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熟公務員基本工資多少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
科員3000元;
副科級3100元;
正科級3300元;
副處級3600元;
正處級4000元;
副廳級4400元;
正廳級5000元;
副部級5500元;
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周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故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七、機關工人工資改革方案適時公布
❷ 在常熟買二手房可不可以把戶口遷過來,需要多少平米,以及其它什麼要求。。
→戶口轉遷條件事項名稱政策內容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投資、購
買商品房
人員戶口
准入在我市興辦實業投資達100萬元且連續兩年年納稅5萬元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投資者,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1、房產證共有權證;2、雙方戶口本、身份證;3、結婚證(未婚、離異、喪偶請提供相關證明);4、子女情況:凡2000年以後出生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①若已婚未育,請提供相關證明;②若是獨生子女的,請提供獨生子女證;③若二胎、三胎是准生的,請提供二胎、三胎准生證;④若是計劃外生育的,請提供當地縣級以上計生部門的罰款終結證明;5、工作證明:(1)若是個體戶的,請提供本人在本市的工商營業執照;(2)若是在本市從事個體運輸業的,請提供掛靠的單位營業執照、掛靠合同(協議)、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本市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3)若是在本市企業工作的,請提供用工單位的勞動合同和單位辦理的社會保障卡。
另外、投資納稅入戶的,還須提供:1、完稅憑證;2、驗資證明;3、營業執照;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市行政審
批中心公
安窗口→
派出所
咨詢電話:
81009810在我市興辦實業投資達100萬元且連續兩年年納稅10萬元以上的外省(市)駐錫企業,其法人代表、大專以上學歷的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本市已有自購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在我市合法經營的個私企業業主,連續兩年年納稅1萬元以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在本市已有自購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來本市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戶均建築面積達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穩定職業的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外來務工
人員戶口
准入被我市企業合法錄(聘)用並參加我市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累計滿10年,在本市自購人均建築面積達2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1、房產證、共有權證;2、參保繳費年限證明(市社保局提供);3、雙方戶口簿、身份證;4、結婚證(未婚、離異、喪偶請提供相關證明);5、子女情況(同上);6、勞動合同;7、職工養老保險手冊;8、學歷證明。市行政審
批中心公
安窗口→
派出所
咨詢電話:
81009810具有中專或技校畢業以上學歷、被我市企業合法錄(聘)用並參加我市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3年、在本市自購人均建築面積達2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備注①收費依據:蘇公廳【1995】第118號;蘇財綜(95)35號。②收費標准:戶口轉遷證費用2元/張。
③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
❸ 外地人在常熟申請安置房
一、申購對象
申請購買人才安居房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為我市城鎮常住人口,人事關系在本市,且在本市非公企業工作,申請時須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職稱(含技師)及以上者,或具有國家注冊執業師資格者。截止2013年12月,碩士研究生、副高職稱(含高級技師)及以上人員,國家注冊執業師資格人員,在我市工作須滿二年以上,本科生、中級職稱人員(含技師)工作須滿三年以上;
3.申請人2012年度年收入不低於本市2012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3982元/年),不高於2012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5倍(134955元/年)。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2012年度年收入也不高於2012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5倍(134955元/年);
4.申請人家庭在本市范圍內無住房,或家庭現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或家庭分戶計算建築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下列房屋應當認定為申請人家庭住房:
(1)申請人(含配偶、子女)及申請人(含配偶)父母的私有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
(2)申請人(含配偶、子女)及申請人(含配偶)父母在申購前5年內無特殊情況已轉讓的私有房屋和已轉讓使用權的公有房屋;
(3)申請人(含配偶、子女)及申請人(含配偶)父母已購買和已取得但未申請登記產權的房屋;
5.申請人未婚的,除符合上述1~4條條件外,截止2013年12月31日,男須年滿30周歲、女須年滿28周歲。
二、不得申購情形
1.申請人家庭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等房改優惠政策的;
2.申請人家庭因離異失去住房不滿5年且人均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的;
3.申請人家庭有營業性或生產性用房的;
4.申請人家庭房屋拆遷時已給予貨幣補償不滿5年的;
5.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在本市農村有房屋的,且申請人或配偶為獨生子女的。
三、申購程序
1.申請:由申請人所在企業統一填寫《常熟市人才安居房申購表》,並提供相關材料,報所屬開發區、園區、鎮初審。
2.初審:由各開發區、園區、鎮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各企業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天,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各開發區、園區、鎮匯總並填寫《常熟市人才安居房申購人員花名冊》後報市人社局。
3.復審:由市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對上報的購買人才安居房申請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復審。
4.公示:對復審符合條件的,在本市新聞媒介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人才辦審批。
5.確定:由市人才辦審批後確定購房人選名單。
6.選房:購買人才安居房實行輪候制度,本市戶籍的申購對象具有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已婚申請人可享有優先購買權。選房採取搖號或抽簽方法,1~2人戶限購建築面積75平方米左右房源,3人及以上戶可選購建築面積85平方米左右房源。
搖號或抽簽過程由市人社局、住建局負責組織,公證部門現場公證,監察部門進行監督,申購對象代表現場操作。
市人社局根據搖號或抽簽結果,出具《常熟市人才安居房購房通知單》。
7.購房:申請人持市人社局出具的《常熟市人才安居房購房通知單》到市住建局辦理購房手續。每套人才安居房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以內的價格,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價格管理有關規定核定的同地段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平均價格的75%計價,超過面積按市場價格計價,其他相關費用按照規定執行。購房人應按規定繳納小區物業管理費等相關的規定費用。購房時必須退出承租的公有房屋。在規定時間未按合同付清房款等的視作放棄。
四、申購材料
1.《常熟市人才安居房申購表》一式七份、《常熟市人才安居房申購人才花名冊》一式一份和《企業公示情況反饋表》一份;
2.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7張(貼於申購表上);
3.申請人所在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4.申請人戶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記卡等戶籍證明、居住證、婚姻狀況證明、人事關系證明、身份證、勞動合同。申請人為碩士研究生、副高職稱(含高級技師)及以上人員,國家注冊執業師資格人員的,需提供2012年1月以來在我市交納社會保險憑證;申請人為本科生、中級職稱人員(含技師)的,需提供2011年1月以來在我市交納社會保險憑證;
5.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需提供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或相關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材料)、職稱和技能等級資格證書、國家注冊執業資格證書;
6.申請人(含配偶)2012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7.申請人(含配偶、子女)及申請人(含配偶)父母在農村的,需由所在鄉鎮ZF提供無房屋、無宅基地證明;
8.申請人家庭成員(含配偶父母)身份證。
9.其他相關所需材料。
上述3~9項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所在鎮(區)組織人事部門核對原件後加蓋公章確認。
以上申購材料統一用A4紙列印或復印(復印材料必須字跡清晰),將申購表(一份)與其它所有材料(含企業公示情況反饋表一份)合訂一冊,並在冊前附材料目錄。《常熟市人才安居房申購表》、《常熟市人才安居房申購人才花名冊》需提供電子文檔。
下載申購表格可登錄:常熟人才就業網公告欄。
❹ 如何用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分析我國生育政策的變化
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對降低我國人口數量,緩解人口膨脹壓力,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其負面影響也逐漸凸顯出來,一些新矛盾、新問題應運而生,有悖於我國制定計劃生育政策的初衷,對國家的和諧長遠穩定發展產生了消極影響。如何破解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出現的系列問題,意義重大。面對生育率的持續降低,應考慮選擇恰當時機改革現行計劃生育政策。本文擬就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演變歷程及關於調整我國現行生育政策的原因分析、對策思考進行探討和研究。
