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獨生子女領取公開
按照政府要求的資料提供就可以,但現在已經不鼓勵獨生子女了!
❷ 湖南省的獨生子女政策
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政策解釋及操作辦法》的通知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國資委
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政策解釋及操作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計生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資委:
為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湘政發〔2014〕 27
號)精神,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聯合制定了《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政策解釋及操作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
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國資委
2014年9月17日
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
政策解釋及操作辦法
為了確保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實施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湘政發〔2014〕 27 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精神,特製定本政策解釋及操作辦法。
一、關於獎勵對象
(一)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同類獎勵。
「同類獎勵」,是指退休後因受計生獎勵增發本人基本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或者年老時發給一定數額的獎勵金。外省市區遷入人員由原戶籍地縣級計生
主管部門出具其在原戶籍地未享受同類型獎勵的證明,本省遷出人員由現戶籍地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出具其在現戶籍地未享受同類型獎勵的證明。
本省城鎮居民具體包括以下人員:
1.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含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企業(以下簡稱國有單位)的職工。
在本省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以及在本省的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含駐湘央企)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含合同制工
人),不論是否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除符合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以下簡稱農村獎勵扶助制度)條件者外,均納入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范圍。
2.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所有制單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
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是指在《若干規定》實施時(即2014年1月1日)持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
「城鎮居民戶口」居民,在尚未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改革的地區,是指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在已實行了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改革,
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地區,是指戶口在居民委員會、沒有承包責任田土的居民和戶口在村民委員會但原戶口性質為「非農業戶口」的居民,或者
原執行城鎮居民生育政策的居民。
夫妻一方是城鎮居民、另一方是農村居民的,僅城鎮居民一方可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原享受農村獎勵扶助待遇的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轉為城鎮居民後,從停止享受原待遇的下一年度起,可以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健在而沒有戶口的居民不享受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持有2個以上戶口的,須先自行到公安部門核實並注銷多餘戶口,注銷多餘戶口後符合規定獎勵條件的,可以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其他所有制單位職工」,是指除國有單位之外的其他所有制單位的職工。
「無工作單位居民」,是指個體工商戶(包括業主和雇員)、靈活就業人員和無業居民。
3.在達到獎勵年齡的5年前將戶口遷入本省、連續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繳納養老保險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領取養老金的城鎮居民。
2014年1月1日後,外省市區城鎮居民遷入本省的,須在距離退休時間或《若干規定》所定獎勵年齡5年前,將戶籍由外省遷入本省,且在本省繳納養老保險費5年以上並已領取養老金。
戶籍由外省遷入本省的時間以公安部門認定的遷入時間為准。
是否「連續居住5年以上」,由其常住地居委會出具證明,所屬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計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街道)核實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是否在本省繳納養老保險費5年以上且已領取養老金,由其參保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實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4.戶口遷出本省但在本省領取退休費或養老金的職工。
「戶口遷出本省」,包括在本省辦理退休手續後將戶口遷往外省的職工,以及在本省辦理退休手續,但戶口一直在外省的國有單位、國有控股企業破產、改制為非國有單位的職工。
5.執行城鎮居民生育政策、沒有享受國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人員。
執行城鎮居民生育政策、沒有享受農村獎勵扶助的人員主要指沒有享受農村獎勵扶助的「城中村」的農村居民和農墾企業中農業戶口的企業職工。
(二)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效證明的獨生子女父母,或持有《無子女證明》的終身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人員。
「持有有效《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是指當事人在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時,須符合《湖南省人口與
