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如何申請父母移民
一、不受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
美國公民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及滿21歲的美國公民的父母親,在移民法中被歸類為「最親親屬」(Immediate Relative)。最親親屬移民不受配額限制,移民申請獲批後,即可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或在外國簽證進入美國。所謂未婚是指未結過婚,或因配偶死亡、離婚、或因婚姻在法律上無效的各種情況。
二、受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
這些受配額限制的親移民,移民申請獲得移民局批准後,由於受到每年的定額限制,申請人須等待排期,排期到了,才可在美國調整身份或在其巨著國的美國領事館簽證進入美國。這些受限制的親屬移民有限的程序如下:
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FS-1)
第一優先類別包括美國公民的21歲或21歲以上的未婚兒女。
如果未婚兒女在等候移民/綠卡申請或移民配額/排期過程中結了婚,他們的優先類別則從第一優先轉換將寄到第三優先類別(美國公民的已婚兒女)。這意味這他們要等候更長的排期。但是其好處是,如果兒女取得移民簽證/綠卡身份,其配偶及孩子也可以衍生受益人的身份,同時取得綠卡。
第二優先,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孩子和兒女(FS-2)
第二優先類別包括2個小分類:
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孩子(FS-2A)。
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未婚兒女(FS-2B)。
如果FS-2B未婚兒女在等候移民/綠卡審批或配額排期之間結了婚,他們則自動喪失了移民/綠卡申請資格,必須等他們的父母成為美國公民後,方有資格重新提出申請。永久居民/綠卡持有這不能以親屬關系為基礎為他們的父母申請移民。他們必須成為美國公民後,方可為父母提出申請。
第三優先,美國公民的已婚兒女(FS-3)
該優先類別包括了美國公民的已婚兒女和由第一優先類別講記下來的申請者。
自動轉換優先類別的規定。如果第三優先類別的申請者在等候移民/綠卡審批或配額排期時,改變了婚姻狀況(離婚),則可升級到第一優先類別,較快地取得綠卡。
第四優先,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FS-4)
第四優先類適用於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美國公民必須要到至少21歲,方可以親屬關系為基礎為其兄弟姐妹提出申請。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的綠卡申請。美國公民可以為其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提出申請。但是要符合兄弟姐妹的定義要求,即當他們呢還是孩子時,他們有共同的生父或生母。
除了最佳優先類別,美國公民的「最親親屬」外,在以其他優先類別為親屬提出移民/綠卡申請時,只要為主受益人提出申請即可,其配偶和孩子則自動成為衍生受益人,享受同等優先待遇。當主受益人的申請批准後,他們則可以陪同或跟隨主受益人移民來美。但是,對於最佳優先類別,美國公民的配偶,孩子或父母,則必須每個人都符合條件,為每個人單獨提出移民/綠卡申請,方能躺他們移民了來美。
2. 2017年美國親屬移民的具體步驟和程序
你好,
親屬移民種類很多,比如綠卡給配偶、未成年子女,公民給配偶、未結婚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能辦親屬移民的,基本上都要求是綠卡/公民的直系親屬,子女結婚與否,是否成年,都會有不同的排期,其中公民為兄弟姐妹和已婚子女辦綠卡通常需要十年或者以上。一般來說,公民給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辦理綠卡速度最快;綠卡給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辦理速度其次;公民/綠卡給成年未婚子女辦理較慢;公民給已婚子女辦理很慢;公民給兄弟姐妹辦理最慢。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親屬移民所要求的資料和程序也有不同。我們這里只是給一個大概步驟.
