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獨生子女證新規定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6: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2. 獨生子女證2017新規定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領取後,該有的待遇,還是會有的。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3. 領獨生子女證2016新規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和獎勵政策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經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個子女,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遺失的,一直可以補辦。必須出具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材料或享受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的證明。
(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經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再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廢,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5)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遺失補辦
補辦對象
1、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轄區的;
2、已遺失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證機構是本轄區的;
3、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4、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者,可以單方申請補辦。
補辦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2、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3、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4、夫妻雙方單人1寸證件照各3張或雙人2寸合影證件照3張;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1份;
6、已離婚單方或離婚再婚的夫妻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7、已喪偶單方或喪偶再婚的夫妻還需提供喪偶夫妻的結婚證(或結婚證明)和對方的死亡證明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8、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材料或享受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的證明材料有四種情形:一是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二是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三是由本人書面承諾並提供戶籍所在社區或工作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內容含曾經辦理過已遺失);四是現戶籍所在社區不了解情況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的,在本人承諾的基礎上,由社區(或工作單位)內3人以上知情群眾證明並公示7個工作日群眾無異議(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種即可)。
辦理流程:申請人攜帶申請資料到街道申請,街道審核通過予以補辦。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理機構:夫妻一方現戶籍所在地或原發證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工作機構。
4. 領獨生子女證2016新規 請問是孩子父母雙方各辦一個,還是只辦一個證。獨生子女費又是怎麼分配的。
對於原配在婚夫妻(沒打錯)可以只辦一本也可以各辦一本。但對於離婚再婚(再婚前均無子女視同原配)喪偶的就只能辦個人的了。不過現在我們這停辦了。
獨生子女費在孩子14以前,按戶計算。夫妻任意一方或者雙方享受都可以(主要指有工作的)。雙方均無業的,我們這規定是到男方戶籍地領取,目前標准300一年一戶。
如果是退休的時候,按人算。
5. 2016滕州獨生子女證新規定
國家普遍二來孩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後,自對於新出生的獨生子女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之前生育的獨生子女如果不再生育第二孩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但是應該在小孩14周歲之前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要在戶籍所在地計生辦辦理。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小孩出生證及照片。
6. 獨生子女證新規前符合條件,但新規後才辦的證有補貼嗎
只要符合獨生子女條件,201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之後才辦獨生子女證有補貼。
7. 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之前領過獨生子女證的
沒有再生育子女的
繼續享受之前的獎勵
2016年出生的獨生子女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