計劃生育條例》和《湖南省人口計生委關於對〈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的應用解釋》(湘人口發〔2007〕32號,以下
簡稱《應用解釋》)規定的持證條件,並持有《光榮證》。
領取《光榮證》後,子女數量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持證條件的,其持有的證件無效。
《光榮證》遺失,仍符合持證條件的,可補辦《光榮證》;原持有的《光榮證》遺失,已超過規定的申領年齡又無法找到補證所需要的原始材料,仍符合
持證條件的,可由對象工作單位或者戶籍地居委會公示5日,所在街道核實後出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證明》(見附件1)。申請人憑此證明申請城鎮獨
生子女父母獎勵。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雙方已領取《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其持有的《光榮證》繼續有效。
終身未生育子女也未收養子女的人員,屬國有單位職工的,到單位申領《無子女證明》(見附件2),其他人員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申領《無子女證明》,憑此證明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無子女證明》的辦理程序:
1.申請。終身未生育子女也未收養子女,符合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規定條件的,在申請獎勵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到戶籍地居委會或工作單位,提出辦理《無子女證明》的申請。符合條件的夫妻,應分別提出申請。
2.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實情況。工作單位或居委會自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的5日內,對申請人的婚育狀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公示5日無異議後,在《無子女證明》上簽署「情況屬實,同意申請」意見並加蓋公章,交申請人到街道審核。
3.街道審核。街道接到工作單位或居委會簽署了意見的《無子女證明》後,在《無子女證明》上加蓋公章,復印一份存檔,一份發給申請人。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應說明理由。
(三)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並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或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其他城鎮居民。
年齡的確定以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出生日期為准。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須辦理了居民身份證以後再申請獎勵。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年齡的確定參照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職工身份證出生時間與職工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職工檔案中關於出生時間最早的記載為准。
職工未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已死亡的,無工作單位居民未達到《若干規定》所定獎勵年齡已死亡的,均不享受獎勵。
(四)2014年1月1日前,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5000元獎勵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也屬於獎勵對象。
主要包括以下人員:
1.按照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沿革,原可以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待遇,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並辦理了正式退休手續,未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待遇的;
2.其他城鎮居民2009年10月22日後尚健在,應享受而未享受一次性5000元獎勵的;
3.2009年10月22日前因享受其它獎勵等原因,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按本人基本工資100%領取退休金的;
4.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企業職工,按湘政發〔1997〕43號文件規定的新辦法計發養老金的;
5.2009年1月起停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企業軍轉幹部;
6.應享受而未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待遇的其他情形。
二、關於獎勵標准
獎勵標准為每人每月80元,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發放,直至亡故;或每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
2014年1月1日後退休或達到《若干規定》所定獎勵條件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月80元。是職工的,從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並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次月起開始發放,直至亡故;是無工作單位居民的,從達到《若干規定》所定年齡次月起開始發放,直至亡故。
2014年1月1日前原應享受而未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待遇以及在2009年10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或未領取
5000元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以選擇一次性獎勵5000元或從20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獎勵80元的方式,選擇後不得更改。
「已兌現或部分兌現一次性5000元獎勵金的」,「已兌現」指已領取了5000元獎勵,「部分兌現」指領取獎勵金不足5000元。如選擇每月
80元獎勵方式,需從2014年1月1日起抵扣完原領獎勵金後,再按每月80元的標准領取獎勵金。選擇一次性5000元獎勵的,原兌現不足5000元的,
補足至5000元。
自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企業職工,
以及2009年10月22日以後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在《若干規定》實施時已經死亡,未領取或領取獎勵金不足5000元的,一次性補足至
5000元。
「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為各地實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時間。
《若干規定》實施時間為2014年1月1日。
三、關於獎勵資金來源
(一)國家機關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籌資,從財政部門核撥的行政運行經費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籌資,從單位經費中列支。
原事業單位改為企業,仍保留事業身份的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籌資、發放。