1、在美國的親屬提出親屬移民申請
凡具有上述移民資格的親屬,首先由其在美國具有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親屬向移民局的地區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所需要的基本資料如下:
01
向當地的移民局索取《親屬簽證申請表》即1-130表格,按照要求認真填寫,詳細寫明代申請與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以及各自的真實情況
02
申請人必須出具本人的身份證明。如果是美國公民,必須提供出生證明書或歸化證明書,即公民證。如果是外籍僑民,必須提供合法的居留證明,即l-151表,即「綠卡」。
03
受益人與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例如證明是配偶關系的婚姻證明,能夠證明子女關系、父母關系和兄弟姐妹關系的證明以及出生證明,包括出生時間、地點、父母姓名等以上這些證明一般由受益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出具,一式2份,其中的一份譯成英文,經美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認定後,遞交美國移民局。遞交的移民文件經移民局審查、核准後,移民局便會簽發一份移民簽證批准通知書給申請人,再由申請人將入境批准通知書寄給受益人或領事館。
2、受益人申請移民簽證
當移民局批准其移民申請後,移民局會寄一份批准通知書給美國申請人,與此同時,還會將有關批准文件另寄一套給受益人所在國的美國領事館。待領事館收到移民局的批准文件後,會寄一份通知書及詳細的要求給受益人。受益人應辦妥有關證明,一般需准備好下列文件;
01
填寫駐華美國使領館隨信寄來的簽證申請人履歷表(OF-179表),並盡快填寫並將其寄給美國駐華使領館。
02
向當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出生證明和結婚證明等親屬關系公證書。
03
凡年滿16歲以上的申請人,還需向當地公證機關申辦無犯罪公證書,證明申請人從未有犯罪行為,如果有犯罪行為,則必須對所犯的罪行和判決作出說明。
04
體檢證明書(由領事館認定的醫院出具)。
05
由美國親屬出具生活保證書,證明申請人進入美國境內後,不會成為美國公眾負擔的經濟保證證明。此證明必須經過公證。上述幾種證明文件一般都需要准備一式2份,中文證明還必須附有英文譯本。有必要時,還須准備好與美國親屬的合影照片和以往信件(必須有原信封以證明親屬關系是確實可靠的)。全部申請材料備齊後,可以寄往美國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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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女兒女婿都入了美國籍,我想移民美國想要什麼條件
當然可以。美國公民有資格為父或母申請移民(IR-5),及調整身份。一旦通過,將獲得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即有權無限期地在美國工作丶居住。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任一方移民時,另一方不能跟隨移民,需另外提出申請。美國公民可以為父母同時遞交移民及調整身份的申請。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尤其當美國公民是其父親的非婚生子/女或是其父母的養子/女時,需在一定條件下才有資格為父或母申請。
「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 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
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4. 綠卡身份應該如何申請父母到美國
可直接上美國移民局網站查閱。一般來說,美國政府不願意花納稅人的錢供養未曾對美國政府有貢獻的老人,這就要求申請人,具備經濟能力供養其直系親屬,如何具備經濟能力,這就要至少有連續的繳納個人所得稅記錄,要在積滿四十個Credit後申請父母前往美國定居比較合適。但是這不等於不能申請。如果只想申請父母前往美國探親,那就很容易。不需要上述要求也可申請其前往探親。
一般來說,申請移民簽證,拿到美國綠卡的途徑有3大類:親屬移民,職業移民,和抽簽移民。
1.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申請人可以是美國公民,也可以是美國永久居民。美國公民可以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請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請移民。
a、 ir類親屬移民
這種親屬移民使用於美國公民為配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移民。這種移民的最大好處就是沒有配額限制,案件辦理速度較快。
b、 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