一、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制定調整的歷史演變過程
在建國後至今的半個多世紀中,由於歷史背景、領導決策等不同,我國不同歷史階段的人口控制政策不同,可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建國初到文革前的「從限制節育到節制生育」人口政策(1950~1965年)
建國後,出生率在擺脫了戰亂、疾病、動盪、貧窮等抑制後迅速增長,1950年衛生部《限制節育及人工流產暫行辦法》的出台等,又嚴格限定了女性的流產行為,從而形成"限制避孕、限制節育"的政策特色。但在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之後,當時的中國領導人認識到了人口增長所帶來的壓力,政府先後頒布出台了《避孕及人工流產辦法》、《關於人工流產及絕育手術的通知》、《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等法例,要求各地一方面要改變那種不作公開宣傳的做法,設立避孕指導門診,另一方面則要訓練技術人員和宣傳骨幹,做好葯具供應。這時起,「節制生育、宣傳為主」的人口控制政策,正在逐漸向國家調控的「計劃生育」政策演變。
(二)文革時期「從節育到計劃生育」的人口控制政策(1966~1976年)
「文革」10年,我國計生工作雖受到干擾和沖擊,人口生育數量控制工作仍然有較大進展。這一時期,人口數量控制措施由宣傳教育和節育轉變為國家計劃,成為歷次"五年計劃"進行指標限制的重要內容。 1971年由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這預示著中國計劃生育工作的正式開始。此後,國家制訂指標,層層控制落實並限定育齡婦女的生育數量。在那個政治至上的年代,為推廣計劃生育,甚至於搞出了「計劃生育領域的階級斗爭」,對於不響應計劃生育政策者實施政治攻擊和打擊。有效推動了「晚、稀、少」(晚:晚結婚,男不得早於25周歲,女不得早於23周歲,城市可略高;稀:兩胎間隔4年左右;少:最多生兩個孩子),並將人口節制任務由城市、鎮等推廣到了農村。
(三)過激指標與隨後的政策波動(1977~1988年)
「文革」後我國進一步加強了「晚、稀、少」政策執行力度,並把重點轉移到「少」上,計劃生育工作出現了比較激進的做法。中央政府明確了要在2000年將總人口控制在12億之內的總目標,准備堅定不移地推行一對夫婦只能要一個孩子的政策,並認為只生一個孩子是第一位的工作,至於由此產生的問題,則是屬於第二位的。為落實上述目標,1983年開展了規模浩大的計劃生育宣傳月活動,「提倡生了一個孩子的育齡婦女上環,生了兩個以上孩子的夫婦一方結扎」,各地向農村派出了宣傳隊和避孕節育手術隊。但是,這些急於求成的做法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干群矛盾,形成了計劃生育政策推行過程中政府與群眾家庭組織之間的沖突和緊張,影響了社會穩定。1984年黨中央在隨後幾年的計生政策有了很大程度的調整:適當放寬生育政策,在農村全面糾正「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強制性做法,推行的政策是「開小口子、堵大口子」,即適當放寬農村群眾生育第二胎的政策(開小口),減輕計劃生育工作的壓力,但嚴防超計劃的二胎和三胎及以上生育行為(堵大口)。
(四)「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的多元化計劃生育政策(1988年至今)
1988年後,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開始穩定和成熟,中共中央和政府逐漸放寬的總量控制目標,進一步減輕了地方政府的計劃控制壓力,使計劃生育政策推行過程中的矛盾充分緩解。2001年12月29日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將原有的政策性規定法律化為:「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然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進一步實施,人口老齡化加劇、性別比失調嚴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等問題也接踵而至。面對這種態勢,人口學、經濟學和社會學界的知識分子也發出了是否要改革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兩種不同的聲音。
二、調整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必要性
(一)滿足大多數公民生育意願和呼聲的要求
1.調查統計,大多數公民希望生育兩胎
筆者在對天涯論壇關於「你認為生育幾胎最符合你的願望」的生育意願調查中,118個回帖,有70%以上的回帖者表示希望生育兩胎,20%以上的回帖者表示只願生育一胎或者不生育,而不到10%的回帖者意願生育三胎或者以上;四川省2010年進行的生育意願調查中,希望生兩個及兩個孩子以上者佔75%;這表明我國公民的生育意願與以往相比已經有很大的降低,放開二胎是符合大多數公民意願的良好選擇,也不會帶來放開後的生育失控。
2.多數公民偏好「一男一女」的子女組合
在天涯論壇關於「你希望生育的子女組合是什麼」的調查中,65%左右的公民選擇了「一男一女」的子女組合,表明多數公民偏好「一男一女,男女雙全」的子女搭配組合。放開二胎盡量滿足多數家庭「一男一女」的子女組合意願要求,既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需要也是滿足多數家庭意願的選擇,更是調整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的重要措施。 3.社會各界要求改革人口政策的呼聲越來越高