(三)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按每人5000元標准一次性籌資,上交當地財政部門,由當地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機構收繳,其餘部分由財政部門統籌。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負責籌集的退休獨生子女父母每人5000元獎勵資金,按參保層級上交至相應層級財政非稅部門,其餘資金由相應層級財政負擔。
企業的性質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資委或其他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界定,並送同級財政部門復核。
(四)其他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含國有關閉破產企業以及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和非國有控股企業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政府籌資。總體上由省級財政承擔50%,其餘部分,省直管縣市的由縣市承擔;非省直管縣市區的由市州、縣市區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各市州自行確定。
省級財政承擔50%獎勵金以外的部分,獎勵對象戶籍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由參保地籌集資金;參保地在省外的,由戶籍地籌集資金;在省級參保的,由省級財政籌集資金;在市級參保的,由市級財政籌集資金;在縣級參保的,由縣級財政籌集資金。
四、關於對象確認程序
符合獎勵條件的人員中,國有單位職工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獎勵資格確認;其他城鎮居民未參保的、在省外參保的、在省級參保的以及在戶籍地所屬市級或縣級參保的,由戶籍地負責獎勵資格確認,其他由參保地負責獎勵資格確認。
2014年1月1日前,未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待遇、原屬於在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獨生
子女父母,企業改制、破產重組後仍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的,由現企業負責獎勵資格確認。企業已改制、破產重組為非國有企業或非國有控股企業的,或破
產未重組的,按隸屬關系,納入其他城鎮居民范圍。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申請人在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光榮證》或《無子女證明》或《<光榮證>遺失證明》和一寸免冠近
照兩張,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3
)一式兩份。已退休的職工在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交《退休證》。
可以選擇獎勵方式的,須與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簽訂《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選擇獎勵方式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見附件4)。
申請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經死亡,可以由代辦人以申請人名義代為申請或領取獎勵金,需提供申請人生活不能自理或死亡證明、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有
配偶的,配偶為代辦人,並提供結婚證;沒有配偶的,子女為代辦人,並提供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死亡的職工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由合法繼承人共同確定其中一
人作為代辦人,提供相應的公證書。因死亡已注銷戶口的,需提供原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證明須載明申請人身份號碼。
生活不能自理證明由工作單位或常住地的居委會出具,並由街道予以核實。
死亡證明包括以下類型: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決書;因特殊原因無上述證明的,由工作單位或戶籍地居委會出具死亡證明,並由街道予以核實。死亡證明要有確定的死亡日期。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是指以下證明:能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因特殊原因無上述證件、證明的,由工作單位或者戶籍地居委會出具證明,並由街道予以核實。
2.單位審批確認。申請人所在單位依照獎勵對象條件對申請人的申報情況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擬獎勵對象名單應在本單位張榜公示5日,同時公布單
位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為本單位獎勵對象,由單位分管負責人在《申請表》上簽署具體意見並簽名,加蓋公章,建立個人檔
案。
3.縣級備案。所在單位於每年5月1日前統一將確認的《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名冊》(見附件5)和《申請表》報本單位所在地縣級計生
主管部門(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在企業所在地之外的本省的市級或縣級參保的,報參保地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備案存檔,將獎勵對象簽訂的《協議》一式兩份統
一送縣級計生主管部門蓋章。縣級計生主管部門於6月1日前將獎勵對象《申請表》相關信息錄入「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信息管理系統」。縣級計生主管部
門將加蓋公章後的《協議》通過所在單位送達獎勵對象。
4.數據報送。縣級計生主管部門於6月15日前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冊報送同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市州計生主管部門,市州計生主管部門於6月30日前上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二)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所有制單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申請人在每年4月1日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光榮證》或《無子女證明》或《<光榮證>遺失證明》、退休、參保等相關材料以及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向負責資格確認地的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一式兩份。
可以選擇獎勵方式的,須與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簽訂《協議》。
申請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經死亡的,參照國有單位同類情況辦理。
如申請人為外省遷入本省的城鎮居民,須提供原戶籍地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未享受同類型獎勵的證明以及在本省已領取養老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2.居民委員會評議公示。居委會應對申請人情況逐項核實,提出擬上報獎勵對象名單,提交居民代表大會或居民議事會議評議,並填寫《湖南省城鎮獨