第一優先類別(f1),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類別(f2),包括:(f2-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類別(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類別(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有配額限制,需要等待配額排期。
2. 職業移民:
職業移民有5種類別:
a(eb-1)傑出工作人員
此類職業移民不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然而,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
此類職業移民適合於三大人群:
a. 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等特殊領域的傑出人才;
b. 傑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員;
c. 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b(eb-2)具有高等學歷或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但申請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同時,如果申請人提供了他/她將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也可以申請豁免取得美國工作證明的要求。
a. 具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士;
b. 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c(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或非技術工人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申請此類簽證的外籍人士必須是具有學士學位的學歷水平的專業人士,或在某些領域具有熟練技術的工作人員,後者還要求有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
同時eb-3還包括一種特殊的可以申請移民的人群,這個人群是指那些非技術性工作人員,他們也必須具備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申請非技術工作人員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難度。
申請親屬移民美國的條件
配偶移民包括兩種人士:第一種是美國公民的配偶,該類移民不受配額限制,只要提出申請,可很快獲得批准;第二種是在美國持有綠卡者的配偶,該類移民要受配額限制,屬於優先移民類別的第二類。
(二)子女移民的條件
根據法,申請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種情況:
(1)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移民不受名額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經滿21歲,但是未婚,屬於第一優先類;
(3)如果子女已婚,則屬第三優先類;
(4)持有綠卡者也可以為他的未婚子女申請,受益人屬於第二優先類,對於離婚子女,視同未婚。持有綠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優先之列。
移民法對「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釋:
(1)婚生子女;
(2)繼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繼母或生母和繼父結婚時,該子女未滿18歲,他就擁有繼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與生母或生父的關系尋求移民身份,假如他們之間確實存在血統關系的話;
(4)收養子女,養子女在16歲以前,由養父母合法收養,並與養父母同住至少兩年。
這里所謂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繼父、繼母、養父、養母。原則上,提出申請的子女,應該證明親子關系的存在。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養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因為收養而終止,所以養子女取得公民資格,不能為親生父母申請移民美國。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條件
美國擁有公民資格的人士,只要年滿21歲,均可申請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國,在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中,屬於第四優先。而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則不能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異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不過,這種繼兄弟姐妹的關系,應在18歲以前就已存在,否則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權益。