除普通民眾外,近幾年的「兩會」中,也有不少代表、委員提出人口政策改革的建議。2013年兩會中,「允許生二胎」這個話題持續升溫,全國人大代表、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歐廣源說:「我的意見是,提倡生一胎、允許生二胎、堅決控制第三胎。」人大代表、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指出,現在當務之急是政府信守30年為期的承諾,並審時度勢,立即取消獨生子女政策。全國人大代表,律師朱列玉提議國家放開計劃生育政策,不分地域、不分民族、不分城市與農村,一律允許生二胎。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王名建議無條件全面放開生育。國家民委副主任吳仕民建議:快速完善計生國策,終止一對夫婦一個孩。民間和兩會上「放開二胎管制」的呼聲日漸高漲。
(二)有利於緩和社會矛盾,建設和諧社會
1.計劃生育部門行政執法高壓政策帶來的官民、黨群矛盾
由於現行的「一胎制」的計劃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群眾的意願,造成群眾抵觸情緒較大,社會上超生偷生現象仍大量存在,而計劃生育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操之過急,加之部分領導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觀念比較淡薄,素質偏低,採用暴力執法,引發了大量官民沖突事件,激化了黨群矛盾。例如在計劃生育的宣傳工作,一些地方打出了各種「觸目驚心」的口號:「該扎不扎,房倒屋塌;該流不流,扒房牽牛」、「一人超生,全村結扎!」、「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寧可血流成河,不準超生一個」、「誰不實行計劃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等等,這種類似強盜的行徑,麻木不仁的宣傳標語,是對法律和生命的褻瀆,也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辦案行為。高壓政策反而讓官民矛盾不斷激化,更加重了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實施的難度。
2.強制墮胎、強制結扎帶來的人權問題
計劃生育政策中的「強制墮胎、強制結扎」的行為,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干群矛盾,形成了計劃生育政策推行過程中政府與群眾家庭組織之間的沖突和緊張,影響了社會穩定。在有些地方,那種強迫命令和強制婦女做絕育手術的做法,影響了群眾對計生工作的看法。
3.社會撫養費徵收中帶來的沖突
不少群眾尤其是農民對現行計劃生育政策存在不滿和不理解,在與執法的計劃生育部門徵收高額社會撫養費中,容易引起語言沖突甚至肢體沖突,嚴重者導致群體性事件的爆發。基層領導幹部在執行公務中,為有效嚇阻違法生育的家庭及時繳納社會撫養費或者對已有身孕的婦女實行強制流產墮胎,經常會集結上百口人登門,而同村一些群眾認為不進行幫助就是軟弱的表現,經常也會糾結村中人口圍堵執法人員,以致沖突產生。另外,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把計劃外超生等的收費和罰款作為機關日常經費,存在著「自費執法」的現象,據統計,每年全國針對生二胎的夫婦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估計超過200億元,且流向不明。這造成了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行為與執法目的的嚴重背離,並衍生出了腐敗、不公平等一系列嚴重問題。群眾對此意見很大。近兩年,雖然中央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並採取了一系列相應措施,但仍未得到完全遏制,基層在執法過程中打法律擦邊球現象仍時有發生。
(三)控制社會發展風險,促進國家穩定進步的要求
1.人口老齡化問題
獨生子女政策推行至今,導致了嚴重的人口結構問題,造成了空前的人口老齡化危機,超低生育率導致老齡化程度不斷上升。2013年中國老年人口數量將再增加約1000萬人,首次突破2億大關,全國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4.8%。中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期將在2030年到來,屆時需要撫養的老人將占總人口的40-50%。與此同時,中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也可能比我們想像的快很多。新生人口嚴重不足,很多農村中小學的生源已經嚴重短缺,初級勞動力市場短缺現象已很突出。
2.新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問題
因獨生子女政策的強力擠壓和農村「一孩半」政策的誤導,加上受「重男輕女」的封建殘餘思想影響,部分群眾尤其在農村家庭中,通過各種方式如中醫偏方、生前進行性別鑒定,造成男女性別比例嚴重失調。據東北某鄉鎮的調查,該鄉鎮2000-2004年新生1206人,性別差值286個,其中「計劃內二胎」出生人口占總新生人口的32.26%,而性別差值卻達191個,占總差值的66.78%。「計劃內二胎」基本上是已生育一個女孩的農民家庭自動獲得的二胎指標,這正說明「一孩半」政策的誤導作用極其強大!而從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2012年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17.70,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偏高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仍高出警戒線10多個百分點。再過十多年,中國將不可避免地出現幾千萬光棍。
3.獨生子女風險問題
由於獨生子女比例高和適齡青年逐漸減少,國防方面,近年全國很多地區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徵兵難」,而且情況急劇惡化。如果這種趨勢得不到控制,幾年之後,中國的軍人數量和軍人素質必將危及到國防安全。再者,很多獨生子女家庭也面臨著嚴峻的養育風險。獨生子女一旦遇到夭折、傷殘等意外,對於父母特別是年歲較大不能再生育的父母,將構成毀滅性打擊。另外,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加大,又累加放大了政府養老風險。政府對於未來數量龐大的老齡人口,無論從計劃上、資金上、還是服務上,還都沒有做好充分准備。把這種本來分散的風險全部集中壓到政府肩上,也是極不科學,極不明智的。最後,「一胎化」造成人性的變異和人倫的缺失,這也使兒童在兄弟姐妹陪伴中自然成長的天性受到壓抑,有損身心健康。