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居民代表會評議表》(以下簡稱《評議表》,見附件6)。申請人死亡的,還須核實代辦人信息及與申請人關系等情況。
評議通過的擬獎勵對象名單應按《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名單公示表》格式(以下簡稱公示格式,見附件7)在居委會公務欄張榜公示5日。
公示期結束後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居委會分管衛生計生工作負責人在《申請表》上簽署具體意見並簽名,加蓋公章,4月15日前將擬獎勵對象名冊和《申請
表》、《評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上報街道進行初審。
評議未通過的,要向申請人(代辦人)說明原因並退還相關申報材料。
3.鎮級初審上報。由街道組成評審組,對居委會上報的資料進行初審,並見面走訪核實情況。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見面調查表》(以下簡稱《見面調查表》,見附件8)。
初審通過的擬獎勵對象名單按公示格式在街道政務公開欄張榜公示5日。公示期結束後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街道分管衛生計生工作的負責人在《申
請表》上簽署具體意見並簽名,加蓋公章,5月1日前將初審通過的對象名冊連同《申請表》、《評議表》、《見面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協議》一式
兩份上報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審批。
初審未通過的,要向申請人(代辦人)書面說明原因,並將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和調查材料整理歸檔。
4.縣級審批確認。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對街道上報的擬獎勵對象情況進行審查確認,由分管負責人在《申請表》上簽署具體意見並簽名,加蓋公章,並以
文件形式將審批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冊批復到街道,由街道印發至居委會張榜公布。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為審批確認的獎勵對象建立個人檔案,並於6月1前將相關信息
錄入「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信息管理系統」。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將加蓋公章後的《協議》通過街道送達獎勵對象。
審批未通過的,要向申請人(代辦人)書面說明原因,並將相關資料整理歸檔。
5.數據報送。縣級計生主管部門每年於6月15日前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冊報送同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市州計生主管部門,市州計生主管部門於6月30日前上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五、關於資金發放與管理
市州、省直管縣計生主管部門於每年7月15日前將獎勵對象規模和資金需求計劃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和省衛生計生委;省衛生計生委於每年8月15日前向省財政廳報送獎勵對象規模和資金需求計劃。
各級財政部門統一辦理和核算城鎮獎勵資金的歸集、撥付、結存。需要配套資金的市級財政部門,應在收到省級財政部門下達的城鎮獎勵專項資金指標文
件後10個工作日內,連同本級應配套資金一並下達非直管縣市區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收到上級財政部門城鎮獎勵資金的指標文件後,連同本級配套資金在10
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確保專款專用。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隨退休費發放。原已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由各單位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新核定。
獎勵金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代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按月發放。
獎勵金由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發放的,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由委託的代理機構發放,於12月31日前發放到位。
代理機構根據縣級計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獎勵對象名單,開設個人儲蓄賬戶,在收到獎勵資金3個工作日內,及時將資金足額打入對象的個人儲蓄賬戶,並
將建立個人賬戶和專項資金發放情況,及時反饋給縣級計生主管部門。代理機構必須制定嚴格的城鎮獎勵專項資金發放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名義或理由為任何組
織、個人辦理獎勵對象的代扣代繳業務;不得收取開設賬戶及小額賬戶管理等費用。
各級計生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反饋上年度資金發放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將
上年度獎勵資金發放情況抄送同級計生主管部門。縣、市級計生主管部門應分別於每年8月5日、10日前,向同級財政和上級計生主管部門報送下年度城鎮獎勵對
象預測規模和資金預算,同時抄送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匯總後報省財政廳。
六、關於對象年審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實行年審制度。
由計生主管部門確認的獎勵對象,於每年的5月份到居委會進行年審,街道組織人員入戶核實情況,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年審表》(附件9)。對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對象,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退出名冊》(見附件10)。
國有單位確認的獎勵對象,由單位負責年審,於5月31日前將《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年審表》和《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退出名冊》報縣級計生主管部門。
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將退出人員在「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信息管理系統」中及時退出。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計生主管部門相互反饋掌握的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對象,及時注銷獎勵資格。
享受獎勵待遇後因合法生育或收養子女而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停發獎勵金;違法生育和違法收養子女的,停發獎勵金並由對象確認單位追回獎勵金。
❸ 2017年獨生子女獎扶下發了嗎
各地獨生子女獎勵金:發放時間不統一,各地有各地的發放時間,據了解今年的各地都還沒有發放,如想知道發放時間去當地計生部門咨詢一下。
❹ 現在的獨生子女錢多少歲可以領
獨生子女獎勵是在兒子沒成年前領的,很少一年
