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我寫家長與子女的約定
作為父母應該言出必行,不要讓孩子覺得父母不遵守承諾。把孩子的每件事都當作大事來做,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在尊重和理解孩子的同時,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用恰當的方式對孩子提出要求和希望,幫助孩子成功地表現自己,進而身心健康地成長。
1、父母以身作則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特別是對於寶寶只信賴父母而言,向孩子示範如何做才能夠達到遵守約定這個准則。有些時候不是孩子不願意做,而是他們沒有掌握好方式方法。
2、不遷就孩子
不要因為孩子的反抗,耍賴就遷就小孩子,這樣只會助長其囂張的氣焰。堅定的原則給孩子安全感,搖擺不定則讓孩子無所適從。
3、游戲規則
約定就猶如游戲,也是有規則、守則的。規則應該簡單易懂,讓孩子容易遵守。不要一下子制定很多規則,也不要制定很復雜的規則,更不要制定孩子不容易遵守的規則。簡單易守的規則讓孩子感到遵守規則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給他們自信。
4、孩子承擔後果
要讓孩子明白不守約定是要承擔後果的,這對於幫助孩子建立行為准則方面至關重要,給孩子實施自然和邏輯後果。建立行為後果幫助孩子學會承擔責任。現實生活中,我們不遵守規則,就會承擔不愉快的後果,比如受到懲罰。因此在給孩子建立規則的過程當中,必須讓孩子學會承擔自己的行為後果。
孩子遵守約定是很有必要的,父母應該知道如何培養孩子養成約定的習慣。其實媽媽說的很有道理,可是仔細想想,「不可以不守約定」、「說謊不能成為有信用的人」,這不需要叮嚀孩子也知道。這么簡單的道理,一天到晚嘮叨,如何健全親子關系,這才是我們每一位家長[微博]的共同心願。
⑵ 父子之間的承諾合同
中國人做人講究以孝為本。
⑶ 孩子給父母的承諾
:聽家長的話,聽老師的話,考試得第一,下次一定改正,再也不敢撒謊了。
⑷ 家庭公約怎麼寫父母親的承諾
《家庭公約》
經全家商議結果如下:父母親現因年紀上升,所以將現有的資金秘密存儲,子女不版得隨權意挪用,一切現有物質不動產積蓄,子女沒有支配權。
子女過十八周歲以後,做到自食其力,積極創業。遇到困難時,徵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予以適當的幫助。但是,資助的數額父母有權要求子女寫出書面借條。
以上事項,望全家共同遵守。
簽字生效:2017年XX月XX日。每人各持一份!
⑸ 父母與子女之間口頭承諾有法律效應嗎
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但你要將口頭協議固定下來,否則你母親反悔你很難舉證。
⑹ 父母的民事承諾對成年子女有效力么
無效,父母無權替成年子女做決定。
⑺ 十六歲子女給父母簽訂的承諾書是否有效
承諾書,只能是你父母約束你的一種工具,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沒有效得看你自己了,如果你不履約,父母拿你也沒辦法的。
⑻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承諾書怎麼寫
你是說戶主是子女,父母在子女的戶口本上?
