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起訴子女不孝,法院會怎麼處理
法院受理了就調查事實,根據當初的事實相應處理,法律是比較健全的,應該有相應舉措
㈡ 兒子在國外也不回家也不善養老人怎樣起訴,現在是否有法律對子女常年不回家,可以起訴嗎
協商不成,到自己居住地法院起訴,主張兒子履行贍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㈢ 兒子多年不回家,不養父母,怎麼辦
,《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對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指年滿60歲的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發生糾紛的,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如子女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查明情況後,要強制子女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根據當地的生活標准,判決子女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也可以根據老年人索要贍養費的申請,在判決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付給一定的贍養費用,以解決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㈣ 爸爸把自己的兒子告派出所說不回家違法嗎
父母與子女之間雖然是長輩與晚輩的關系,但他們在家庭中的地位應該是平等的。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只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而絕沒有隨意打罵體罰子女的權利。根據《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每個孩子自出生時起,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他們享有作為一個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受撫養權利和受教育權利,國家保障他們的這些權利不受侵犯。因此,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正當權益的行為都是為法律所不許的,家長隨意打罵、體罰子女也是違反法律的。
對於父母打罵、體罰子女的行為處理,根據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區別對待。一般來說,父母經常打罵子女多數屬於管教方法簡單粗暴,若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可以由所在單位、街道或者公安機關通過批評教育,促使他們改正錯誤,採取正確方法教育子女。但是,如若經常打罵、體罰孩子且情節惡劣,比如手段殘忍、延續時間長、屢教不改引起公憤的,或者致使孩子重傷、死亡的,則應當負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㈤ 成年不回家父母報警抓合法嗎
法律分析:成年了應當獨立,可以回家住宿也可以不回家住宿,但不管是否在家住宿都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定期看望父母。如果成年了拒不履行贍養義務,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㈥ 女兒八年不回家看父母能起訴嗎
可以,不過起訴的結果一定會是,法庭上再見一面,以後再也不見。
㈦ 子女多長時間不回家探望父母是犯罪
《老抄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如果子女長時間不回家或拒絕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回家看看。
㈧ 子女不回家看父母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屬於違法,建議常回家看看。子女對父母有撫養義務,如果子女長時間不回家或拒絕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回家看看。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㈨ 為什麼7旬翁告子女
父母在,不遠游,遊必有方。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口遷徙和外出工作變得越來越容易,但有時讓子女「常回家看看」卻成了一些老人的奢望。2013年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上升到法律層面。然而現實中,子女「不回家」的家庭卻各有各的問題。
判決作出後,老陳不服,上訴至廣州中院。他稱,自己並未辱罵兒子,子女們顛倒是非,當初也沒有遺棄兒子,是因為無法照料才放到孩子母親那照料,孩子母親要錢,但他沒有錢,他曾承諾會接兒子回家。
子女們則仍堅持認為父親自己有房,有退休金及醫保,子女們也無法看望他。時間轉眼到了2017年。近日,廣州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一審法官告訴記者,雙方拒絕接受法院的調解,法官認為,本案的關鍵問題是雙方多年積怨,矛盾較深,難以化解。
講法律也要守孝道
越秀區法院法官告訴記者,「常回家看看」是中華民族傳統孝道的重要內涵。法律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上述案例中,老陳的子女不能以經濟困難、工作不便等為由,拒絕贍養或者看望父母。法院判決老陳的子女定期探望老陳,既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我國的孝道文化傳統。但是,如同撫養權、探視權糾紛案件的執行一樣,「常回家看看」的判決也具有特殊性,如何妥善執行此類案件是擺在人民法院面前需要繼續研究探索的課題。
㈩ 父親長期不回家,也不給家裡生活費,子女能否起訴索要撫養費
一般情況下,子女向父母索要撫養費,出現在父母離婚後。在父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特別是同居共財的狀況下,子女不需要將父母起訴到法院索要撫養費,即便產生糾紛也是家庭內部矛盾,應採取內部化解的方式解決為好。如果父親確實不盡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是當然的可能起訴父親索要撫養費。
根據我國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