的,或者還繼續干,甚至變本加厲,就直接去購書中心買本《未成年人保護法》或者甚至直接拿初中思品書該他們看,讓思品老師跟他們商量,再不行,就麻煩你忘記所謂的什麼情,忘記「法不外乎人情」這個弱智的道理,想告就告,如果他們報復那就是家庭暴力,前提是你能自己照顧自己,自立,而不是自己獨立。謝謝
H. 孩子在父母面前可以有隱私嗎
孩子在父母面前當然有隱私啊,特別是女孩子的話更加應該有隱私,父母也不應該干涉孩子的隱私!
I. 子女把父母的照片到處亂發算侵犯隱私權嗎
這不算侵犯隱私權。只是行為不當。
J. 子女有沒有隱私權(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的隱私權父母有權利干涉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