直接找公安局戶籍科:一、子女先立戶,二、父母轉戶口到子女戶口上
⑼ 子女瞻養父母的承諾書該怎麼寫
瞻養人: 瞻養人: 瞻養人: 被瞻養人: 被瞻養人: 瞻養人與被瞻養人的關系是兒子與父親和兒子與母親的關系. 瞻養人配偶的身份、義務、權利與瞻養人本人相同。 兒女瞻養.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責無旁貸的義務和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我們家庭的實際情況,保障父母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現制定本協議. 一.建立養老.醫療基金.在曾集農業銀行以父親或母親的名字開戶,瞻養人每人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存入 元, 元, 元.(此為基數,上不封頂.)存摺由父母保管,密碼暫由瞻養人推舉其以外誠實守信的人保管.此存摺(卡)為專用存摺(卡).自被瞻仰人喪失勞動能力時開始啟用。 二.存摺里的款項必須專款專用.只能用作醫療(住院.大額門診如檢查.檢驗)和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指重病.年邁.意外等原因造成.下同)的日常生活料理以及後事(安葬)等的費用開支.這些開支的費用必須以發票.條據等公示於所有瞻養人後據實銷帳.有必要建立<收支明細賬>。 三.父母的勞動所得和政策性等收入不進入該存摺. 四.基金建立期間,若發生赤字的無條件由三個瞻養人公攤。 五.除基金外,瞻養人公攤費用或其他事項(如客人祝壽的禮金等)產生的所有結餘款必須進入該存摺,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款等等. 六.被瞻養人(父、母)的勞動所得由他們自己支配,其財產有權依法處分.瞻養人和其他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隨意享有,更不得佔有和強行索取.應當享有的,必須遵從他們的意願許可.其餘當事人有知道是父母的真實意思表示的權利.沒有享有的不得責怪.埋怨. 七.父或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後,其農田不能耕種.收獲時,兒女有幫助勞動的義務,未參加勞動的須以資代勞.若生產資料和雇請勞工等的生產成本開支不足的部分可在存摺里取出先行墊付.收獲後,除留足必需的口糧口油和生活開支外,其餘所有收入均必須進入存摺.帳目必須清楚. 八.父母的房屋和生活.生產用品等,瞻養人有幫助維修的義務.超過300元的大額開支不得在基金中支出,應由瞻養人另行公攤. 九.平時瞻養人(做兒女的)要經常或帶孩子回家探望父母,幫助他們做事,尤其是父母力所不能及的事。陪他們聊天.原則上住家距離較遠的客運班車車票在10元以上的2個月回家看一次,5元以上的的1個月回家看一次,較近的每周末回家看一次.若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時探望密度增加1-2倍。所產生的生活費用由當事兒女自己支付.同時對基金賬目進行必要的審核。 十.被瞻養人(父或母)喪偶後,應尊重其意願.願意一人獨處的或願隨任意一個瞻養人的,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時,其《土地使用權證》的所屬田產.房屋.宅基地及其附屬物的流轉所得或租金所得,進入該基金存摺.由具體照料其生活的瞻養人支配。有遺囑的遵其遺囑,沒有遺囑的該瞻養人可作遺產繼承。其他瞻養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在父或母願意一人獨處且生活不能自理時,具體照料其生活的瞻養人,若有必要,做好起居.飲食.洗浴.排泄.用葯.情緒表現.心理疏導等護理記錄。在基金中提取的護理費用,其他瞻養人有監督的責任和知曉的權利。被瞻養人已出嫁的女兒有代位瞻養和繼承的權利。 十二、第十一條具體照料生活的瞻養人其勞務費用可依照當時的市場行情按月計算。是基金應繳人的,可減免或部分減免,若有不足的,可從基金中補足 十三、基金繳納基數也可視情況分三階段遞增。具體數額由瞻養人共同商定。第一階段為父或母還能勞動,但年邁體弱疾病纏身如目前的狀況。第二階段為父或母有一方已喪失勞動能力,這一階段須適當增加基金基數。第三階段為喪偶或二老都喪失勞動能力應在第二階段的基礎上再增加基金基數。 十四.基金到被瞻養人後事辦理完畢,其運作終止.若欠缺的由瞻養人公攤. 十五.瞻養人若有不及時繳納協議規定的基金數額並在立據之後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若違反第 一、四、五、六、七、九、十一其中任意一款規定的,除無條件接受質詢、譴責和相關法律規定的懲罰外,被瞻養人的生日和去世後所舉行的任何如「元三、五七、生期、忌日、百日、周年、除服」等活動該瞻養人均不得參加。被瞻養人去世後舉行悼念活動的文告或立碑的碑文等均不得列入該瞻養人的姓名 。取消其孝子身份。 十六. 為保證本協議的有效進行,贍養人必須在附件(見後)上簽字。 此文本若有未盡完善之處,經協議當事人統一協商後加以補充. 該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瞻養人簽名: 瞻養人簽名: 瞻養人簽名: 年 月 日附件:(沒按時到帳的款項請立據) 今 欠 到 父母現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欠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