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給未成年孩子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買的房,且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的話,那麼該套房產則被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會根據 夫妻共同財產 的規定來進行分割。 當然,如果雙方針對房產有其他的約定,則按雙方的約定來處理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㈡ 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房,房產證上寫子女名字,雙方能否私下協商共同擁有
可以啊,如果一家人都同意的話,只要把產權擁有人更改一下就可以了。不過,如果沒有通過合法的修改,即便一家人都默認房子屬於大家,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房子還是屬於子女的。
買房需求很迫切。現代社會,幾乎每一家都會面臨買房的問題。除了家中沒有房子需要購買居住的,其中大多數都是給孩子買的房子。一般情況下,孩子剛剛工作不久,手裡的存款不多,這就可能需要父母的幫助。這時候,在產權擁有人上就會產生分歧。有些家庭直接將房子的名字寫上孩子的名字,有些家庭將父母子女的名字都填上,表示這個房子屬於每一個人。
產權變動手續不少。如果決定更改產權,需要帶上相應文件(地方政策不一樣,需要詢問當地情況)去辦理,這其中少不了要繳納各種費用,又是一筆額外的支出。所以,最初辦理的時候,盡量將事情考慮周全,這樣就不用費力又費錢了。
㈢ 父母和已成年的孩子共同購買住宅需要怎麼樣的條件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無力全額支付購房款,但又不願放棄優惠購房政策的單位職工很多,與成年子女共同買房不失為一種很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根據法律規定,共同擁有房屋產權也是可行的。建設部曾在《關於房改售房權屬登記發證若干規定的通知》建房(95)(472號)中規定,數人出資購房並要求核發《房屋共有權證》的,經登記、核實後,可發給權利人《房屋共有權證》,並根據投資比例註明每人所佔份額。
問題的關鍵是怎樣確定產權比例。一般的做法是,按各自的出資額占購房款的比例來確定。但必須指出在確定購房職工的出資額及其所佔比例時,不能僅計算其實際的出資額,還應考慮在其支付購房款時所享受的各種優惠權益。如工齡折扣、現住房折扣或教師購房優惠折扣等等。同樣,確定出資子女所佔的產權份額時,也不能僅賃其支付的金額占實際房價款總額的比例,而是應當將職工所享受的各種優惠折扣都算在職工本人的出資額內,即將職工本人所享受的各種優惠折扣和雙方實際出資總額加在一起,算作購房總價款。然後再按各自出資額所佔比例來確定各自的產權。不這樣做就有失公允。因為職工享有的各種優惠折扣,都是按購房職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性質、住房情況等給予的,理應將這些優惠折扣抵減計入其出資總額之內。
還要特別注意的是,因為房產證是證明產權的唯一合法憑證,所以,房屋共有權證,是要用來證明各自的權利,是防止因產權不明發生糾紛的重要憑證。
綜上可知,只要產權份額公平、合理、明確,不致引發糾紛,那麼廣大買房人可以放心大膽的共同出資購房。一些已經共同購買、尚未辦理產權證的人,以及因產權不明、已發生糾紛的人,也都可以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原則辦理產權證,或者解決糾
㈣ 沒購房資格的父母和可以和有購房資格的子女共有產權嗎
沒有購房資格的父母是不可以和子女共同擁有房產的,只可以把買有資格購買房產的人買房後,拿著產權證到公證處公證贈與額份二人共有這套房。
㈤ 父母和子女各有一套住房,再共同買房算幾套
子女已有一來套,算買第二套;源
父母也已有一套,也算第二套
如果寫父母和子女名字,各一半產權的,也是屬於第二套的。
第二套認定,是按照家庭為單位的,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子女已成年,子女第一次買房是首套,可以從房管局取得無房證明,也就是常說的首套住房證明。
㈥ 成年子女與父母共同貸款買房,現結婚後再買房問題
把你所佔的房產份額轉到你父母名下,再買房的話屬於首次購房,契稅優惠;但因有貸款記錄,不能享受首次房貸了~
㈦ 父母與子女共同買房子協議怎麼寫
我覺得協議應該這樣寫:凡是參與購房活動並出錢買房的所有人,先版達成一個共同協議權,把權利和義務及贍養老人的事情,達成一致意見。在簽名這一欄內可以寫父母的名字,也可以寫所有出錢的人的名字。不論簽名沒有,但協議書必須人人一份,以備將來繼承遺產時用。
㈧ 未成年人可以買房嗎
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義買房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孩子無論年齡大小,健康狀況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為房屋的所有權人。
為未成年子女買房需要父母代理
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代表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我國,從年齡上可以把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三種,即:十八周歲以上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不滿十周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限制民事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動均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由於購房涉及標的額巨大,屬於重大民事活動,因此,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理進行。
父母為未成年孩子購買房子的具體程序。可分如下為兩種情況:
(1)在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父母代理子女選房,然後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孩子和監護人的圖章,就合同的各項條款與開發商協商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在買受人一欄和簽字的地方寫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簽字的地方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樣,一個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成立了。
(2)在選擇按揭貸款的情況下:由於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僅要求申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還要求申請人有一個相對穩定的職業和較高收入,只有這樣才能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而孩子並無收入,因此不能成為貸款申請人。許多銀行不辦理房屋唯一產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請,申請住房貸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親或者是母親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來申請。父親或母親和他們的孩子都應該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簽名,然後由父親或母親作為貸款申請人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同時,還需要辦理三份公證:監護關系公證、房產份額公證(若為孩子購房可將孩子的房產份額約定為99%,父母的份額約定為1%)和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承諾書公證。以上公證主要是為了證明父母買房給孩子完全是自願行為,以及父母向銀行做按揭還錢的保證。上述手續經審查通過,就可為孩子貸款買房了。