4.生育政策中不平等現象
現行生育政策中,公民因民族、地域、職業的不同,其生育權是不平等的。這是不符合憲法精神的。在生育上,農村優於城市,富人優於窮人,少數民族優於漢族等等不平等的現象激化了民眾與政府的矛盾,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和潛在隱患,例如,少數民族數量的增多不利於中華民族的穩定,農村人數量的增多不利於城市化的建設和人口素質的提高等等。 5.偷生超生現象的存在導致的「黑人」增多
由於部分群眾生育二胎的意願得不到滿足,他們開始想法設法進行偷生超生,計劃生育部門對不按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孩子,不給落戶口,從而導致了「黑人」 的增多,孩子的上學工作等都會受到影響,極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和兒童的成長。
(四)避免國際不利輿論,實現民族振興的必然
1.國際輿論關於我國人權的態度
一胎制的政策,加上在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許多地方存在強迫上環、強迫結扎和強迫孕檢的做法,美國等國家就我國人權問題多次提交聯合國審議,雖然有嫌干涉我國內政,但也深刻影響了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形象,成為部分國家攻擊我國人權的借口和例子。
2.「一胎制」不利於中華民族的持續發展
各民族的博弈歸根到底是生育文化的博弈,正是由於中國傳統的生育文化成功延續了我們的民族的文明和人口(而其他很多文明卻相繼消亡)。健全的人口結構是經濟起飛、國家崛起、合理養老金制度的建立等的必要條件,而畸形的人口結構卻是經濟衰退的充分條件。比較資源豐富和資源貧乏的國家,發現經濟水平並不完全由人均自然資源決定的,因為人口資源才是第一資源,是中國最大的優勢資源。「一胎制」的計劃生育政策以急劇壓縮人口規模、催生畸形人口結構為代價提高生活水平,不利於中華民族的持續發展。
(五)放開二胎並不會帶來失控
盡管政策允許,但目前城市育齡夫婦的生育願望並不見得強烈。有調查顯示,雙獨生子女家庭中,六成以上不願生二胎。很多育齡夫婦面對高生育成本和撫養壓力,寧可選擇少生、晚生甚至不生。而在江蘇省常熟市計生委對800多個家庭進行了生育意願的調查中,其中有效問卷731份,調查對象認為家庭理想子女數為1個的,達到了432人,佔52.81%;理想子女數為2個的,只有119人,佔14.55%。另外,隨著老年人口的堆積,死亡人口將急劇增加,中國人口已經接近負增長,繼續現行人口政策,中國人口高峰連13億都難以達到,更不會達到計生委和主流人口學家所宣稱的16億。
發達國家鼓勵人口增長政策的失靈史、東亞儒家文化圈富裕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日本和我國港台地區)鼓勵出生率上升政策的無力狀況說明,在工業化後期或後工業社會,國家或政府調控人口生育政策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中國即使停止計劃生育也將達不到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在中國目前發展水平時的生育率,多次生育意願調查也證實這一點。人們觀念改變了,即使政策放開一些年輕人也不願多生,而且丁克家庭越來越多,據媒體報道,上海已100萬家庭沒有孩子。人口問題已經是火燒眉毛,容不得繼續延誤時機,中國人口政策需要方向性的改變。
三、調整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對策分析
(一)基本生育政策:在未來三到五年內逐步全面放開二胎
根據新生人口統計顯示,最近幾年為生育高峰年,所以「一胎制」的計劃生育政策暫時不進行改變,但是在未來三至五年後,隨著生育人口的減少,可以逐步全面放開二胎。即在「獎一、放二、禁三」的六字方針的范圍內,由夫婦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和家庭狀況,自願對生育孩子的數量、頻度等進行規劃。
實行「獎一、放二、禁三」。即獎勵自願生育一胎的家庭,精神獎勵上,給予獨生子女家庭以上學、工作等政策上的某些優惠,並發放「獨生子女光榮證」,節日進行慰問等;物質獎勵上,每年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補助,養老上補助一定的保障金。對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家庭或者特殊情況的家庭放開二胎,在三到五年內全面放開二胎,生育二胎者不予罰款等限制條件,意願「一男一女」生育組合的,可以通過醫院進行性別鑒定,自願取捨,滿足家庭兒女雙全的要求。放開二胎一方面是滿足人們生育意願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性別比失調和黨群矛盾。嚴格禁止三胎,一方面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形成「少生光榮,多生違法」的輿論氛圍,給予超生戶以引導和思想教育,讓其認識到多生育的弊端;另一方面可以對三胎及以上家庭根據其家庭條件給予嚴罰(處以財產30%以上的罰款),嚇阻其三胎及以上生育。
(二)注重優生優育,晚婚晚育
1.把力度放在優生優育上
由於多數家庭對「獨苗」的過度關注,從而對孕婦飲食起居做出了有違自然的安排,也使出生缺陷率上升。據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全國每年先天畸形兒和出生缺陷兒童總數高達80萬—120萬,約占每年出生人口總數的4%—6%。我國目前累計約有3000萬個家庭曾經生育過出生缺陷患兒,佔到全國家庭總數的1/10。而婦女生育數量過少,也使人們過多選擇剖腹產等非正常分娩方式,造成嬰兒體質和智力水平的下降。這些現象也說明,計劃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數量」上做的過多,而在「提高人口素質」上做的又過少,亟需做出必要調整。計劃生育部門應把力度放在優生優育上,重點進行嬰兒缺陷防治,加大「優生」干涉力度,大力提高嬰兒質量和孩童素質。
2.把方向放在控制晚婚晚育上