(四)同行家屬移民的條件
為了使移民家屬不致分離起見,移民法對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屬,有特別優待的規定。取得以上任何一類優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滿2l歲的未婚子女,如果與他同行或隨後到美國團聚,都可獲得同類優先移民身份資格。
美國移民申請程序
第一步:在美國的申請人向美國國土安全部(原移民局)遞交申請材料。當在國美的申請人申請國內親戚移民時,要將有關資料備齊,遞交申請i-130至美國國土安全部,國土安全部會給申請人寄一封信(包1),也就是i-130申請的收據,通知你案子已經收到。裡面有文件號碼,是三個英文大寫字母加10個數值,三個英文字母分別是eac或wac或src或lin,由美國國土安全部根據你的移民類別來劃分。
申請所需要的基本信息如下:(1)向美國國土安全部索取《親戚簽證申請表》即1□130表單,按照要求認真填寫,詳盡寫明代申請與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和各自的真實情況。(2)申請人必須出示我的身份證明。如若是美國公民,必須提供出生證明書或歸化證明書,即民眾證。如若是外籍僑民,必須提供合乎法律的居留證明,即l一151表,即「綠卡」。 (3)拿到好處人與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就像證明是伴侶關聯的結婚證明,能夠證明孩子關聯、家長關系和兄弟姐妹關聯的證明和出生證明,包含出生時間、地方、家長姓名等以上此等證明一般由拿到好處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出示,一式2份,在這之中的一份譯成英語,經美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認定後,提交美國國土安全部。
第二步:案子移往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簡稱nvc)。大約四個月後,國土安全部會向申請人寄來另一封信(包2),即i797表單,通知案子已經批准,轉往國家簽證中心。nvc階段大概要花去1-2個月,這期間可以向他們電話查詢case的進步,並通過他們獲知廣州的case number, 簡稱guz number,由guz加10個數值組成。相關國家簽證中心的辦理程序見附件介紹
第三步:案子移往廣州領事館。國家簽證中心處置完畢後,會將案子移往廣州領事館。待領事館接收案子後,會寄一份通知書及詳盡的要求給拿到好處人(包3)。拿到好處人應辦妥有關證明,一般需准備好下列文檔;(1)填寫在中國美國使領館隨信寄來的簽證申請人履歷表(of-179表)。(2)向當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出生證明和婚姻證明等親戚關系公證書。(3)凡年滿16歲以上的申請人,還需向當地公證機關申辦無犯罪公證書,證明申請人從未有犯罪,如若有犯罪行為,則必須對所犯的罪行和判決作出介紹。(4)體檢證明書(由領事館認定的醫院出示)。 (5)由美國親戚出示居住保證書,證明申請人進入美國境內後,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累的經濟擔保證明。此證明必須經過公證。以上所言幾種證明文件多數都需要准備一式2份,韓語證明還需要附有英文譯本。有必要時,還須准備好與美國親戚的合影照片和以往郵件(必須有原信封以證明親屬關系是的確可靠的)。以上所言所有申請材料備齊後寄往美國駐廣州領事館。接收包3的時間可視案子情況有幾周或幾年。
這個階段可以憑guz號碼向廣州領事館的美國簽證信息中心詢問案子的進展情況。美國簽證信息中心現時可對講普通話、廣州話、台山話、和英文的咨詢者提供服務。中國境內的請撥打4008-872-333,中國國外的請撥打86-21 -3881-4611。該中心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上午7點至晚上7點(中國時間),周六上午8點至下午5點。申請人須提供:韓語名字及其拼音、文件號碼、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電話號碼及出生日期。走進該簽證信息中心體系需支付一定費用,花費為每12分鍾人民幣54元或每8分鍾人民幣36元,該費用可在各中信實業銀行或在網上預付。
第四步:面試及獲得簽證。待移民配額下達後,領事館會再寄一份資料給拿到好處人(包4),時間和第三步大概相距1-3個月。其內容包括:(1)面議通知書;(2)面議介紹信息;(3)身體檢查表;(4)申請移民簽證及老外登記卡。申請移民簽證面談時,領事官會檢查申請人遞交的一切文檔,包含身體檢查表和居住擔保宣誓書等文檔。領事官在確定沒有拒簽的原因後,則核准移民簽證。簽證有效期為4個月,申請人必須在這期間進入美國。入境時入境檢驗官會加以檢驗,覺得沒有問題時才在申請入境人的護照誘W暫時永久居住權的證明。此時,申請人即使獲得了永久居住權,但正規的綠卡要等3個月左右才會收到
5. 美國親屬移民條件是什麼
美國移民之親屬移民申請程序因親屬所在地不一樣而異:一是親屬人在海外的情況,二是親屬人在美國境內的情況。不論是哪種情形,均需要美國公民或是永久性居民先為其遞交移民申請。
申請批准後,親屬就能以經過向美國在海外的大使館申請入境移民簽證,或是在境內申請調整地位獲取永久居民身份,下面我們來看看美國親屬移民條件:
美國移民第一種是親屬人在海外:
如若親屬身在海外,移民局在核准美國公民或永久性居民為其遞交的移民申請後,會將案件移交到國務院的國家簽證中心。國家簽證中心審判完畢後,如若該親屬不受移民配額的門檻。
或是盡管要受配額限制,但排期已經排到,案件將被轉交該親屬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美國使領館,由該大使館安頓簽證面談。面議通過後,親屬就能以美國永久性居民的地位進入美國了。
美國移民第二中是親屬人在美國境內:
如若親屬已經通過親屬其他簽證走進了美國並於地位有效期內,則應在境內向移民局遞交轉換地位的申請。如若該親屬不受配額的門檻,那樣其轉換地位的申請可以與美國公民或永久性居民為其遞交的移民申請一並提交。
實踐中移民局對此類申請的處置方式也往往是移民申請與轉換地位的申請與此同時核准,而非先核准移民申請,再核准轉換地位的申請。如若該親屬要受配額限制,那樣只有在排期排到後,才可以遞交轉換地位的申請。需要說明的是,萬一排期排到,不論其入境申請是否已經批准還是仍在審判中,都可以遞交轉換地位的申請。
普通人只有通過努力,申請美國工作綠卡。外國學生學業結束後找到工作,被美國公司錄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國,工作幾年後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請綠卡。美國每年都給外國人發放大批的工作簽證,這兩年每年發放6萬多,而在新經濟膨脹的那幾年,平均每年有12萬個工作簽證發給外國人。
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請綠卡,但並不是所有人的申請都能得到批准。在對待移民的問題上,美國採取的是實用主義政策,在經濟好的時候就對外國移民表現得寬容,經濟不好的時候就對外國人嚴加限制。
拿了綠卡在美國進出就比較方便,機場海關將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列在同一個隊,入境比較快,不像其他外國人要排很長的隊。
綠卡福利有:
1、享受美國政府規定的福利; (如:每位家庭成員任何時候都可自由進出美國,並居住在美國)
2、生活費比許多工業化國家便宜;(如:子女在讀於各大專院校,可付與州民相同的學費)
3、學生可以在學當中合法工作;
4、享受美國的各種經濟環境、突出的就業機會、超群的生活水準;
5、可享受就讀公立學校、醫療保障、社會生活保障等社會福利;還可經過適當申請手續,可以招請其他家人去美國。
網路--美國永久居民卡
6. 女兒是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美國什麼方法最快
按部就班地辦,公復民申請制父母移民沒有排期,大約一年左右。
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移民屬於IR-5類。美國移民法指出,年滿21周歲或者21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美國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Relative),所以沒有名額限制。
美國公民可以為父母申請移民拿綠卡,屬於無配額限制的IR-5類親屬移民。下面將為大家對申請流程和步驟進行詳細介紹。
IR-5簽證類別:IR-5為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移民類別簽證,屬於近親移民第五類別,不需要等待配額。
父母的定義包括
1.親生父母。
2.養父母,養父母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 收養關系必須是在養子女16周歲以前就建立。
(2). 養父母作為養子女的合法監護人已滿兩年。
(3). 養父母與養子女至少同住兩年。
3. 繼父母,繼父母必須在繼子女滿18歲前就已結婚。
7. 子女在美國 父母如何移民
「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
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
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但是,申請時一定要注意,如果您遞錯了文件,可能會造成您的父母去不了美國。
(1)如果您申請父親移民美國、您父親必需要在您出生之前就要和您母親結婚。或者說,您父親在您年滿18歲前和您母親結婚,還可以按依照繼父親的條例來辦理。如果兩種條件都不是的話,您父親是不符合移民條件的。所以,不可以隨便遞交父母新補辦的結婚證文件。
(2)哪怕您的父親真的不是親生的,如果您父親是在您出生之前就和您母親結婚,您的出生證上寫有您父親的名字,您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要求。
(3)如果您是由美國公民收養而獲得美國籍的話,您也不可以反過來申請你的親生父母移民美國。
8. 孩子是美國人 父母如何移民
美國移民法明文規定,美國公民年滿21周歲,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而且無需等待排期。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很多赴美生子的家庭也有將來去美國生活的打算,無需做任何風險投資,只需要孩子年滿21周歲後為父母依法申請即可,簡單、靠譜、方便、省錢!今天星貝老籍就為大家分享一下,美寶如何為父母申請依親呢?