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是男回60女55以後領的,(辦理退休答也成)數額不少,但僅僅限一次
這筆錢的發放日期各地不一樣,我們這就只有一個社區試點發了,其他都沒有
另外,還會有一些細節的規定。
❺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域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的通知,贛府廳《2017》7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的通知
贛府廳發〔2017〕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
為落實我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的實施意見》(贛發〔2016〕9號),經研究,決定在全省實施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特製定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過同類獎勵的人員。本省城鎮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種:
1.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
2.具有本省戶籍的其他城鎮居民;
3.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職工。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政策生育且為獨生子女父母的。
(三)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對2016年1月1日後生育1個子女的夫妻不納入獎勵范圍。
國有參股企業、國有股權退出企業、關閉破產企業、因國有企業改制而與企業脫離關系的人員的獎勵辦法參照其他城鎮居民執行。
中央駐贛單位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可參照執行。
二、獎勵標准及獎勵情形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以個人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發給獎勵金,直至亡故。獎勵金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二)符合條件領取獎勵金的,從開始領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補足5000元。
(三)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從2016年1月1日開始享受獎勵。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補發獎勵金。
(四)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不納入收入統計范疇,不影響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家庭依法應享受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應當享受的獎勵扶助待遇。
三、獎勵資金來源與發放
獎勵金以個人為單位,每年發放一次。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所在單位在年初單位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並由單位發放。
(二)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所在單位籌資並由單位發放。
(三)其他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財政納入年度預算,予以專項安排並由戶籍地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發放到位。
四、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職工符合獎勵條件的,持相關有效證件,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單位核實確認。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獎勵條件進行核實,經核實符合獎勵條件的,在本單位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正式確定為獎勵對象,並建立個人獎勵檔案。
3.縣級備案。單位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單及《申請表》,報單位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由衛生計生部門立卷存檔。
(二)其他城鎮居民符合獎勵條件的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其他城鎮居民符合獎勵條件的,由本人持相關有效證件,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
2.社區居委會核實公示。社區居委會對《申請表》進行核實,並將核實通過的對象名單公示,報街道辦事處(鄉、鎮)初核。
3.鄉(鎮)級初核上報。街道辦事處(鄉、鎮)對社區居委會上報的資料進行初核,將核實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等資料,報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確認。
4.縣級確認。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上報的資料,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冊報同級財政部門。
五、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把落實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建立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和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以及安全可控的資金發放方式和渠道,確保獎勵政策執行公平、公正,確保專項資金安全,確保獎勵金落實到人。
1.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其他城鎮居民獎勵對象的確認,負責本轄區內所有獎勵對象個案信息的管理,並將匯總情況報上一級衛生計生部門備案,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集、撥付並實施監督檢查。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將獎勵資金納入當年財政預算,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做好獎勵資金的年度預算、決算。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獎勵工作經費。
3.公安部門:負責核實申請人的戶籍狀況和年齡。
4.民政部門:負責核實申請人婚姻登記、兒童收養信息。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企業性質。
6.審計部門:負責制度運行和資金運行情況的全程監督。
本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如執行過程中遇到不能執行到位的情況,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報當地政府研究後按規定程序決定。
❻ 今年的獨生子女的日歷中的小女還是誰