據調查,在農村,受封建傳統思想的影響,青年男女結婚年齡普遍較早,或者剛到法定結婚年齡,馬上就結婚生子,或者置國家法律於不顧通過各種手段早婚早育,從而間接地增加了生育量。而如果青年婦女推遲5年生育,100年內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時期是一個人體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時期,適當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學習上。如果青年男女過早結婚生育,影響了學習和工作,在自身學識、經驗、精力不足,經濟自主能力不強,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況下,就會影響對孩子的撫養和教育,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另外,如果女青年過早結婚生育,雖具備了生育能力,懷孕勢必增加身體負擔,容易引起身體虛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較成熟,有利於母嬰的健康和對孩子的培養教育。當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適當的年齡的晚婚晚育。只有把握方向,積極轉變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思想,才可以通過晚婚晚育拉長兩代人的間隔,使生育人口量相對大幅度減少。 (三)推行差異化、多元化生育政策
我國是一個經濟文化發展極度不平衡的人口大國,各地的工作基礎不同,人口形勢嚴峻的程度也不同。因此,在生育政策上不能簡單地「一刀切」,而要根據本地區人口控制的狀況,分類實行不同的生育政策。例如西部人稀地區可以適度放寬生育數量,城市居民或者高素質群體一般較為富裕,有足夠的財力和智力,有利於高質量人才的誕生,所以對城市居民、高學歷者也應放寬限制,甚至可以鼓勵其生育二胎。但是,推行差異化、多元化生育政策的前提是不違背公平原則,對全民一視同仁。
(四)調整計劃生育工作作風:從以「罰」為主轉變為以「獎」為主
1.推進人口計生機構隊伍建設
提高計生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是保證其依法執法的重要基礎。因為業務素質低下,勢必導致盲目執法,隨意執法等。而提高其業務素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一是把好執法人員上崗資格關。二是對在崗執法人員強化法律基礎知識、依法行政知識等學習。三是創造條件選送執法人員進行知識進修,以適應法律知識、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舉辦執法人員政策、法制理論研討會,交流執法經驗,解決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困惑。只有建設好一支高素質的計生行政執法隊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貫徹執行好計生行政法律、法規。
2.推行計劃生育惠民政策
加大獎勵扶助工作力度,全力提高全區60周歲以上無業的獨女戶補貼標准,同時,要下大力解決部分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拖欠問題,積極研究解決城鎮下崗、失業、提前離崗人員退休時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問題,並認真兌現計劃生育各種獎勵。降低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力度和標准,把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限制在最小范圍內。
認真開展「生育關懷行動」。成立「生育關懷行動」領導小組,把黨的關懷和溫暖送入千家萬戶,營造出「生育關懷行動」的濃厚氛圍,從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使黨的生育政策越來越得到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3.搭建新型生育文化的宣傳平台
政策宣傳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一大重點,始終將群眾滿意作為計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組織、宣傳、引導、幫助等措施,使群眾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積極爭做計劃生育的主人,成為新生活的創造者。
積極宣傳人口計劃生育「一法三規一例」及生殖健康、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知識。例如,在電視台開辦「人口與計生」欄目,在交通幹道和鎮、村宣傳點建設醒目的計生宣傳標語牌走廊,搭建政策法規、生殖保健、優生優育等科學文化知識平台,進行新型生育文化為主題的宣傳漫畫、宣傳欄,成立計劃生育信訪辦、計生論壇、茶話會等提供咨詢服務活動,實行陽光計生。
總之,計劃生育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但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勢在必行,面對新問題、新矛盾,我們須積極應對,適度調整,促進人口政策良性和諧發展,建設和諧社會。因此,如何調整政策,既總體控制人口數量,又考慮到未來的適度放寬,需要決策者的勇氣和智慧。未來的計劃生育政策要按照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與時俱進地進行改革和完善,繼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❺ 常熟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生育保險報銷的福利待遇我在「保險港」網站上找到這樣的資料,你可以參考:
辦理生育保險業務須知
一、 參保企業職工生育待遇支付程序