首先要確定,「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family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比如旅遊簽證),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二)、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但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定: 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許入境。
(四)、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五)、美國公民為自己父母申請依親移民時,其父母的其他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無條件的隨其父母移民美國。
(六)、美國公民可以為其配偶申請移民,當然美國公民和外籍配偶不能只以辦理移民為目的而結婚,一旦發現,申請即被否決。若是在得到綠卡後被發現,外籍配偶即被遞解出境,並被永遠禁止入境美國。
(七)、美國公民可以為其21周歲以上的兄弟姐妹申請移民,但需要很長時間的排期。
美籍寶寶為父母申請移民無需排期等待,是非常方便的。在這里作為專業的、負責任的赴美生子服務商,星貝孕美還要和大家明確一點:
21歲只是一個理論值,因為為父母移民還附加其他2點要求,一是為美國政府納稅3年,二是保證本人和被申請人的平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收入水平,即經濟擔保。關於這兩點,一般21歲還在讀書,等工作3年才是為美國納稅;至於收入,大學畢業後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都會很容易達標的!所以實際申請年齡還要視其他因素而定,一般25歲以後都會達到要求,到時候老兩口就可以去美國養老,享受資本主義的腐朽生活啦!
9. 子女有綠卡,父母可以申請綠卡嗎
子女可以為父母申請綠卡。
一、申請父母來美者的資格美國移民法指出,至少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才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而美國移民法指出的「父母」的含義,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申請者是合法領養的,就不能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
二、如何申請親生母親來美定居申請者必須向美國移民局遞交I-130表格,若申請父母兩人來美定居,必須為父母分別各填一份表格;註明自己和母親姓名的出生證明書的復印本。若現在申請者或母親的姓名跟申請者出生證書上的姓名不同,申請者必須交出合法更改姓名的證據;若申請者不是在美國出生的,必須交出歸化或公民證明書或護照的復印本。
三、如何申請親生父親來美定居申請者必須向美國移民局遞交I-130表格;申請者出生證明書的復印本,上面必須註明自己和生身父母親姓名;若現在申請者或父親的姓名跟申請者的出生證書上的姓名不同,申請者必須交出合法更改姓名的證據;若申請者不是在美國出生的,必須交出歸化或公民證明書或護照的復印本;父母結婚證書的復印本;證明申請者父母的上次婚姻已經合法終結的文件復印本,例如離婚證書、死亡證明書或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文件的復印本。
供參考。
10. 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需要哪些條件
幾種拿美國綠卡的方法
隨著美國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希望能夠移民美國,拿到美國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因為一旦拿到綠卡,成為永久居民,就能享受美國政策的特別待遇,其中包括工作學習的權利,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為親屬遞交移民申請的權利,根據移民法以移民的身份永久居住美國的權利,而且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會因外界環境而輕易改變。
那麼應該怎麼申請美國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呢?
一般來說,申請移民簽證,拿到美國綠卡的途徑有3大類:親屬移民,職業移民,和抽簽移民。
1.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申請人可以是美國公民,也可以是美國永久居民。美國公民可以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請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請移民。
a、ir類親屬移民
這種親屬移民使用於美國公民為配偶,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移民。這種移民的最大好處就是沒有配額限制,案件辦理速度較快。
b、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
第一優先類別(f1),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類別(f2),包括:(f2-a)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類別(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類別(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有配額限制,需要等待配額排期。
2. 職業移民
職業移民有5種類別:
a、(eb-1)傑出工作人員
此類職業移民不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然而,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
此類職業移民適合於三大人群:
a. 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等特殊領域的傑出人才;
b. 傑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員;
