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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費扣稅嗎

發布時間:2022-05-21 03:07:42

獨生子女費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內(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容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⑵ 個人所得稅獨生子女扣除標准

個人所得稅獨生子女扣除標準是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相關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⑶ 獨生子女補貼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補貼不征個人所得稅,因為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中有明確規定,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⑷ 獨生子女的個人所得稅按照每月多少標准扣除

獨生子女的個人所得稅按照每月2000元標准扣除。
根據國家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人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根據國家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贍養老人專項扣除的每月2000元是根據家庭為單位,不論是一位還是兩位老人,都是2000元額度。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不征個人所得稅。
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一、獨生子女補貼;
二、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三、托兒補助費;
四、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條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推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推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推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推。具體分推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⑸ 單位發的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征稅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款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

但是不征稅額的獨生子女補貼不是隨便發的,通常有標準的,標准要看當地有關部門的文件,根據我的經驗,不可能有1000元那麼多,因此是1000元減除你們當地標准後的余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稅。

⑹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⑺ 獨生子女費補貼要交個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不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⑻ 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不需要因為獨生子女費還夠不上交稅標准另外也沒有相關規定,所以不需要交。

⑼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多少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⑽ 發放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人員、學校老師學個稅師證書有用嗎

具有福利政府補貼事宜的不在個稅范圍哈。證書當然是越多越好,這是你能力一方面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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