(一) 女職工計劃內第一胎懷孕流產時,企業持女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編號、《生育證》原件、診斷書、醫療費收據、處方及治療費明細。如果生育證沒有辦理,持街道計劃生育委員會開具的計劃內第一胎懷孕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銷標准:四個月以下流產500元(生育保險支付14天產假工資),四個以上流產700元(生育保險支付42天產假工資),超出限額個人負擔15%
(二) 領取女職工生育津貼及生育醫療費時須持以下證件:企業持女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編號、《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診斷書、生育職工聯系電話。
(三) 領取男職工護理津貼時須持以下證件:企業持男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編號、《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 報銷標准:門診產前檢查費用為800元,生育醫療費用順產2200元、難產3000元、剖宮產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500元。
(五) 結算時間為每月20日前。
二、 參保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待遇支付程序
(一) 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之前,持單位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實施人工流產術、引產術及復通術的還須持《門診醫療手冊》,到工傷生育部辦理《資格單》。
(二) 職工持《資格單》及身份證到自選的計劃生育定點醫療機構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三) 報銷標准:上環術155元、取環術155元、人工流產術240元(無次數限制)、引產術1270元、女性絕育術1050元、男性絕育術840元、女性輸卵管復通術2720元、男性輸卵管復通術2350元。
保險港——還有更多詳細的保險知識,生育保險和保險報銷都只有做專題欄目,希望能夠幫你找到更多資料來解決問題
保險港——專業就是你的選擇
❻ 戶口張家港退休在常熟辦一次性獨生子女費耍啥手續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獨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❼ 獨生子婚後和父母分開住合適嗎
應該問哪個兒媳婦願意和公婆住在一起的
❽ 我老公是獨生子女戶口在常熟董浜人我們能生二胎嗎
如果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就可以哦
❾ 在常熟二院生二胎有準生證可以補貼資金嗎
只要符合國家和江蘇省計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有相應的獎勵扶助與社會保障。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四章 獎勵扶助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按照規定繼續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相關獎勵扶助。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根據政府支持和農民自願的原則,採取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出資等多種形式,在農村地區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 在已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農村地區,應當優先為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農村中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特困戶優先給予救濟和幫助。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定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❿ 國家對保育費報銷是如何規定的
1,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保育費實行按等級版收費,收費標權准為:日托班特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甲級幼兒園每人每月400元,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80元,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丁級幼兒園每人每月100元。
2,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費標准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費標准可在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上最高上浮50%
保育教育費:
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
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是根據幼兒園保育教育水平、生均培養成本、社會承受能力、辦園質量及經費(資金)來源等情況,按照不以盈利為目的原則制定的,教育培養成本包括以下項目:公務費(含水電暖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固定資產折舊費(自籌資金、公民個人投資建園)、教職工人員工資及社保費等正常辦學經費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辦學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