c. 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b、(eb-2)具有高等學歷或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但申請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同時,如果申請人提供了他/她將在移民美國後將繼續在其專長范圍內工作的證據,也可以申請豁免取得美國工作證明的要求。
a. 具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士;
b. 具有特別能力的專業人士。
c、(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或非技術工人
此類職業移民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申請此類簽證的外籍人士必須是具有學士學位的學歷水平的專業人士,或在某些領域具有熟練技術的工作人員,後者還要求有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
同時eb-3還包括一種特殊的可以申請移民的人群,這個人群是指那些非技術性工作人員,他們也必須具備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申請非技術工作人員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難度。
依親移民
美國移民法指出,年滿21周歲或21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二)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但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定: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許入境。
(四)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美國親屬移民條件
(一)配偶移民的條件
配偶移民包括兩種人士:第一種是美國公民的配偶,該類移民不受配額限制,只要提出申請,可很快獲得批准;第二種是在美國持有綠卡者的配偶,該類移民要受配額限制,屬於優先移民類別的第二類。
鑒於該類移民申請是以婚姻關系為基礎,在提出移民申請之前,婚姻必須是有效的。申請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遞交受益人移民申請時,必須提供申請人與受益人的結婚證明,若其中一方或雙方都系再婚,則還須提供他們倆人均已合法結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證明。
除結婚證明書以外,其他一些輔助材料也是參考的對象。如:結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丶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租約丶納稅表丶證明配偶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丶房屋抵押貸款丶聯合消費者貸款,或罰金25萬美元。外國人如經證實有假結婚前科紀錄者,不得再以婚姻關系申請移民美國。
以婚姻關系申請綠卡的外國人,僅能取得為期兩年的附條件永久居留權。外國人在申請移民簽證時,合法婚姻已滿兩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權。
如果在兩年考察期內,婚姻關系被證實是虛偽的,或是兩年內發生分居或離婚情形丶或是婚姻關系被證實含有金錢糾紛等問題,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權則會被取消,並將會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兩年的有限居留期內,經考查,並無虛假的婚姻行為,那麼,在結婚兩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雙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資格申請,表明他們的婚姻關系是真實的。經過移民局官員的個別問話,以進一步審查婚姻的動機與現狀。經過審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員就予解除兩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給予永久居留證明。
由於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發生變化時,作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訴,然後由移民局官員審核。可以成立的申訴理由是:本人與美國配偶結婚,確是出於誠意和感情,婚姻的終止也確實是有正當的理由;如到美國以後,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國居留一年以後,外籍公民提出了離婚並收到判決書,移民局官員經過認真調查,便會免除對她兩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申訴時,與身體上的虐待相比較,精神上的虐待較難以證明。以下行為可說明屬於精神虐待:扣壓綠卡丶證件丶金錢丶管制行動以及「不聽我的話,就不讓你和親人見面」,「你沒有綠卡那兒也去不了」一類的言語。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請豁免,最好找律師丶心理醫生的幫助,移民局比較相信有律師代表的申請人。
外籍人將來申請歸化入籍時,在計算實際居留美國的時間,可把附條件居留期視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權。
以婚姻關系取得在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權之後的5年內,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國人申請配偶移民。但如果當事人能夠提出明確的證據,證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離婚和再婚的各種合法證明,移民局可以考慮給予該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條件
