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只有獨生子女證可以證明是獨生子女
錯了,其實是個誤區,獨生子女證有2個意思,其1.辦理的時候是獨生子女父母,其2,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
對於1,它只證明當時的狀況,並不能證明以後的情況,所以,它在若干年後並不能證明持有者只一個孩子,
對於2,是一個態度,有這個態度是獲得一些獎勵的前提,這就是目前一些省份,比如,童顏是2015(打個比方而已)生孩子,如果當時有這個覺悟辦理了證,可以享受獎勵,沒有的,現在不能辦證,也享受不了獎勵。
㈡ 有了獨生子女證,還不能證明是獨生子女嗎
你好,是這樣,獨生子女證只能證明辦證時的狀況,對其後的行為沒有證明力,這就是你說的那事情的為什麼。
以前很多年輕人辦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單獨開放後,又生育了,這是合法的,但以前的獨生子女證並不能證明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是獨生子女啊,雖然生育第二個的時候被要求上交這本證了,但以某種理由沒交的人也不少哦
㈢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光榮證一樣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填寫《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2、受理申請的單位核實後,簽署意見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3、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上報材料,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免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獨生子女證》1、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2、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3、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范圍全額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㈣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光榮證有何區別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光榮證是有區別的。你去領獨生子女錢的時候,必須拿獨生子女證。不能拿獨生子女光榮證。
㈤ 什麼是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又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光榮證,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衍生的產物,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是獨生子女父母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的有效憑證。但目前我國並未對獨生子證辦理流程進行統一規定,辦理流程具體依照本地計劃生育政策執行。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用多多,簡單闡述三點,第一領取獨生子女證夫妻可以按照規定申領獨生子女費用/獨生字母父母獎勵費;第二部分城市規定,只有領取獨生子女證夫妻還可以享受晚育假和陪產假;第三可以享受國家扶貧救濟、醫療救助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所以符合獨生子女證領取條件的育齡夫妻,應該及時辦理獨生子女證。
㈥ 是否獨生子女 是指有獨生子女證的嗎
1、根據以前的計生政策,下列情形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2、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相應的獎勵。
㈦ 獨生子女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各地的俗稱不一樣而已。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㈧ 獨生子女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區別
是一樣的,沒有區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㈨ 獨生子女名望證和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
名望證就是優待證,沒有實際的意義。獨生子女證可以用於領取國家獎勵,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㈩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一回事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原則上是一樣的,只是叫法有所不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