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吉林省農村獨生子女獎勵政策
吉林省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獎勵實施意見
為了落實《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維護實行計劃生育公民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獎勵對象與標准
(一)持有本省非農業戶口辦理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二)達到60周歲,持有本省非農業戶口、無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也應當享受獎勵待遇:1.離婚、再婚未再生育或者未違法收養子女的;2.退休時獨生子女已經死亡的;3.無子女退休的,但1979年9月女方年齡達到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的夫妻和未婚的公民除外。
(四)對符合獎勵條例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費2000元。
二、獎勵費支付辦法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八)下列情況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享受獎勵待遇: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退休後死亡的;
2.本意見實施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未辦理退休手續死亡的;
3.無單位夫妻雙方未達到60周歲死亡的;
4.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其他情況。
(九)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建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管理檔案,並實行微機聯網管理。
三、資金來源
(一)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計入成本費用。
(二)機關、事業單位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列入單位經費預算。
(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當地政府財政預算安排。
(四)擬破產或者正在實施破產企業的獨生子女父母已經退休的和按有關規定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其獎勵費在破產費用中一次性全額列支。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的獎勵費兌現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嚴格把關。對弄虛作假,冒領、重領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獎勵費的,對出具有關證明有過錯的責任人員,對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獎勵費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三)本意見自2004年5月1日起執行。以前省政府有關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的獎勵規定,凡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
B. 吉林省遼源市給獨生子女錢了嗎
凡符合國家政策的獨生子女,均享有獨生子女補貼。
獨生子女補貼享受對象
1、對於獨生子女父母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父母雙方都可以分別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2、如果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有工作單位,一方沒有的,有工作單位的可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3、如果獨生子女雙方都沒有工作單位的,則可以有一方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C. 吉林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條件及待遇
吉林省早已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
2016年3 月30 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按照新修訂的《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自此,吉林省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但是,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依法享有以下優待:
一、屬於職工的
(一)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獎勵標准;
(二)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二、屬於農村村民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勵的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
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劃分宅基地、享受集體福利、接受扶貧、培訓等方面應當對獨生子女父母給予優先照顧。
《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九條 公民應當依法生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四十三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決定終生只生(養)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十四條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獎勵標准;
(二)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四十五條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勵的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
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劃分宅基地、享受集體福利、接受扶貧、培訓等方面應當對獨生子女父母給予優先照顧。
第四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是職工,另一方是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或者農村村民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離開原單位並保留勞動關系的人員由原單位承擔,有接收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承擔;
(四)雙方為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擔。
D. 吉林省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麼啊
每月從本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這是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寫的
E. 農村獨生子女有那些補貼
獨生子女問題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都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注,而我國近幾年來在獨生子女政策上也加大了不少優惠力度。一般來說,在農村的獨生子女家庭要面對的壓力比其他很多普通家庭都高,因此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補助政策對他們來說就非常重要。最近常有農民朋友咨詢,2018年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享有哪些補貼和優惠政策?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篇2018農村獨生子女補貼標准政策。
【政策】農村獨生子女一年補貼多少錢?2018農村獨生子女補貼最新規定解讀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一年補貼多少錢?
①計劃生育獎勵,從發證日開始,夫妻雙方都有,每人每年補貼60元,到子女滿十八周歲為止,最高獎勵可達2000元;
②今年國家規定,農村符合條件的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於960元獎勵扶助金;
③獨生子女升學教育補貼,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農村獨生子女考上二本類及以上的大學,政府會根據家庭條件情況補貼至2000-4000元以上的現金補貼;
④農村獨生子女出現傷殘等情況時,夫妻雙方每人每月可補貼270元;
⑤農村獨生子女出現死亡情況時,每人每月補貼340元;
⑥在農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宅基地政策、扶貧救濟等方面可享受優先照顧的待遇。
農村獨生子女補貼
農村獨生子女費多少錢?
我國計劃生育法明確規定,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優待。
每月補貼: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注意:具體的獨生子女補助各地規定有所不同,應以所在地的計生政策規定為准。
農村獨生子女補貼領取條件
農村獨生子女補貼領取條件及方式
領取條件: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規定,申請者需要憑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向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領取方式:農村居民由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發放,也可以直接去戶籍所在地領取,或者持戶口簿到村委會領取。
注意:現在國家全面實施二胎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小孩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就是說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而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同時,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用退還。
農村獨生子女最新補貼政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怎麼申請及領取?
在農村,如果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那麼子女在十八周歲之前,可以向當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提出申請。
經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調查核實後,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藉此證書可享受獨生子女相關補貼。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分戶嗎?
關於農村獨生子女問題,還有一個問題也是很多農民朋友都有疑問的,那就是如果自己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能申請分戶嗎?小編綜合了一下各地網友的答案,僅供大家參考:首先要年滿十八歲,並且是當地的農村戶口,在經濟上可以自己獨立,不再與父母居住在一起,依賴父母,自己能夠養活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
分戶申請流程
1.准備材料:原戶口本,身份證、《土地確權證》、《房產證》、新增家庭財產信息證明等。
2.流程:第一步就是向村委會寫書面申請書,申請書得有村委會同意,並加蓋公章。村委會的公章蓋好了之後,還要去當地派出所蓋章等。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農村獨生子女補貼政策的全部內容,近年來的國家政策越來越好,及時了解國家政策,並跟著政策走是當下我們應該做到的事。如果你家也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並且還沒有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趕緊向當地鄉政府的有關部門進行咨詢和申請吧,國家福利政策這么多,可千萬不要錯過了。
F. 吉林省獨生子女費領取流程
法律分析:夫妻決定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G. 獨生子女費可以領到多少歲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在《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政策中對於獨生子女費做出來明確的規定。
三、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7)吉林省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擴展閱讀
部分城市的獨生子女補貼標准;
北京
2019北京市獎勵扶助金調整的標准,從1月1日起,符合本市獎勵扶助政策的人員,政府發放的獎勵扶助金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75元。
吉林省
長春市人民政府網站上顯示,吉林省獨生子女獎勵費政策為:
持有本省非農業戶口辦理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達到60周歲,持有本省非農業戶口、無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對符合獎勵條例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費2000元。
遼寧省
目前沈陽執行的是《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提到:
第二十七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另外遼寧《獨生子女光榮證》國家已於2016年7月1日停止辦理,這些好政策也只針對已經辦理過的獨生子女家庭。已經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非常幸運,現在是有證就能領錢。
H. 吉林省德惠市農村的有出生的獨生子女國家有沒有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
二、吉林省獨生子女補貼
《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1、對於家庭或父母的福利待遇
①子女未成年前每年都有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獨生子女獎勵補貼,每人每年補貼60元,到子女滿十八周歲為止。
②父母年滿60每年都有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之後,可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每人每年補貼960元。
③傷殘補貼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子女出現傷殘情況時,每人每月補貼270元。
I. 吉林省獨生子女家庭有哪些獎勵政策
吉林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襲(2011年修正本)第五十二條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10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18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獎勵標准;
(二)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
(三)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四)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J. 農村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農村獨生子女證可獲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退休補助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截至到子女滿18周歲,夫妻二人可從各自所在單位領取獎勵費。每人每月可以領5元,累積下來雙方共得2160元,但不可以一次領取,受單位制度等限制,具體發放形式有所差別。退休補助費。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以及事業職工的,退休時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養老補助,以單位發放,標準是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
獨生子女父母為農村居民的。年滿60周歲的農村夫妻,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領取相應的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農村居民的。年滿60周歲的農村夫妻,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領取相應的獎勵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