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把宅基地和自建房贈與子女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繼承並不是因為簡單的具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親屬關系就可以直接繼承,條件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是否能夠贈與,再考慮是什麼親屬關系才可以。如果繼承人是城鎮戶口,即使是直屬子女關系也是不符合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第一款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⑵ 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房屋的人
1、子女
農村父母去世後,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佔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
2、親屬
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時候,他的近家門親屬,比如同輩兄弟們中的某個孩子,會以過繼,或者以頂門的方式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那麼老人去世後財產房子就由這個人來繼承了。老人沒有近家門親屬,也可由比較遠一點的親戚,在老人晚年的時候,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這個首先要徵得老人願意,也要經過村上同意後,才能搬到老人家里來與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後就由這個親戚,繼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財產了。老人沒有什麼家門和親戚的,一直獨自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顧的,去世後留下的房子會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產,會被村上就那樣一直放在那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⑶ 父母要將宅基地過戶給子女需要些什麼手續
你們家
只有
房屋所有權
宅基地只是使用權
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在村委會等集體組織你們家的房子是小產權房
你去問下村委會
或鄉政府
⑷ 父親的宅基地地皮怎麼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
規定是農村住房和宅基地,只有土地所屬村委會農業戶籍人員才可以享有,不對外部戶籍人員辦理過戶手續。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⑸ 母親的宅基地轉讓給兒子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母親的宅基地轉讓給兒子,當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本身子女就是父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也可以去公證處對轉讓進行公證
⑹ 父母把農村的房公證給兒子,是否把他們的宅基地使用權一起給兒子了嗎
按常規的理解的話,這肯定是一起轉讓的。轉讓房產卻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話,這樣的轉讓實際上是有缺陷的。
⑺ 農村宅基地可以贈予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但贈與人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要求如下:1、贈與人必須是本村村集體成員;2、符合一宅一戶的條件;3、受贈與人原本沒有宅基地或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4、受贈人原來宅基地面積加上受贈面積不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⑻ 農村宅基地可以公正贈送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不能,農村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屋不能辦理遺囑公證,公證處不會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⑼ 農村宅基地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一、宅基地能過戶給子女嗎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必須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的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必須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
具體是符合下列一些條件:
1、辦理宅基地調劑使用變更登記限於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間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轉移房產涉及宅基地使用權轉移並經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調劑使用的村民(調入方)須符合國家和所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二、農村宅基地過戶給子女流程
辦理手續必須經過、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一)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三)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五)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⑽ 宅基地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費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過戶手續費一般是工本費。但注意農村宅基地過戶有限制的,只能轉給本村集體的人。只有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能夠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將農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贈與子女,則需要子女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屬於統一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如果子女屬於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或者戶口遷入到城市,則不能夠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