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出錢買房 房產證寫子女名 父母離婚有權分割這房子嗎
沒有,當初兩個人出錢買房,但是把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這就是把房子贈與給子女,並且是後兩人都沒有提出異議,意味著不存在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這樣在完成房產登記以後,房子的所有權屬於子女了,都不是你們的夫妻財產,哪來的分割一說。
⑵ 父母出錢買的房,但是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婦有權分房產嗎
沒有。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後由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的規定。
⑶ 父母出資登記在孩子名下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那麼該不動產應視為其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⑷ 父母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有繼承權嗎
有時候人心經不起考驗,為了財產一家人爭個你死我活,到頭來卻空空如也,不但得不到錢財,還失去了親人。子女多的家庭,父母也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是偏向大的就是偏向小的,有時候兄弟姐妹之間因為父母的偏心而產生隔閡。關於父母的房產,如果父母在世的時候,房產是留給父母養老的,如果父母不在了,一般來說是由第一繼承人平均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跟子女,如果有留下遺囑的情況,是按照遺囑進行分配的。父母把房子登記到其中一名子女的名下,如果父母過世財產的分配會更為麻煩一些,如果父母把房子送給了這個子女,那房子就是這個子女的,跟其他人沒有關系。
如果不能證明房子已經送給這名子女了,那房產就還是父母的,其他子女一樣有繼承權。而且這種情況下繼承是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的,除了子女,父母以及配偶都有繼承權。所以房產歸誰主要還是看父母把房產定性為哪種。
⑸ 父母買房登記子女名下,子女離婚時如何處理
一個普通人大學一畢業就已經二十多歲了,如果還要讀研,那出來工作的時候年齡可能會更大,甚至走出校門就要面臨結婚的問題。對於剛出社會沒多久的人來說,要靠自己的能力買一套婚房是一件非常難的事,特別是在房價不斷上漲的大環境下。所以很多人結婚都是父母買好房子,雙方的家長再添置一些傢具之類的,讓小兩口先把日子過起來再說。結婚的時候大家都是歡歡喜喜的,誰也不會想到以後還會離婚,還會為房產的事鬧得不可開交。我們這邊的風俗是男方婚前買好房子,婚後會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而裝修一般是由女方出。所以父母出資買房要看如何登記的,不同的情況離婚時分配也是不一樣的。
婚姻法對婚前婚後財產以及個人財產都有明確的規定,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寫在子女名下的行為司於贈予行為。所以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贈予的,主要是看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這種贈予如果只是給個人的,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財產裡面。
⑹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在子女的名下,產權歸誰
法律分析:產權歸子女,不動產物權的設立經登記發生法律效力,登記在子女名下,則由其享有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⑺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出資一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配偶一方無權分割。
婚後父母的出資必須是全款出資,如果只是部分出資,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仍然不是子女的個人財產,而是夫妻共有財產。在父母全款出資的情況下,房產證必須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才算是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⑻ 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寫子女名字,如何保證父母權益
父母出資的房子,除了寫子女的名字,也是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的。
如果是子女婚前,由父母買的房子,那麼本身就是婚前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
⑼ 父母出資買房等級子女名下,屬於誰的財產
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在物權上這個房子屬於子女,但是由於房子是父母出資,所以在實際上應該是父母所有。如果對這個房子進行任何的處置,應該詢問父母的意見。在物權上屬於子女的財產,由於父母的出資,父母也擁有這個房子的使用權及處置權。對於這個房子單獨屬於誰的財產是沒有辦法分割的。
這個房子在法律上,在房本上,孩子只擔著一個戶主的名頭,而真正出錢的人是父母。所以在使用權上,是孩子和父母共同擁有的。
⑽ 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有權分房嗎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和兒媳婦離婚了,兒媳婦並沒有權利去分得房子的所有權。因為在房產證上並沒有兒媳婦的名字,同時兒子和兒媳婦在結婚的時候,也可以要求兒子做婚前公證。要求公證出這個房子是在兒子沒結婚之前買的,這樣也能夠防止兒媳婦分得房子。對於家中的老人在給孩子出錢買房子的時候,都會想到房產證上只寫兒子的名字,卻不願意寫兒媳婦的名字,也是想到如今的離婚率太高,害怕孩子之間離婚兒媳婦兒會分得房產。
身為父母,不管是怎樣都想要兒子和兒媳婦過得幸福,沒有哪一個父母想讓兒子離婚。即使是出於房子的財產做考慮,也會希望兒子能夠幸福白頭到老。雖然說這樣的事情也只是為了以防萬一,但是老人終究不會去管孩子的事情,因為每一代人的思想做事都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