林妙可 林妙可 目錄[隱藏] 【妙可小檔案】 【成長記事】 【精彩瞬間】 【奧運前後】 【影視作品】 【廣告作品】 【獲獎經歷】 【歌曲作品】林妙可出演新版《紅樓夢》 【妙可小檔案】 【成長記事】 【精彩瞬間】 【奧運前後】 【影視作品】 【廣告作品】 【獲獎經歷】 【歌曲作品】 林妙可出演新版《紅樓夢》 [編輯本段]【妙可小檔案】 姓 名:林妙可 生日:1999年7月1日 星座:巨蟹座 現住地:北京 籍貫: 福建 福州 就讀學校:北京市東城區西中街小學 民族: 漢族 身高:127厘米 體重:20公斤 語言:普通話 特長:民族舞、鋼琴、長笛 夢想:老師(她在魯豫有約里說,她不想當醫生了,因為醫生要對人體解剖) 父親:林暉 母親:劉哲平 最喜歡的玩具:筆、紙、小黑板(酷愛寫字) 最喜歡的電視節目:超級喜歡CCTV-10的節目,對該頻道的節目如數家珍,《走近科學》、《希望英語》、《綠色空間》等每日必看 博客:blog.sina.com.cn/linmiaoke1999 [編輯本段]【成長記事】 出生書畫世家 表演天賦超群 「我來寫,我來寫!」妙可看見我打開采訪本,馬上來了精神,兩只小手抓在我的本子上,執意要自己記錄。在妙可的小屋裡,幾乎看不到什麼玩具,最多的就是筆,擺滿了寫字台。妙可的媽媽說,妙可從小就愛寫字,沒事就趴在桌上描描寫寫,別提多乖了。 妙可出生在一個書畫世家,現在家裡還掛著許多字畫,有爺爺題的詩,有奶奶臨的帖,還有伯伯寫的對聯。不過比起妙可的表演天賦,她的書畫才能又不算什麼了。有一次,媽媽帶妙可去聽音樂會,禁不住美妙音樂的誘惑,妙可跑到台上跳起舞來。 妙可說她以後想當老師,要不教美術,要不教語文———因為她一直認為語文老師就是教小朋友們寫字。 小明星趕「通告」 拍片不忘寫作業 妙可天生就是當明星的料。妙可簽約了一家經紀公司,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片約」不斷,現在每周都有「通告」。 有時為拍片,妙可在片場一待就是一天,可她從不喊累,更不哭鬧。妙可經常等著等著就睡著了,但只要導演一招呼,她揉揉眼睛就站到攝像機前,又是生龍活虎的樣子,調整狀態之快讓許多明星都自愧不如。 現在妙可在學校非常有名,對她的「工作」老師們都很支持,如果有缺課,班主任一定會在第二天抽空為她補上。 第二天一大早,妙可又要去「趕場」了,這回是和劉翔一起拍廣告。妙可乖乖地把作業本放進書包,她已經習慣在片場寫作業了。 成長之路 網上妙可的粉絲候選名妙族、可可粉、可樂、……但是不管怎麼樣,林妙可就是大家的「天使」。所以,我們很有必要去梳理一下天使的成長軌跡,看看這個小姑娘是怎麼長大的。 尖下巴隨媽,眼睛隨爸,跟著電視學跳舞 林妙可的爺爺是著名的國畫家林鍇,她的伯伯也是搞書法的,父親林暉以前也是學畫的,後來改行做了攝影,現在供職於《法制晚報》。這就是網上所說的「書畫世家」,在這樣一個充滿藝術氛圍的家庭里,小妙可天生就表現出對文藝的興趣和悟性。她天生就招人喜愛,父母的親朋好友都要求家長經常帶她出來,然後抱她,逗她玩,正像她後來在自己的博客中所說,她的身邊有很多疼愛她的大人,也是在父親的鏡頭下長大的,每一次可愛的表情都被記錄下來。林暉說妙可綜合了父母兩個人的優點,眼睛隨他,因為比較有稜角;下巴尖尖的,臉形圓潤,這些就隨她媽媽。本來父母也是想讓她跟隨「家族傳統」,從小學書畫,但是好像妙可沒什麼耐性和興趣,在她一兩歲剛剛會走路的時候,就對電視上的歌舞很有感覺,而且會模仿電視上的舞蹈,學得很快。於是,家長也就隨其自然,讓她去學習唱歌和跳舞。 現在的妙可已經9歲了,在北京朝陽區東直門附近的一間小學讀三年級,雖然年紀小,但是已經是文藝骨幹了,兩年的聲樂學習,數年的舞蹈學習,曾經獲得北京市某比賽一等獎,是東城區少年宮的小學員。 妙可的偶像 妙可最喜歡《春天後母心》這部連續劇,因為她覺得其中演小兒子的小演員特別好。如果你問她最喜歡的偶像是誰,她肯定會說是王銳! 那天,妙可參加一個廣告的拍攝,無意間聽說王銳也會來。於是妙可隔一會兒就問「王銳來了嗎?」,但最終也沒見著。第二天到了片場,妙可再也不問了,徑直走到公司的電腦前,幾下就調出了鄧英俊的檔案,然後掏出早已准備好的小本,一筆一畫地把王銳的電話、家庭住址全記了下來。公司的人問她干嗎呢,妙可還不好意思起來:「我不告訴你!」 我是福建人 林妙可擅長唱歌、舞蹈,還會彈鋼琴。別看林妙可在北京土生土長,可一有別人問起她是哪裡人,她都不假思索地回答說,「我是福建人!」 要說林妙可的回答,一點都不假,因為林妙可的爺爺就是福建人,他是福建福州的著名國畫家、連環畫家林鍇(1924—2006)。林妙可的媽媽劉喆平說,家裡一直是按籍貫算的,雖然林妙可的爸爸也在北京生長,但論起來都是福建人。劉喆平說,目前福州還有表親,不過林妙可還從沒去過福州,她一直期待長大後能到爺爺的家鄉看看。 當電話聯系劉喆平時,她特意把這來自「老家阿姨的電話」交到林妙可手上,林妙可在電話里脆生生地說「我是福建人」,當被問到想不想到福建玩玩,她飛快地回答說「我想」。 [編輯本段]【精彩瞬間】 在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演唱《歌唱祖國》的10歲小女孩林妙可,用可愛大方的形象,引來了一陣陣熱烈的掌聲。 「五星紅旗迎風飄揚,勝利的歌聲多麼響亮。歌唱我們親愛的祖國,從今走向繁榮富強……」北京奧運會主體育場國家體育場里,這位可愛的小女孩以真摯的感情表演《歌唱祖國》,感動了現場9萬余名觀眾。 2008年8日晚8點06分,北京奧運會開幕式進行升國旗、奏國歌儀式。在升旗台上的林妙可,身穿紅色的裙子,用甜美的聲音,伴隨著56個身著民族服裝的兒童,一起把鮮艷的五星紅旗護送入場。林妙可今年9歲,是北京望京地區的一名小學生,擅長唱歌、舞蹈,還會彈鋼琴。 法國《隊報》的記者阿蘭說:「這位小女孩太可愛了,她的演唱很動人,讓我很感動。她的演唱非常吻合今天這樣歡樂的氣氛。」 附:奧運開幕式上,其發聲另有其人,發聲的小女孩楊沛宜,因為屬於換牙階段,有缺牙,而無緣上舞台示人。 [編輯本段]【奧運前後】 三分鍾的演出四個競爭對手 不到3分鍾的演出,妙可准備了一年多,並戰勝其他三個參與競爭的小朋友。 6歲起開始拍廣告,讓妙可在圈內有了些人氣,因為參演奧運會開幕式廣告的拍攝,她進入了導演張藝謀的視線。2007年6月,妙可和另外兩名形象過關的孩子一起開始接受聲音培訓。 2008年6月28日是開閉幕式導演檢查培訓成果的一天,妙可和另兩名小朋友一起站在幾十名評委和4台攝像機中間,老師問「誰先唱」,站在中間的妙可用大拇指指了指右手邊的小朋友,這一舉動逗得評委哈哈大笑,她也因此暫時勝出。 本以為參演已落聽,但沒想到,此後的練習中,又有一名學唱京劇的小朋友楊沛宜加入了參選的隊伍。 2008年7月16日是「鳥巢」進行第一次焰火式燃放,可是妙可並沒有接到參演的通知,「那天沒叫我們,我想肯定被刷掉了。」媽媽說,那一晚,他們徹夜難眠。
❼ 深圳社保局申請學位無需提交紙質社保證明材料
申請學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我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周歲」(今年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在南山區有合法住房、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個小學的學區(含2015年起,試行大學區招生制度的學校)
根據南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或學校公示欄公布的《南山區2017年小學招生學區圖》,查詢居住地屬於哪個小學的學區。
4月24日上午9時-5月3日下午14時,網上申請學位
登陸南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點擊小一學位申請,憑兒童的身份證號(未辦身份證的,可查看《戶口本》)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後,保存並列印《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沒有上網條件的,可在就讀的幼兒園上網申請,也可於4月27日(周四)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屬的小學電腦室上網申請和列印表格。
5月6日—7日到小學驗核材料
家長攜帶入學申請材料原件(無需復印件)及《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到申請小學驗核材料。
入學材料齊全的,學校將給家長出具《南山區2017年小一學位申請驗核材料回執》。
入學材料不齊全的,學校在《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上標注原因,退回材料,不發放《回執》。家長補齊材料後,於5月10日(周三)下午到學校補驗,逾期不再受理。
入學材料的信息,學校初驗後,統一報公安、房產、租賃、社保、計生等部門聯網審核,凡提供虛假材料且經查實者,深戶學生不保證就近安排入讀,非深戶籍學生自行申請民辦學校或回原籍就讀。
申請學位所需的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
