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租房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公租房可以繼承給子女。公租房不可以作為財產繼承所有權,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後,公租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
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後,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順序在共同居住人中確定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有權承租的人。
(三)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順序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2. 公房承租人去世後的承租權繼承問題怎樣解決
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後,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法律分析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條協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地中確定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處居住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三、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順序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居住情況);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房屋居住,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不受前述條件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第三百二十六條 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
3. 公租房父母去世後是否子女都有份額適合承租人想買房成為產權房需要其他子女的簽字認可嗎謝謝!
摘要 公租房因為沒有所有權,不屬於遺產范圍,只能按照公租房的規定由符合條件的承租人繼續承租 遺產是被繼承人去世時遺留的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4. 父母去世後,公租房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父母去世後,公租房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與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賃期內繼續承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公租房是否屬於遺產要根據房屋的性質以及遺產繼承時具體情況而定的,遺產是指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產權房父母享有所有權,可認定為父母的遺產。
1、私人對公租房沒有產權,無繼承問題,只有承租人變更問題,所以公租房父母只享有承租權(使用權),不屬於遺產,不能參與分割繼承。
2、那麼繼承承租人的公租房需要申請變更,且變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戶口在該公租房內的所有使用權人的同意,另外關於公租房,原承租人去世,符合條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請變更承租人,繼續承租。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已經第8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公租房租滿5年可交易,近幾年來,國家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
1、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公共租賃房以5年為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房後,可以退出公共租賃房。
3、關於業主住滿5年後,購買的價格計算可以成本價+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稅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
所以公共租賃房不滿五年規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購買人需要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隨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另外用虛假信息騙取公共租賃房租住,將強制要求其退出。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自資料來源:網路--公共租賃房
5. 公租房承租人的子女可以繼承嗎
承租公租房的人去世的,其子女不可以繼承房屋。承租人去世後,公租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不屬於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6.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是否子女都有權繼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了,子女一般的是沒有權利繼承這個房子的,因為這個公租房是屬於死者生前所有,也是嗯,為了照顧她或者是單位或者是社會嗯召喚貧困的給這么個優惠的待遇,但是人要是沒有了,而且沒有享受這個待遇
7. 公租房子女有繼承權嗎
子女對父母公租房沒有繼承權。公租房一般是由政府興建的房屋,對於城市中低收入且住房困難人群將房屋以低價租賃的一種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本質上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屬於政府,父母只是一個租客,對房屋享有居住權,故子女並不能繼承公租房。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8. 如果公租房承租人去世,請問一下萬典律師,家庭成員可以繼承嗎
公房承租人只具有相應的公房使用權,不是房產的所有權人。承租人死亡後不能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來由繼承人行使繼承權。其子女也不具備必然繼承該公房的承租權。只有共同居住人才可申請變更租賃戶名,並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子女(繼承權人)只可以繼承父母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所謂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以下事項: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版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權)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0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後,公房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確定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三、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順序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居住情況);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註: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不受前述條件限制)。
9. 父母公租房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父母公租房子女沒有繼承權:公租房是由政府興建的房屋,對於城市中低收入且住房困難人群將房屋以低價租賃的一種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本質上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屬於政府,父母只是一個租客,對房屋享有居住權,故子女並不能繼承公租房。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10. 父母買了公租房子女有繼承權嗎
父母公租房子女沒有繼承權:公租房是由政府興建的房屋,對於城市中低收入且住房困難人群將房屋以低價租賃的一種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本質上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屬於政府,父母只是一個租客,對房屋享有居住權,故子女並不能繼承公租房。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