父母為孩子代辦產權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權屬登記,由其父母作為監護人代理申請,需提交監護人關系身份證明、被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證明法定監護關系的戶口簿。此外,還需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期房預售的提交,現房買賣無需提交)、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以及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期房)、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這樣,房產就能登記在孩子名下了。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好處有以下三方面:
1、父母將所購房屋無償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是子女的房屋,將來不用「過戶」,可以省去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登記費等費用。
2、可以不用繳納遺產稅。我國目前雖尚未出台徵收遺產稅,如果子女自身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當然談不上遺產繼承問題,即使將來開征遺產稅,對子女也無影響。
3、子女結婚後為其婚前個人財產。
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的麻煩多
1.未成年子女房產仍屬家庭套數內
新政規定,第二套住房認定以家庭為單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的房產仍屬於家庭套數內。在此案例中陳女士的女兒還是未成年人,這樣購房屬於二套房。假如是成年子女,並且名下無房產,買房可視為首貸。
2.出售「子女房」手續麻煩
律師提醒,「子女房」的出售交易很容易產生法律糾紛,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父母作為監護人不能隨意處理子女的財產。必須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和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證書,且保證書須經公證處公證。
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出售的相關手續時,還需提交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另外,父母出售房產所得款項應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否則,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3.離婚易引起房產所有權糾紛
夫妻離婚後,以未成年孩子名義購置的房產歸屬往往會引起法律糾紛。如果雙方協商房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那麼該房產應屬承擔撫養孩子義務的一方與孩子共同居住。
4、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難。
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到時想收回房屋,將會有很大的法律障礙。實踐中已有子女成年後將父母趕出,不讓其父母居住的現象發生。
特別提示:雖然以子女的名義購房可能起到規避將來開征的遺產稅的作用,但是這樣做也會使父母遇到下列問題:
1、處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有嚴格的限制。從孩子當上了業主,到其成年需要若干年的時間。這期間,孩子的房產處置權要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這時,處置房產就會涉及到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除非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父母作為監護人不得處理被監護子女的財產。因此,父母需要出賣或抵押該房產獲得資金時,除非父母承諾將所獲得的款項用於孩子的讀書、留學、治病等事項,並辦理公證手續,否則登記機關是不給辦理過戶或抵押登記手續的。這對於父母而言,可謂買房容易賣房難了。
2、子女成人後,父母無權處分其房產。當小小孩童坐擁百萬房產時,由於其沒有通過自身努力便坐享其成,來之太易,孩子不僅對父母的拳拳愛心未必理解,還有可能因滋生的優越感而弱化其刻苦奮斗的心志。在子女長大成人之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產,也只有在兒女委託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一旦子女倚仗產權在握而對父母不孝,父母可就更為鬧心了。
3、以孩子的名義買房逃避債務並不可行。按照法律規定,家庭經營的債務,應當以家庭財產承擔。而家庭共同財產並非僅指夫妻共同財產,以孩子名下的購買的房產同樣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孩子名下的房產並不能起到逃避家庭債務的作用。
㈨ 父母和已成年的孩子共同購買住宅需要怎麼樣的條件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20
㈩ 未成年和父母共有一套房,成年後申請貸款買房算首套房嗎
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
所謂的「首套房」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買房人年滿18周歲;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稅稅率1%的優惠)。
購房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不過與父母一起購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10)父母和17歲子女可以共同買房擴展閱讀:
一、界定標准
房產局執行個人購房標准,財政部房產新政規定,對2008年11月1日及以後簽訂購房合同,並首次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稅稅率暫統一調整到1%。這一契稅優惠規定的三個前提條件之一,便是享受優惠的商品房必須為業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產局和財政局給出了答案。
查詢首次購房信息,以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為查詢依據。受理個人首次購房信息查詢時,需審核查詢人身份證明、商品房預(現)售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本人不能親自查詢時,受託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以購房人為單位,基於購房產權信息系統的界定標准,規定在產權登記信息庫中,無產權登記記載的,或者有產權登記,但是產權來源是自建、繼承、贈與、房改、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的,都屬於首次購房。
房產局產權市場處將給予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標准還規定,查詢個人購房信息的地域,只限於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機構所登記的區域范圍。
二、相關案例
小明和小紅名下有一套住房,他們打算以兒子小小明的名義再買房。
要知道,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屬於一個家庭,銀行會審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情況,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也會查父母名下的住房、貸款情況,他們這樣操作,依然會被算作二套房。
為了堵住父母借子女名、或者子女借父母名買房的缺口,有些城市專門出台了政策,比如成都,規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能作為單獨家庭購房,也就是說,父母跟成年子女在一個戶口本上,屬於一個家庭,所有家庭成員同時受限購政策影響。
這樣看來,不管是賣掉房子、還是還清了貸款、亦或是假離婚買房,在「認房又認貸」的限制下,都很難再享受首套房的政策。
而且,隨著市場的不斷沉澱,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城市,針對假離婚、借名買房等躲避限購的手段,出台更為細分、嚴厲的政策。因此,建議大家買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限購政策,做好應對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