(1)《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列印);
(2)全家戶口本;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父母必須於2017年4月28日前到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戶籍兒童(大陸地區)
(1)《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列印);
(2)全家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5)父母必須於2017年4月28日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前建議先電話咨詢各街道計生部門或社區工作站);
(6)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見《關於入學材料的說明》第5條)。
3.台灣籍兒童
(1)《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列印);提交由區台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台灣子女就讀申請表》(申請表一式兩份填好後送基礎教育科A801審核備案);
(2)戶籍呈本、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如隨同父母或委託監護人居住在工作單位所提供的員工宿舍的,除須提交單位員工宿舍的房產證或經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外,還應提供父母或委託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系證明的原件。
4.港澳籍學生
(1)《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列印);
(2)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父母本市居住證、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系公證書;
(3)購房戶:學生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見《關於入學材料的說明》第4條);
(5)父母必須於2017年4月28日前到本市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前建議先電話咨詢各街道計生部門或社區工作站);
(6)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見《關於入學材料的說明》第5條)。
關於入學材料的說明:
1.列印《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學生家長在網上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後即可下載列印《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2.住房證明材料說明
(1)2015年起,我區施行學區房學位鎖定製度,家長可登陸「南山區學區房查詢系統」查詢住房學位鎖定情況,若已鎖定,則該套住房在鎖定期間不能用於申請學位。
(2)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購房合同》但要2017年9月1日後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請。該類學生應先到現居住學區申請,待正式入伙入住後,按《南山區中小學轉學插班細則》(見基礎教育科網站)辦理,但不保證就近入讀。
(3)已入伙的住房:但《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網上填表時選擇填寫「購房合同號」。
(4)購房戶是指父母產權在51%(含)以上,父母產權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購房類申請,但分值較低。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為准,已辦有房產證的,購房合同上的日期無效。
(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時,按「購房」類填寫;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的,按「租房」類填寫,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租賃合同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為租房,以上兩種情況均需要提供由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6)父母不能以購買或租賃的寫字樓或商鋪申請學位;在同一套住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公辦學校只接受一戶家庭的報名申請。
(7)購合法集資房及自建房的,應提供合法房產證明,尚未辦理好房產證的集資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違辦或社區工作站的相關證明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即可按「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填寫,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房產證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為「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轉房的填表時選擇此項後系統將默認為「政府周轉房」無需填寫「租房合同號」。
(8)租賃合同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簽訂;已簽訂的至少延續至2017年12月31日後有效,租賃起止時間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學生就讀期間也要保證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備查驗。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租賃憑證簽訂日期與起租日期不相符時,以簽訂日期為准。
(9)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者,提供單位購買此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者單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同時家長提供單位分房證明、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及父母繳納水電費的證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網上報名開始前父母連續繳納房屋水電費發票的時間為准。網上填表時「租賃合同號」一欄系統默認為集體宿舍或者單位宿舍。
(10)申請人為深戶租房戶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確實沒有購房的(無需開具紙質證明,由市房產信息中心核實),將給予加分。
3.關於計劃生育證明的說明
(1)深圳戶籍學生,父母須到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非深戶籍學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具體請咨詢居住地社區工作站;
(2)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均須參加計劃生育信息核驗,不再核驗《計劃生育服務證》和《獨生子女證》;
(3)計生信息核驗結果為4類,分別為:獨生子女;政策內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數據有誤。