根據美國移民法,申請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種情況:
(1)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移民不受名額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經滿21歲,但是未婚,屬於第一優先類;
(3)如果子女已婚,則屬第三優先類;
(4)持有綠卡者也可以為他的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受益人屬於第二優先類,對於離婚子女,視同未婚。持有綠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優先之列。
移民法對「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釋:
(1)婚生子女;
(2)繼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繼母或生母和繼父結婚時,該子女未滿18歲,他就擁有繼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與生母或生父的關系尋求移民身份,假如他們之間確實存在血統關系的話;
(4)收養子女,養子女在16歲以前,由養父母合法收養,並與養父母同住至少兩年。
這里所謂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繼父丶繼母丶養父丶養母。原則上,提出申請的子女,應該證明親子關系的存在。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養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因為收養而終止,所以養子女取得公民資格,不能為親生父母申請移民美國。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條件
美國擁有公民資格的人士,只要年滿21歲,均可申請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國,在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中,屬於第四優先。而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則不能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不過,這種繼兄弟姐妹的關系,應在18歲以前就已存在,否則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權益。
(四)同行家屬移民的條件
為了使移民家屬不致分離起見,移民法對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屬,有特別優待的規定。取得以上任何一類優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如果與他同行或隨後到美國團聚,都可獲得同類優先移民身份資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請他的姐姐來美,經移民局核准後,他的姐姐可申請他本人的移民簽證,姐夫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時申請同行或隨後赴美移民。利用最親親屬項目申請移民的外國人,不能為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與美國公民女子結婚取得移民身份,為他們申請移民。當然,某甲獲得移民身份後,也可以第二類優先,為其未婚子女申請移民。
美國移民排期時間過長呼籲改革
中國等國移民一直為成年子女獲得綠卡擔憂,10到20年的等待時間幾乎讓他們絕望。移民倡導者呼籲立法者在進行新的移民體系改革時,縮短漫長的移民等待時間應該成為一項重要內容。根據美國移民法律,美國新移民不能為他們21歲以上的成年子女,申請基於父母的親屬移民綠卡,使很多移民家庭不能團聚。
一位華裔移民2005年通過姐姐申請親屬移民獲得綠卡。他希望給自己的女兒辦綠卡,並用他姐姐最早申請親屬移民的時間1992年計算。但法院說,這是新的案子,必須從新算,就要再等待10到20年。移民律師協會表示,全美有約2萬等待親屬移民的申請人面臨類似的處境,特別是來自菲律賓、墨西哥和中國的申請者,因為國家移民配額的限制,新移民為成年子女申請綠卡,等待排期遙遙無期。
幾乎所有移民都經歷了漫長的家人離散。移民排期表是所有移民的一塊心病。遞交申請後,順利時,每個月的排期前進個把月,不順利的時候,還會出現打倒車,讓人身心疲憊。根據美國國務院公布的今年9月移民排期表,大陸和港澳親屬類移民類別,美國公民未婚子女的排期挪移到了2003年5月15;綠卡持有者未成年子女排期在2005年4月15日;綠卡持有者未婚成年子女的排期在2001年7月1日。其他類別需要等待更多時間。
目前,在紐約、加州、新澤西和俄亥俄,每個州都有十幾個請求重新確定排期時間的移民案件。申訴人說,根據2002年法律,成長子女應該使用父母最初申請移民的日期。移民改革倡導人士正在敦促立法者,在起草新移民法體系時,應該縮短親屬移民等待時間,特別需要重新考慮新移民成年子女綠卡申請。親人長久分離已經影響到美國移民法的精神和社會經濟發展。
怎麼拿到排期,親屬移民優先的排期是在為申請人辦理移民親屬,交上了申請表格i-130 給移民局的時候。職業移民則根據優先的不同有下列幾個方式,一,當僱主把申請人的勞工紙申請送到勞工部之時;二,不需要勞工紙的類別,就是僱主把申請表i-140表送到移民局的時候。
1、因為情況的改變,申請的類別更動,是否可以保持原來的排期,先看親屬移民。例如公民為二十一歲以下子女申請,不需要排期的超優先,但是到了超過二十一歲成了親屬第一優先,結了婚成了親屬第三優先,這些更動,排期都依據原有申請案的交件時間,優先變了但是排期不變。
永久居民為子女申請就不同了,例如為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請為優先2a,但是子女結婚了,則申請案消失,因為永久居民不能為已婚子女申請移民。但是父母在子女結婚前成為公民,子女結婚的話,就成了第三優先,保持原有的排期。
再例如永久居民父母以2b優先申請子女,當父母成了公民,則立刻成了第一優先,子女仍保持原有的排期,可以更快的取得綠卡,在父母成為公民後,子女立刻結婚的話其配偶也能以原來的排期移民。
2、職業移民拿到的排期,查看移民局的申請許可通知書[i-797]上, 會有申請人的排期。申請職業移民一,二,三優先,在先得到勞工紙批准,沒有繼續辦理簽證,又再作第二次申請,只要項目不變,都可以保持原有的排期。總之要看當時的其他客觀因素,而判斷是否可以保持原有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