4.持居住證的學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凡屬合法就業和合法經營的個人,提供父母親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網上申報學位時填寫社會保障卡的電腦號,以便社保局查驗其有效性。社保咨詢電話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會保障卡》,也可申請學位,按照單方社保給分。
5.關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
學生是非深圳戶籍,父母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除了須提供入讀公辦學校條件證件外,至少還要提供以下證件中的一項:①《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②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證書(國家級、地方級或後備級);③由南山區經促局、科創局出具的資格認定證明。
錄取和調整辦法
錄取:區教育局根據網上驗核結果,在招生系統上按照積分情況進行電腦排序錄取。
調整:若申請學位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統一將積分排序靠後的申請者分流到其它公辦或民辦學校。
記住下列幾個重要時間
1.網上申請學位
4月24日上午9時—5月3日下午14時
2.到學校驗核材料
5月6日-7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學校補驗材料(指已在網上申請,學校初驗沒有通過的)
5月10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錄取名單
6月28日下午15時後,家長登陸基礎教育科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5.新生到小學注冊
7月1日---2日,具體時間和要求由各學校決定,並於6月28日下午15時前在學校公告欄和基礎教育科網站留言欄公布。
溫馨提醒:
2016年起,南山區大學城片區(共3所小學):南科大實驗小學、南科大實驗二小和塘朗小學施行大學區招生制度,在大學區內志願申報2-3所學校,按志願錄取,具體招生工作方案詳見南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
由於我區近年來公辦學校學位緊張,符合條件的部分學生,仍可能被分流到民辦學校就讀(享受政府學位補貼)。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間謊稱可以幫助家長解決公辦學校學位,以此向家長索要錢財,希望各位家長按照本招生規定準備材料和申請學位,切莫相信不實的許諾,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1.學校驗證時家長只需帶齊申請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復印件。
2.非深戶籍兒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學聯系函。
3.在就讀期間家長要保證入學材料的有效性(學校每學期將要求家長提交勞動保障卡、租賃憑證等材料進行復查,提供無效證件者,將不保留學位);凡不在網上申請者,無法審核其就讀和免費資格,將不安排學位。監護人須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4.網上申報開始以後購房的,按《南山區義務教育轉學插班工作細則》接受登記,不保證就近入學。
5.在所屬學區已申請了學位且入學資料真實齊全,若該學校學位特別緊張,不一定都能保證就近入學,也不保證被公辦學校錄取。
6.請家長盡量不要到學位特別緊張的學區內購買二手房或臨時買房、租房,此類學生因積分較低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辦或民辦學校就讀。
7.我區國有民辦學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詢電話:26499700,26499711)、南山中英文學校(咨詢電話:26939552,26939872)和其它民辦學校(學校地址和電話見基礎教育科網站)接受學位申請時間為3月20日至8月20日(各校自行安排),其入學資料與公辦學校要求相同,但這些學校面向全區招生,不受學區限制,收費與公辦學校不同,家長可提前咨詢。
8.凡學校認為不能適應隨班就讀且存在爭議的深圳市實名登記殘疾兒童,憑戶口簿、兒童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與深圳市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能力評估組聯系評估事宜(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聯系電話:89468875),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就讀學校;凡意願就讀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和經評估不能適應隨班就讀的深圳戶籍的適齡殘疾兒童,憑相關證件(具體要求詳見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網頁)到該校學生發展部(咨詢電話:89468816)聯系報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辦學校將謝絕您的申請:
1.無特殊情況(「特殊情況」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關原始憑證)不按時申請學位者;
2.已被學校錄取,不按時報名注冊的;
3.已被民辦學校錄取和已在各類學校就讀小學的學生。
體檢
學校或幼兒園不得指定體檢醫院。新生應在6月28日前,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醫院進行入學體檢和預防接種(預防接種可咨詢居住地所屬社康中心);凡在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28期間,幼兒園組織的,由公立醫院進行過的體檢,小學應認可結果。新生須攜帶《體檢表》和《預防接種證》到學校注冊。如有傳染病,學校暫不安排入學,待治癒後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咨詢、投訴、監督、地址
對學校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負責人反映。若學校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時,可持由學校校長已簽署處理意見的《南山區招生工作申訴表》和《南山區2017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到南山區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反映。
招生咨詢:
查看招生最新消息、網上咨詢,可登陸南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
基礎教育科招生熱線:26486070,26486217,26486167,26486267(每年3月20—7月10日開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撥打各學校教務處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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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獨生子女2017年新規定
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❾ 獨生子女父母名單怎麼查找
涉及個人隱私,網上是找不到的。實在情況特殊,需要的話可以到村委開證明,到相關部門查詢。
❿ 山西洪洞農村獨生子女名單
這個問題恐怕沒人能回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